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王柯敏
(2015年4月1日)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个汇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党委既是领导主体,也是落实主体、工作主体,还是责任主体。我们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部署上来,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牢牢把握主体责任的主导地位
守盛书记强调,“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我们坚持把主体责任摆在厅党组工作的首要位置,完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担当,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责任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建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压力,固化责任链条,每个部门都要看好自家的人。厅党组明确了“一个全面责任、三个第一责任”的要求,即党组对厅委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党组书记是厅委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是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处室长是所在处室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通过签订责任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谈心谈话等措施,督促各直属单位、各级教育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实现责任覆盖无盲区、压力传导无衰减、兑现责任动真格。去年,我们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领导进行了严肃问责,约谈了纠风治乱不力的高校党委书记、地方政府分管领导和教育局长等20多人次,督促有关部门对3名县教育局局长、50余名中小学校长采取了撤职的问责措施,对存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1个直属单位前后两任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责成他们做出深刻检讨,并对负有主体责任的分管领导进行了调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