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落实锦州市委、市政府《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动员大会》和锦州市地方税务局《全市地税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加强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通过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打造良好的地方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纳税人税法的自觉遵从度,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全面完成税费收入任务,推动凌海地方经济振兴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税收法制建设,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法制环境
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法制环境是营商环境优劣的关键,锦州市地方税务局将2017年确定为全系统“税收法制建设年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做到依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解决少数干部法制意识不强、执法不公、违法施政等问题,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追究制,既要做到依法征收,又要保证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加强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形成高效、便捷、优质的纳税服务格局
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解决纳税人的难点、痛点,千方百计地为纳税人提供各种优质的服务,及时了解纳税人和基层工作的实际情况,切实解决税收执法、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构建良好的征纳关系。
(三)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服务经济发展的素质和能力
人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最活跃、最关键的因素,地税系统干部队伍是地方税收的管理者,其素质的优劣与投资环境的关系即直接又密切。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决定着干部队伍作风的好坏,业务素质决定着干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因此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基础。
三、工作规范及考核重点
(一)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执法环境方面(牵头科室:业务一科、业务二科、稽查局、社会保险费科)
(1)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工作规范:在2017年度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辅导,将促进经济发展、技术进步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尤其把国家赋予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促进企业科技进步、扶持小微企业、改善民生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减轻企业负担。在优惠政策备案中,税务机关要按照“前台受理,内部流转,即时办结”的原则,不得设置法律、法规、国家税务总局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外的条件,妨碍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在减免税审核上,认真把关,既不要越权减免、违规减免,也不要该减不减、该免不免,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
检查考核重点:通过抽查企业检查优惠政策宣传情况,通过“金税三期”系统检查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2)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健全权责清单制度,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
工作规范: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市局、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取消、下放等相关政策,建立健全我局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变化以及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坚持政务公开,制作及公开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阳光办税,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检查考核重点:对照相关规定,检查审批事项越权、超时限问题,权责清单公布情况,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3)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履行职责。
工作规范: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稽查工作新模式,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检查机制,严格按稽查法定程序进行稽查,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让稽查选案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检查考核重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执行情况,抽查案卷、检查稽查程序规范情况。
(4)落实税收征管规范,简化办税流程。
工作规范:严格按照《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2版)》(以下简称《规范(1.2版)》)要求,最大限度简化税务审批事项、业务流程、提供资料等方面,突出“简约化”,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减少表、证、单、书,做到精简高效,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工作质效;做好企业、农村合作社“一照一码”、“五证合一”及个体工商业户“两证合一”工作,加强与国税、工商等部门信息共享、推送;认真落实《规范(1.2版)》中税务登记注销管理办法,与国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注销方面联办工作。
检查考核重点:在金税三期系统内检查规范落实情况,组织人员进行巡查,检查税收管理的《规范(1.2版)》落实情况,“五证合一”“两证合一”的落实情况;联合国税相关部门,到基层分局(所)实地抽查,查看联办工作是否开展,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二)建立高效、便捷、优质的纳税服务体系方面(牵头科室:办公室、业务一科、业务二科):
(5)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工作规范:落实《纳税服务规范(3.0版)》(以下简称《规范(3.0版)》),以深化国税、地税合作为主线,以聚焦解决纳税人关心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围绕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三个方面,提高办税效率、扩大服务品牌。拓宽信息查询范围,实现信息共享、共建电子税务局等方面,将推出的9类22项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检查考核重点:检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检查《规范(3.0版)》落实情况,有无超出《规范(3.0版)》规定,自行增加的办税流程和项目。
(6)继续拓展“专属纳税服务”工作。
工作规范:在对重点企业开展纳税服务的同时,还要对招商引资大户企业开展专属服务,并邀请国税等部门参加,宣传、解读税收政策,讲解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等,解决企业提出的合理诉求。各税务分局(所)对辖区内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都要开展专属纳税服务。
检查考核重点:考核专属纳税服务开展情况,包括影像资料、解读宣传材料、企业反馈情况和解决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