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14—0172
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
出卖人:
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二〇一四年四月
目录
说明
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五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六章房屋登记第七章物业管理第八章其他事项
(现售)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
【营业执照】【】,证号: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于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销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备案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备案机构】【房屋登记机构】为 。
第三条商品房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
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建筑总层数为层,其中地上
层,地下层。
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幢】【座】【】单元
层号。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
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其实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商品房共用部位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层高为米,有个阳台,其中个阳台为封闭式, 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第四条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
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登记机构: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租赁情况
该商品房的租赁情况为【出租】【未出租】。
出卖人已将该商品房出租,【买受人为该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出卖人与买受人经协商一致,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至租赁期限届满期间的房屋收益归【出卖人】
【买受人】所有。
。出卖人提供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见附件四。
第六条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4.;
5.。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
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七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款为(币种)元(大写元整)。
(大写元整)。
第八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币种)
元(大写),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
【】时【抵作】【】商品房价款。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
月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币种)元(大写元整),占全部房价款的 %。
余款(币种)元(大写元整)向 (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
(三)双方约定全部房价款存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为,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第九条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逾期在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
约金。
(2)逾期超过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