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发入口关,这“三步”很关键
把好发入口关,能从源头上减少发数量、消除件稿潜在的程序和内容方面问题,从而提高件办理质量和效能。把好发入口关,我体会应注重三个步骤。
观其大略,快速抓住审核要点
(一)发依据是否充分。审核发依据是否充分,即确定是否须由本机关发。为贯彻上级件精神抓好工作落实而制发件,以及上级件明确要求制发件的,一般上行下效,参照发;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发件的,应根据职责权限确定。
(二)风要求是否符合。严格执行精简件改进风的相关规定,对是否确需发、篇幅要求是否达标、配套落实上级件举措是否务实管用等,要严格把关。严控件篇幅,除事关长远和全局的重大部署外,政策性件不超过45字。贯彻落实上级件,倡导结合实际提出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强的措施,照抄照搬上级件的审核不予通过。
(三)相关程序是否完备。对涉及财政资金、机构编制、队伍建设、评选表彰奖励、任务分工等方面事项的件稿,审核相关部门是否达成一致意见;对政府部门代拟需党政联合发的规范性件稿,审核是否经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对属于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部署类件稿、领导同志明确要求提请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的件稿和配套上级件且上级件经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的件稿,审核是否经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同时,要审核每份件稿是否有拟稿部门负责同志的签字,主管领导是否有明确批示意见。
(四)体例结构是否恰当。要熟悉各种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审核是否正确运用种、种与件稿体例格式是否相符,比如,办法、规则、细则等规范性件一般应使用条款形式表述。对于件稿的篇章结构,要审核是否逻辑严密、层次清晰、主次分明。
规范流程,着力完善办理机制
(一)提出办理意见。对发理由不充分和属于精简件明确规定不发的,予以退回;对该征求意见而未征求或征求不全面的、应由相关会议审议而未提请上会的、相关领导未签批的等件稿,要求拟稿部门完备程序后再报审;对篇幅超标的、配套上级件时结合实际内容达不到要求的、种与体例格式不相符或篇章结构不合理的,要求拟稿部门修改完善,符合条件后再报审。
(二)及时请示报告。视情况将办理意见及时向领导汇报请示,特别是对于拟退的和急着发但程序不完善、内容需修改的件稿,填写《稿审核反馈意见表》,注明办理意见和理由,报领导审批,以赢得主动、避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