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干部办事六大铁律
机关是办事的机关,办事是机关干部的必备质。
工作中经常要办理的各种情况的事情,都需要使各方面的关系能够和谐、顺畅、统一,需要机关干部在工作中不断摸索、积累经验、融会贯通。这样才能担得起重任,受得起重托。
一、大事要统。
对于大事,作为一名机关干部如何来牵头组织协调,形成落实工作的合力?通常情况下可采取会议协调、制度协调、计划协调等方式。
比如:上级考核党委班子,首长把牵头的工作赋予给了某个部门。这时,作为具体负责的同志,就应该在摸清有关事宜的基础上,建议分管首长召开协调会,作出分工,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呈现出“个个张满弓,根根纤绳紧”的局面,从而发挥出个体的全部能量,高标准地抓好落实。
对前期需要协调的工作,诸如汇报料的撰写、考核方案的拟定、警卫的派遣、食宿的安排、化活动场所的准备等,牵头部门不能跳“独脚舞”、唱“独台戏”,需要上下联动,方协调,整体谋划,实现工作上的有效“对接”。
中期工作的协调,诸如:考核组人员组成、出发的时间地点路线、预计到达的时限、迎接人员、汇报地点、工作的展开等,要根据时限及时协调,搞好息的上请下传,并通告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形成息协调的“宽带网”。俗话说,“编筐编篓,重在收口”。
后期工作协调得如何,也影响和牵动全局。要督促有关人员善始善终做好各项工作,形成“闭合回路”。比如,回收重要料、传阅转发首长的总体评价、上级反馈的情况等方方面面,都要协调贯彻落实。
对于机关一些经常性、规律性的重要工作,也可采取制度协调的方式来进行。对于预测精确度高,变动幅度小,时间要求不太急的工作,可采取计划协调的方法,比如军事训练、政治教育等,通过制定计划,对工作中的各种因都作出明确规定,使每个部门、相关人员都按计划要求去抓好落实,实现整体行动的高效、一致、和谐。
二、急事要稳。
所谓的急事,最大的特征就是突发性和时效性强,要求处置果断、快速、准确、稳妥,符合客观实际和上级意图。
处置这类情况
首先要因事而宜。对一些突发性事件,必要时可采取先斩后奏的方法,待正确处理后报告首长。如果“火烧眉毛”还按部就班的请示报告,就可能误事,错过处理事情的最佳时机,对干部来说就是失职。例如,998年某部出现重大恶性杀人案件,当时的值班参谋惊而不乱,在迅速弄清案情后,立即通知警调连赶赴案发地点,控制势态,保护第一现场。尔后,迅速报告值班首长和有关部门,做到边处置边报告,使部队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争取了工作的主动权,保证了侦破工作的顺利展开。
其次要尽力而为。在日常工作中,常常遇到上级对某一项工作,要求过高过急,正常程序下无法完成的情况。这就要因时而宜,尽自己最大努力,克服困难,尽力完成,达到要求,不能因事急而敷衍了事,应付差事,不讲求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