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分类管理锻造法院铁军
近年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围绕“分、专、合、干”四个维度靶向发力、一体推进。加快构建分类科学、结构合理、权责明晰、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着力锻造过硬司法队伍。
一、“分”字筑基,系统构建人员分类管理体系
严格遵照中央顶层设计,将法院人员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司法行政三大序列,设置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技术、司法行政六个职位类别,通过分类管理,实现人、岗、责精准对应。一是以分类明责任。根据岗位职责科学测算、合理确定法官33%、审判辅助52%、司法行政15%的配置比例,确保85%以上的人力资源集中配置到办案一线,明确法官全部定岗在审判业务部门,不再承担行政事务,“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二是以分类优结构。通过分类招录、分类培养,进一步优化法院队伍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和学历结构,近三年入额法官平均年龄33.9岁;新遴选法官和新招录法官助理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近90%,较改革前大幅提升,且全部具有法学专业背景。三是以分类精管理。改革后,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法官助理、书记员实行单独职级管理,司法警察按照执法勤务类警员序列管理,司法行政人员参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规范管理,并系统制定了15项配套制度,进一步拓宽各序列人员晋升通道、设计差异化发展路径,真正实现各类人才各归其列、各尽其才、各展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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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在2026年上海市公务员工作推进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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