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须掌握“五大要诀”
是一个机关的“脸面”,质量高低,是决定发效果的关键。在整个发链条上,对件草稿的审核,贯穿始终。那么,应该如何审核、提高质量呢?下面介绍五个审核的“要诀”。
要诀一:探明意图问几个为什么
意图是核稿的出发点,体现了发的目的性和实用性。探明意图,是做好核稿的第一步。核稿伊始,应问几个为什么:
为什么要发?核稿人员收到稿后,首先要了解发意图,可通过查阅近期领导批示或讲话、本机关重要活动或会议的件资料和新闻报道、相关收或发,以及与拟稿人电话沟通(要勤沟通、请教),请其在办要报上说明发缘由和稿起草的来龙去脉、补充相关背景资料等方式,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能不能不发?发应当确有必要,核稿首先要把好“可行关”。凡法律法规或现行件已有明确规定,或能通过电话、传真、口头协商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发。
发什么样的?为达成某一意图确需发的,核稿人员需要一一考虑:发给谁,写什么内容,篇幅是长是短,以什么发规格,用什么种,是上行、下行还是平行,是用件格式还是函的格式,是普通件还是急件或密件?先通过这番“望闻问切”,对稿逐项作出初判后,再仔细核稿。
要诀二:守住规范坚持“两应两避”
核稿必须依法依规,不能凭空想象、主观臆断,不能大笔一挥、乱改一气。说到底,核稿就是寻找标杆、对标分析的“达标”过程,就是查漏补缺、增光彩的“化妆”行为。工作中的规范大致可分为“两应两避”:
应熟练掌握各级党政机关的共性规范。包括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机构设置及各机关的全称、规范化简称、排序及职责,中央领导同志的姓名、职务、排序及分工,现代汉语语法,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用法等国家标准,以及《党政机关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的种类、格式、行规则、办理程序,等等。
应熟练掌握各个党政机关的特殊规范。以安全生产工作为例,核稿的特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重要件、“三定”规定。
避出现无从下手,找不到合适的规范,或依据不准确、不权威的“规范”,导致将错就错、画蛇足。
避出现死守规范、故步自封,不能与时俱进,不知变通创新,将原本活泼生动的稿改成了千人一面的“八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