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总体部署和《甘肃省安全生产领域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要求,督促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处理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防疫一体化管控体系,落实落细复工复产和防疫工作措施,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有序,疫情防控科学有效。
二、落实责任
(一)切实履行综合监管责任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责和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监管主体作用,督促指导住建、交通运输、商务、文旅、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行业部门认真落实本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到位、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二)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各地要对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坚守“生产必须保证安全,疫情必须全力防控”的底线,落实属地分级监管原则,市县按照企业规模或隶属关系,一个企业明确一个监管部门,减少监管层级和重复检查,降低不必要的督查检查频次。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做到安全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措施“双到位”,加强本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导。
(三)坚决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防疫一体化管理体系,坚决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六个一律”管控措施,落实“一企一册”(省应急厅制定了《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安全指导手册》供企业参考,见附件1)、“一岗一单”、“一人一卡”、“一日一报”管理机制,实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人员体温检测、全员全程佩戴口罩、分批分散用餐、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场所消毒消杀、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等关键措施,狠抓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责任措施落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工作方式
(一)加强督促检查
建立分片督促复工复产工作机制,坚持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一体化,下沉工作重心,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为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提高坚实保障。省应急厅成立由厅级领导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分区域督促矿山、危化、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督促其它重点行业管理部门抓好落实(督查分组名单附后,见附件2)。各行业管理部门也要成立分片工作小组,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创新工作方式
综合运用视频和电话调度、网上巡查、“四不两直”、现场督查指导、组织专家上门服务、受理并查处群众举报等方式督促各地、相关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责任措施落实。各地、各行业管理部门对本地、本行业领域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监管指导服务。
(三)强化指导服务
坚持“监管与服务、监管与指导”两个结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将复工复产变相审批,主动上门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中的问题和困难,重点加强对涉及生产消杀类、防护物品的企业、保运转企业和其他高危企业的服务。必要时借助专家力量提供业支撑,有针对性地开展网上服务和现场指导。
附件1.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安全指导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