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2月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2026-03-10 07:03:52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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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202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部署要求,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对全县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这为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根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期市应急管理局通报的两起典型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XX县建材企业2026年1月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就是因为岗位安全责任悬空、新入职员工未接受安全培训就上岗作业,最终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余万元;XX区化工企业2026年2月初发生的泄漏险情,根源在于一线操作人员安全责任不落实,对巡检要求执行不到位,险些引发重大安全事故。这两起案例充分说明,只要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有一个环节松动,就可能酿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我们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就是要从根本上堵塞责任落实漏洞,把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这次专项行动是我县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应急部〔2026〕3号)和我省《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X政发〔2026〕7号)的具体举措,核心目标是到2026年6月底实现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全覆盖、全员安全培训覆盖率100%、岗位安全责任考核达标率95%以上,从制度层面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是企业的“可选动作”,而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2026年1月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二)》明确将“未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纳入安全生产犯罪情形,这意味着责任不落实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近期我们对全县326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的预排查显示,有41%的企业未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57%的一线员工不清楚本岗位的安全职责,有12家危化、矿山企业存在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这些隐患如果不及时整改,随时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我们这次专项行动就是要瞄准这些突出问题,逐企逐岗过筛子,确保责任落实无盲区、无死角,切实把安全风险管控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未发之时。

二、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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