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乡镇履职清单1

2025-03-13 06:03:52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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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铁铺镇位于光山县西北部,是光山县最早的建制乡镇之一,东与寨河镇相邻,南与仙居乡接  壤,西与罗山县相望,北与息县为邻,宁西铁路、沪陕高速、国道 312 、省道 217 穿境而过,属于  “ 三县交界,历史故地” 。孙铁铺镇自然资源得天独厚,农田林茶资源丰富,镇域面积 148.9 平方公  里,下辖 3 个社区 25 个村,全镇户籍人 口 6.84 万人,常住人口超过 7.2 万人,是光山县著名的“产  粮大镇、商贸重镇、畜牧强镇” 。孙铁铺镇先后获得河南省“卫生乡镇”“依法行政示范乡镇” “森林乡村”“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等多项荣誉称号。

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开展以来,孙铁铺镇严格按照上级部门部署指导,坚 持广泛动员,全面梳理,细分责任,举全镇之力推进此项工作。第一阶段,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工作计划总结、上级考核、领导交办、微信或 App 通知等方面,按照党的建设、经济发展、 民 生服务等 23 个类别对清单内容进行起底,通过个人梳理、部门汇总、党委研究、开门纳谏等步骤, 最终将 3228 条个人梳理事项经过合并、删除、增补形成了基础清单共计 833 项。第二阶段,通过

“划分三张清单”与凝练一件事,在省、市、县的指导下对凝练后的清单进行再提升、再打磨,形 成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初稿。第三阶段,通过“ 三上三下”充分沟通、研究讨论、征求意见,形成履 职清单 252 项,其中,基本履职事项 124 项、配合履职事项 79 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 49 项。结合 孙铁铺镇实际情况,清单中形成特色事项 10 项。

孙铁铺镇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包括党的建设、经济发展、 民生服务等共 10 个类别 124 项;配合履 职事项清单包括党的建设、经济发展、 民生服务等共 12 个类别 79 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包括 党的建设、 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共 10 个类别49 项。

 

 

序号

事项名称

一、党的建设(27项)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 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决议,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加强政 治建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深入信阳到光山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牢记“两个更好”的殷殷嘱托,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3

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联系服务群众、“ 三重一大”

、调查研究等制度。

4

指导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力量及“两委”干部教育培训、培养储备、监督

管理。

5

负责人才政策宣传、引进服务和乡土人才培育管理等工作。

6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等工作。

7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培养储备、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工作。

8

开展党的组织生活,落实“ 三会一课” 、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9

做好退休干部待遇落实、服务保障等工作,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10

负责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11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12

接受上级党委巡察工作,做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序号

事项名称

13

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魅力孙铁铺”公众号、视频号等线上线下意识形态阵地 管理和正面宣传,做好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和应对处置。

14

组建宣讲队伍,及时宣传党代会、党的全会精神以及重要政策法规。

15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指导村(社区)开展“饺子宴”“九九孝老爱心重阳节”等 文明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一约五会”作用,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

16

负责联系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华侨、归侨及侨眷等各领域统一战线工作对象,做好 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17

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做好民族宗教事务相关工作。

18

组织选举县镇人大代表,召开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建好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执 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

19

推进基层政治协商民主建设,建好委员之家、委员工作室、“有事好商量”协商平台,服务保障委员开展政治协商、

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履职工作,更好凝聚共识。

20

开展兵役登记、兵员动员、民兵整组、国防教育等人民武装工作,做好“ 四好”基层武装部建设。

21

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做好工会组建、会员发展及文化体育活动开展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2

推动基层团组织建设,做好团组织换届和团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23

推动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做好妇女儿童关爱帮扶等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4

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等。

25

负责组织实施镇党委换届,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两企三新”等党组织建设,加强村(居) 民委员会、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村(居)落实“ 四议两公开”(“ 一征三议两公开”),组织指导村 (社区)开展“五星”支部建设。

26

做好社会工作,抓实社会工作者队伍组建和专业能力提升,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层治理。

 

 

 

序号

事项名称

27

负责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志愿服务。

二、经济发展(12项)

28

贯彻落实上级经济工作安排部署,制定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托“村集体土地+标准化厂房”模式招引企业, 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相关产业企业集聚,实现延链补链强链,增强产业服务配套水平,提升产业影响力 和市场竞争力。

29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扶持瓜蒌、吴茱萸、草莓、西门塔尔牛、湖羊等特色种植养殖业发展壮大。

30

推动德宝林茶、卧龙腾飞等企业发展电商,加快推进山茶油、野菊花、香油等产品线上销售,组织人员参加电商培 训,促进农村电商产业发展。

31

服务、支持孙铁铺商会建设,发挥其在政企交流、企业合作、招商引资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32

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基层站所评议,开展“万人助万企”“万企兴万村”活动,落实惠企服务政策。

33

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推动本土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34

明确产业资源优势,吸引外部资金和项目,推动服务特色农业、户外装备、交旅文创等招引项目落地、建设、投产。

35

做好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和全部房地产开发业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 业法人单位以及计划总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

36

促进本地劳动力就业与企业用工有效对接,服务企业用工。

37

做好人 口、经济、农业普查等工作。

38

负责孙铁铺镇老政府、原卧龙台乡老政府办公楼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管理、盘活利用等工作。

39

做好辖区内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持续跟进入驻企业做好后续服务。

 

 

 

序号

事项名称

三、民生服务(18项)

40

负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

41

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42

负责生育登记,落实奖励扶助等政策。

43

负责辖区内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工作。

44

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提升劳动技能,促进就业增收。

45

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登记查询、参保缴费、关系接续等工作。

46

承担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参保登记、待遇领取、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

47

负责健康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48

负责救护培训,做好无偿献血、“两癌”“两筛”宣传和组织工作。

49

做好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预防监控等工作。

50

推广居家养老,加强敬老院、 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指导村(社区)孝心护理员队伍建设。

51

开展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特殊困难老年人帮扶、“惠民食堂”建设等工作。

52

负责残疾人政策性补贴申请审核、权益保障等工作。

 

 

 

序号

事项名称

53

负责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的认定、动态管理、临时救助和关心关爱工作。

54

做好镇级公益性墓地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

55

负责退役军人建档登记,落实优抚政策,扶持就业创业,做好权益维护工作。

56

做好捐赠物资发放管理工作。

57

加强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制度。

四、平安法治(15项)

58

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59

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统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0

落实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指导村(社区)做好平安建设工作。

61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加强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好源头管控。

62

健全领导接访、包案等信访工作制度,按规定受理、处置信访事项。

63

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扫黑除恶宣传教育。

64

做好禁毒政策宣传教育,开展禁种铲毒、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65

依托党建引领基层治理“H”型数字平台,发挥“大数据+ 网格”优势,做好网格长和指导员、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等“ 一长三员”选拔任用工作。

 

 

 

序号

事项名称

66

编制本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突发事件上报和先期处置,对上级反馈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 等问题整改上报。

67

对辖区内安全风险等级较低、问题隐患易发现易处置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包括涉及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等生 产企业)开展日常检查,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各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8

坚持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和常规检查,对安全风险等级较低、专业能力范围内能够发现 的问题督促整改。

69

开展辖区防溺水宣传教育,组织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开展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

70

做好“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的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督促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

71

负责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加强由民兵、镇消防员、派出所民辅警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储备应急物资,提 升防灾减灾能力。

72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做细做实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及国家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五、乡村振兴(13项)

73

编制并实施特色种植养殖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优质水稻、茶叶、油茶、畜禽、渔业等种植养殖业,拓宽农民增收渠 道。

74

负责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和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工作,落实耕地保护措施,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切实稳定 粮食生产。

75

推动农业机械化,开展农业机械推广、农机购置补贴申报等工作。

76

开展优质稻、油菜、小麦、棉花等农业技术推广,提供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指导,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衔接、 良种应用等工作。

77

负责地力补贴、 良种补贴等农业补贴政策宣传,精准核对农户信息、耕地面积,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78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推广江湾土地合作社模式,推动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

 

 

 

序号

事项名称

79

编制杏山区域茶叶产业发展规划,引导推广发展油茶和茶叶等林果业,推广“杏山春”“竹叶青”茶叶品牌。

80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管护工作,着力形成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81

做好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指导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

82

开展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

83

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发展,为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服务。

84

宣传消费政策,开展消费帮扶,激发消费潜力。

85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乡村振兴农业规划,落实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带动脱贫人口和 低收入人群就业增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六、生态环保(8项)

86

开展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持续做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工作。

87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做好各级生态环保领域督查反馈交办问题的整改。

88

负责“蓝天卫士”预警平台值守、信息传递,做好禁燃禁放和秸秆禁烧巡查工作。

89

落实“河长制” ,负责辖区竹竿河等河道治理及巡查,组织溯源排查,开展生态修复,推进生态河道建设,改善区域水 生态环境质量。

90

落实“林长制” ,开展林业政策法规宣传、资源管理与日常巡查,负责国土空间绿化等工作,做好本级森林乡村建设。

91

负责“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序号

事项名称

92

开展农村户厕改造、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排查治理,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

93

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统计、保护等工作。

七、城乡建设(13项)

94

负责镇级国土空间规划、集镇区建设规划、村庄规划,优化细化主体功能分区,引导资源要素合理分配。

95

推动集镇提质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积极引进大型商超、快递物流等业态,增强集镇的承载功能。

96

加强对国土资源的日常管理,负责建设用地初审,对规划区内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进行谋划、 申 报。

97

对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进行审批。

98

负责乡道、村道道路建设项目申报、建设,开展乡道、村道清洁、管护、安全隐患处置等工作。

99

负责本镇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建设工作。

100

负责镇村两级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与管理。

101

做好镇小(2)类水库以及权属归镇管理的堤防、涵闸日常巡逻和信息上报工作。

102

负责集镇建成区内公园绿地、车辆停放、商户经营和集贸市场的管理服务工作。

103

负责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的管理,督促商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104

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推动“空心村”整治。

 

 

 

序号

事项名称

105

做好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审核批准及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卫片图斑核查工作,对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并依法依规 处置私搭乱建行为。

106

对危房改造项目申报、施工监管,负责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信息录入。

八、文化和旅游(8项)

107

承担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工作,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开展全民阅读、全民科普和艺术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 承等活动。

108

指导村(社区)及其他组织利用文化体育设施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109

挖掘“秦始皇赶山填海处”“仙人洞”“困龙井”等文旅资源,开发旅游周边产品。

110

开发晋察鲁豫野战军指挥部胡竹园会议旧址、刘邓首长胡竹园旧居等红色旅游路线,制定旅游发展规划,完善基础设 施。

111

发展壮大江湾舞龙、蒋楼舞狮、孙铁铺大鼓书、刘渡旱船等文艺队伍,推广优秀文艺作品。

112

推动“竹竿河”综合开发利用,谋划建设亲子步道和水上漂流等休闲旅游项目。

113

擦亮“朱楼小镇” 、江湾美丽乡村特色乡村旅游品牌,大力发展民宿、跑马场、亲子乐园、水上乐园等项目。

114

打造杏山旅游品牌,完善环杏山公路、上山索道、下山滑水道、歇脚亭等基础设施建设。

九、市场监管(2项)

115

按照规定权限做好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类)、小经营店登记证的审核及发放、食品小摊点备 案卡的审核及发放工作。

116

开展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的食品安全监 管工作,报告食品安全隐患。

 

 

 

序号

事项名称

十、综合政务(8项)

117

负责办公用房管理,做好机关运转、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118

负责信息公开、保密、档案管理、镇志编纂、信息报送等工作。

119

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处置突发事件。

120

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转办事项办理,及时反馈结果。

121

负责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22

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落实债务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

123

落实“村财乡管”制度,监督指导村级做好财务管理。

124

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镇配合职责

一、党的建设(1项)

1

党外代表人士队 伍建设

县委统战部

1.在县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 排和担任政府 、 司法机构等领导职务的工 作;

2.负责建立县级党外干部人才库。

1.协助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外候 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

2.收集提供党外代表人士的基本信息。

二、经济发展(3项)

2

政府投资项目立 项审批

县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1.负责审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和 投资合理性;

2.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

配合提供下列资料:

1.立项审批请示文件;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及概算等文本;

3.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文件 评估报告;

4.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 5.节能审查意见。

3

固定资产投资

县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1.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

2.拟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 和政策措施等。

1.协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联网直报(含 固定资产投资、建安投资、房地产企业);

2.跟踪服务项目建设,帮助企业反映和协调 遇到的困难。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镇配合职责

4

统计资料的管理 和审核

县统计局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 管理制度;

2.对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核

1.安排专人负责统计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严 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原始统计资料进行分类归 档并妥善保管,建立起系统、完善的统计资 料管理体系;

2.定期与县统计局沟通交流,学习最新的统 计工作要求和方法,及时审核统计调查对象 提供的统计资料,对存在不完整或明显错误 的,依法予以补充或改正。

三、民生服务(5项)

5

殡葬改革

县民政局

1.检查、监督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会同有 关部门处理丧葬违法案件;

2.管理、监督丧葬用品的生产、销售经营;

3.负责殡葬法规宣传、殡葬职业教育、殡葬 岗位培训,开展殡葬行业管理和推进殡葬改 革;

4.负责提供接运遗体、悼念活动场地、火化 、骨灰寄存等殡葬业务服务。

1.配合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等政策宣传教育;

2.统计本辖区死亡人员信息并上报县民政 局;

3.配合落实殡葬管理政策;

4.对违反殡葬政策的行为, 由镇人民政府组 织村(居)民委员会予以制止。

6

民政财政资金奖 补落实

县民政局

1.监督管理上级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依托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 强 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 规范性和有效性;

2.依法依规使用管理彩票公益金。对为老年 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众提供服务的社 会福利项目, 以及符合“扶老、助残、救孤 、济困” 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进行奖补。

1.配合对民政资金使用计划提出意见和建 议;

2.初审享受奖补的对象资格并上报信息; 3.配合对民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镇配合职责

7

流浪乞讨人员救 助与管理

县民政局

1.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

2.核实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护送返乡;

3.无法核实、无法确认身份信息人员办理落 户及特困补助;

4.寻亲救助。

1.配合做好救助返乡人员的安置接收工作;

2. 日常宣传救助政策和救助途径, 以及救助 对象的甄别。

8

流动人口的服务 管理

县公安局

负责流动人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 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配合开展流动人口居住信息采集和上报。

9

“雁归来”工程

县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

1.搭建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构建立体化服 务保障体系;

2.建立吸纳返乡创业就业奖励机制,优化扶 持返乡创业服务;

3.打造返乡技能人才培育基地。

1.配合建立“雁归来”返乡人员实名制数据 库;

2.配合建立辖区内企业用工数、用工缺 口、 招聘需求等就业岗位信息数据库;

3.配合做好“雁归来 ”信息服务系统的维 护;

4.负责优秀返乡成功人士及优秀企业的推荐 工作。

四、平安法治(10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镇配合职责

10

反电信网络诈骗

县公安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光山支局

县委宣传部

县商务和工业信

息化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

县人民法院

县检察院

县公安局:

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光山支局、县委宣传 部、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

依照职责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负责本行业领 域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

依法防范、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1.配合收集电信网络诈骗线索并及时上报;

2.受理、转报、协助办理易处置的相关线索

11

防范和打击非法 集资

县人民政府办公 室

1.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建立部门间 会商机制;

2.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的互联网信息和网站 、移动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应用的监测;

3.组织认定构成非法集资的互联网应用;

4.对涉嫌非法集资的,组织调查认定并依法 打击。

协助核查上级反馈的辖区内违法集资线索。

12

社区矫正

县司法局

1.制定社区矫正工作规划,依法组织开展社 区矫正工作;

2.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培训工作。

1.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 2.协助组织矫正对象参加教育培训;

3.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 扶。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镇配合职责

13

重特大交通事故 处置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排查并消除国道、省道、县道道路交通 安全隐患。

县公安局:

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处置。

1.协助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配合开展重特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和善后 处理工作。

14

精神障碍患者管 理服务

县委政法委

县卫生健康委员

县公安局

县民政局

县残疾人联合会

县委政法委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公安 局:

共同摸排患者底数,确保一人一档,开展精 神障碍患者等级鉴定工作,纳入列管范围。

县公安局:

1.加强应急管理,确保突发紧急警情处置快 速、高效;

2.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 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 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 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 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民 政局:

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 信息共享、协作配合、漏洞倒查等机制。

1.配合督促村(社区)及其监护人落实监护 责任;

2.配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做好精神障碍患者 等级鉴定工作;

3.配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精神障碍患者 正确使用药物;

4.配合开展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入户、走访, 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理服务工作。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镇配合职责

15

校园周边安全防 控

县教育体育局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教育体育局:

牵头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牵头制定学校 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 分析机制,对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公共安全 事件 、 自然灾害等风险 ,第一时间通报学 校,指导学校予以防范;牵头建立健全校园

周边安全防控工作机制。 县公安局:

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周边的治安管理。 县交通运输局:

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 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依 照有关法律在职权范围内对违法行为吊销相 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经营许可证件。

1.配合开展校园周边安全宣传教育;

2.配合参与校园周边安全应急演练和消防疏 散演练;

3.配合开展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整治;

4.配合县交通运输局设置校车运行道路交通 安全标志、学生接送站点路牌和护学岗;

5.发现校车运行线路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给 公安部门;

6.配合处理学生安全事故。

16

打击非法社会组 织

县民政局

1.负责对非法社会组织排查; 2.对非法社会组织现场检查; 3.对非法社会组织予以取缔。

1.配合收集相关材料依据;

2.协助县民政局开展调查、查处、打击非法 社会组织。

17

“三跨三分离” 信访事项

县信访局

对接信访事项的事发地或有权处理的部门 (单位),提醒履行主体责任。

做好户籍地、居住地在辖区信访人的困难帮 扶、思想疏导等工作。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镇配合职责

18

扫黑除恶工作

县委政法委

县公安局

县检察院

县人民法院

县委政法委:

负责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做好扫黑 除恶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联络、上传下达

、台账建立、交接交办工作。 县公安局:

依法立案、侦办、查处、打击涉黑涉恶违法 犯罪行为。

县检察院:

依法审查起诉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涉黑恶犯 罪案件,依法监督案件办理。

县法院:

依法审理、判决涉黑恶犯罪案件。

1.协助开展黑恶势力线索摸排工作,核查办 理各级部门转办的线索;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上报。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镇配合职责

19

燃气安全管理

县城市管理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

县交通运输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商务和工业信

息化局

县城市管理局:

负责燃气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 制度,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法实施与燃气安全相关的压力容器、压力 管道、气瓶、安全附件、燃烧器具等的监督 管理。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燃气道路运输的监督管理。 县应急管理局:

指导、协调与燃气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 理。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

依法履行与燃气有关的火灾等灾害事故的救 援职责,并对其职责范围内的燃气经营和使 用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依法参与工业相关行业燃气生产安全事故调 查处理,结合部门职责为燃气安全工作提供 相应支持和保障。

1.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检查燃气生产经营单位 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制止违法经营和占压 、损毁燃气设施的行为;

2.及时上报有关燃气安全隐患并协助有关部 门处理。

五、乡村振兴(9项)

20

乡村建筑工匠培 训

县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

1.负责制定乡村建筑工匠培训计划;

2.组织专业人才对乡村建筑工匠进行指导、 服务、培训和发证。

1.对辖区内建筑工匠进行摸排,建立全镇乡 村建筑工匠人员花名册;

2.配合组织乡村建筑工匠参加培训。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镇配合职责

21

粮食储备监管

县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1.牵头开展粮食储备法律法规宣传;

2.拟订全县政府粮食储备计划,及时告知乡 镇(街道),并督促承储企业建立健全与乡 镇(街道)的信息沟通机制;

3.对乡镇(街道)巡查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 业务指导;

4.建立健全储备粮管理制度,建立日常巡查 机制,对储备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以及 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定期 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

5.查处违法行为,并将案情、处置情况及时 通报给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

6.协同财政、审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粮 食储备工作。

1.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上报;

2.配合开展问题线索核实,协助做好调查取 证、现场处置等工作;

3.协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粮食储备联 合执法。

22

农药监督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

1.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

2.负责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农药生产、 经营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3.开展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

1.协助开展本辖区农药销售点经营情况检查

2.配合对农药使用进行指导、服务。

23

茶叶种植技术推 广与灾害防治

县农业农村局

1.负责全县茶产业数据调查统计和分析运 用;

2.负责全县茶叶新品种、新技术、先进生产 机具的引进、示范及推广;

3.负责全县茶树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指导 防制工作。

1.负责乡村农技人才队伍建设;

2.协助落实茶叶新品种、新技术、先进生产 机具的引进、示范及推广;

3.上报本区域茶树病虫害发生情况;

4.组织本区域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和宣传, 协助主管部门落实茶叶防灾减灾。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镇配合职责

24

绿色食品原料标 准化生产基地建 设

县农业农村局

1.建设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方案的 制定;

2.做好稻米测产点 日 常生产管理和监测工 作;

3.开展全县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绿优基地 建设工作。

1.监测辖区内稻米测产点运行情况;

2.开展超标粮食定点收购、分类储存、定向 销售等工作;

3.排查统计辖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绿优 基地情况。

25

农机管理及农业 领域试验区建设

县农业农村局

1.指导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2.收集乡镇在用农机具情况;

3.负责农业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重大 技术推广,农作物审定、登记、引种备案;

4.负责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制定《县农作物 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

5.负责联系农学会,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职称 评审;

6.指导乡镇档案整理。

1.统计辖区内在用农机数量及类型,统筹协 调辖区内农机使用;

2.负责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材料初审;

3.采集重大农技推广基地、面积、经营主体 相关信息;

4.负责农作物种业信息收集统计;

5.配合开展农作物品种试验示范 、推广应 用,协助检查和验收;

6.按照县制定的方案进行实施,做好档案整 理。

26

土壤检测

县农业农村局

1.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壤检测计划与方案,明 确检测范围、指标及流程;

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负责具体检测工 作的实施,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3.统筹调配检测所需的设备、试剂等物资, 保障检测工作顺利开展;

4.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形成专业报 告,为土壤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1.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做好检测点的选定与现 场协调工作;

2.组织动员辖区内相关人员配合检测采样等 工作;

3.及时传达县级部门关于土壤检测的要求与 信息,做好宣传解释。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镇配合职责

27

高标准农田建设

县农业农村局

1.组织、指导镇、村对辖区内高标准农田项 目开展规划,对乡镇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 符合政策要求的申报项目,报省市主管部门 办理入库手续;

2.负责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纳入项目库的高标 准农田项目进行实地勘察,出具初步设计文 本;

3.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开展全过程质量 监督;

4.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1.指导村(社区)开展初步规划,上报项目 入库申请材料;

2.配合开展实地勘查,指导村(社区)对初 步设计成果征求意见 ,并出具同意设计意 见;

3.负责动员村组做好群众工作,提供施工场 地,配合工程施工;

4.组织村(社区)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小组, 对工程建设开展监督;

5.配合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对通过验收的工 程设施及农田进行接收和管护。

28

公益岗管理、补 贴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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