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研讨方面(5个问题)
(一)学习计划不够细化,重点条款覆盖不全
部分单位虽然制定了年度学习安排,但在⑧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上缺少分阶段、分专题的具体计划,对实施细则中的细化条款覆盖不足。督导中发现,个别单位在季度学习中只安排了一次集中授课,且偏重理论概述,没有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差旅等与本系统密切相关的条款逐条解读,导致一线干部对“禁止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要求掌握不清。
(二)研讨缺乏针对性,风险剖析不深入
部分单位在专题研讨中侧重表态发言、经验交流,缺乏围绕本职岗位潜在违规风险的具体分析。例如,某审批服务部门在研讨中仅强调“改进工作作风”,但没有结合收费环节、审批环节可能存在的礼品礼金、吃请等风险进行剖析,致使后续仍出现个别工作人员收受礼品的情况。
(三)学习覆盖不均衡,基层人员参与不足
在学习覆盖面上,领导干部参加比例高,基层工作人员参与度偏低。督导中发现,有的单位虽然多次组织专题学习,但直接面对群众的服务岗位因值班值守、工作冲突等原因,参训率明显偏低,甚至存在个别人员由同事代签的情况,部分干部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规定仍不清楚具体标准。
(四)学用衔接不紧密,成果转化措施缺位
一些单位学习后缺乏配套的制度优化和流程细化,未将学习成果固化到日常管理中。比如,有的部门在学习中提出要“精简会议”,但会后未建立会议审核和时间控制机制,一个季度内仍召开了多场内容重复、可合并的会议。
(五)学习成效检验缺位,评估方式单一
多数单位以签到、照片、学习记录作为主要依据,没有通过知识测试、问答抽查等方式检验掌握情况。督导中发现,有的干部虽然参加了多次学习,但在现场问答中仍答不出⑧项规定出台时间或公务接待标准等基础性内容,反映出学习停留在形式上。
二、查摆问题方面(5个问题)
(一)问题查摆避实就虚,隐性风险揭示不足
部分单位在查摆问题时,习惯聚焦制度文件、材料格式等表层事项,对干部日常行为中容易发生的隐形变异问题揭示不够。督导中发现,有的部门自查报告仅列出“会议材料印制过多”等轻微问题,对节日期间通过微信、支付宝收受礼品礼金等隐性行为未作说明,直到督导抽查个别干部手机转账记录才发现相关线索。
(二)查摆内容更新滞后,新问题关注不足
部分单位延用往年问题清单,没有结合近期通报案例和新形势动态调整查摆重点。督导中发现,有的单位仍按旧清单检查会议费、公车等传统领域,对新出现的“线上违规报销差旅费”“在网络平台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充值卡”等问题未纳入范围,导致个别新型违规行为未被及时发现。
(三)调研渠道单一,群众反映未充分吸收
一些单位查摆问题仅依靠内部座谈、部门自查,缺乏面向群众的开放性征集。督导发现,某乡镇在自查时未发现审批服务中存在的推诿扯皮问题,而在督导组入户问卷中,近四分之一的群众反映在办理低保、临时救助等事项时被要求提供不必要的证明材料。
(四)历史问题整改不彻底,存在反弹回潮
部分单位对往年已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仅停留在“写说明”“补制度”,没有落实到具体执行。督导中发现,有的部门去年被通报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今年虽出台了新制度,但检查账簿发现仍有多次陪餐超标情况。
(五)“关键少数”监督查摆深度不够
在查摆问题中,有的单位重点放在普通干部,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不到位。督导中发现,某局自查报告列出科室加班餐超标等情况,但未涉及局领导违规使用公车、在私人会所接待客商等问题,相关情况最后还是由外部巡察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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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督导组学习教育“回头看”督导发现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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