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xx市职教中心设立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公告

2025-07-04 07:03:52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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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构建高中阶段职普融通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更好满足学生多样化教育发展需求,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通知》(陕教函〔2024〕745号)精神,经县市区申报、市级审核、省级备案,xx市职教中心被确定为2024年综合高中班试点学校,与xx市中学开展联合试点,现就试点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试点办法

在xx市职教中心设立4个综合高中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总计划不超过200人,招生对象为在xx市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综合高中班学生入学后统一注册为联合试点的xx市中学学籍,由xx市职教中心单独编班管理,学制3年,不得转入普通高中,可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自愿申请转为中职学籍,同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保留普通高中学籍的按原培养计划执行。综合高中班课程开设以普通高中课程为主体,结合实际开设部分专业技能课程。综合高中班学生完成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由xx市中学颁发毕业证书。转为中职学籍的学生,xx市职教中心承认其在综合高中班时所学相应课程、合格成绩及学分,在此基础上学生应补充修满中职教育教学规定的其他课程且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实习鉴定合格,发给中职学校毕业证书。综合高中班毕业生可参加统一高考和xx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不得参加xx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资格按xx省招生委员会、xx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录取办法及程序

综合高中班计划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中单列,招生录取工作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束后进行。

(一)招生录取办法

在xx市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以下,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自愿放弃综合高中班入学机会,出现空出计划,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满招生计划为止。

(二)招生录取程序及时间

1.7月29日,反馈符合条件学生名单。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向考生原就读初中学校反馈符合综合高中班入学条件的考生名单,即xx市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下200名内学生名单。

2.7月30日至31日,征集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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