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
联合公报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邀请,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捷米尔·萨里耶夫于2015年12月14日至17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并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两国总理在热情友好的气氛中,就发展中吉战略伙伴关系,深化两国政治、经贸、产能、交通、人文、安全等领域合作,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一、双方一致认为,发展中吉战略伙伴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促进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双方将保持密切高层交往,巩固政治互信,扩大互利合作,推动中吉战略伙伴关系不断深入发展。
二、双方重申遵守2002年6月24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2013年9月11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2014年5月18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进一步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以及其他双边条约和协议,坚定支持对方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共同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
双方将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2015年至2025年合作纲要》。
三、双方将本着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合作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为此,双方将加强两国发展战略对接,积极制订和通过相关文件,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框架下推进务实合作。
四、双方将创新合作模式,开展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利用双方互补优势,将中方优势产能与吉方发展要求相结合,为两国工业体系更新和升级提供助力。
吉方建议将中国优势产能转移至吉尔吉斯斯坦,中方将予研究。
五、双方将挖掘合作潜力,密切贸易联系,扩大贸易规模,优化贸易结构,推动两国贸易均衡发展,共同实施好已商定或启动的大型合作项目。
六、双方将加强政策沟通,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支持两国企业开展大型项目合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