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3月2日至4月30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对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进行了巡视。6月17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把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党组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当前最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公司党组于当天下午组织进行了学习。党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2015年中央首轮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所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的有关指示,逐条逐项分析研究巡视反馈的问题,迅速统一思想认识。其后,集团公司党组多次组织专题学习,开展交流讨论,认真领会党中央、中央纪委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理解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重构政治生态的重大部署和坚定决心,全面认识党中央对中央企业的定位和要求,进一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根源所在,在思想上真正认清了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和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带来的严重危害,看到只有发挥好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完成好肩负的使命任务;认清了集团公司作为中央企业、军工集团,在党风建设和反腐败问题上没有特殊性,党风廉政建设好不好直接影响着企业能否健康持续发展,只有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做得更好,才能不断推动企业的发展进步;认清了集团公司不是“世外桃源”,存在不少严重问题,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认清了抓好整改工作,是履行“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具体表现,是对集团公司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品质、能力素质、担当精神和工作作风的现实考验,增强了抓好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性和内在动力。
(二)带头落实责任,全程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党组坚持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党组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坚持站在一线全力推动落实。成立了以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寿君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总经理顾军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苏文生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党组集体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66条整改措施。每项整改措施都明确了整改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单位)、协办部门,责任领导都由党组成员担任。坚持倒排工期,全程督促。整改期间党组先后5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督促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纪检组按照党组的安排,实时了解掌握情况,每半月对整改工作集中进行调度。责任领导每周督办分管整改工作的进展,对重要的具体问题亲自研究、指导、协调和推动,逐项抓好落实,保证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三)紧紧围绕实效,着力把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整改中,集团公司党组按照“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和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根据不同问题采取不同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各项工作。对转包分包、拆借资金和违反“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等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整治,先严格禁止抑制增量,后综合治理减少存量。对“三公”经费支出偏大、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违规发放薪酬福利等问题,逐单位进行检查清理,逐项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监督等方面的问题,把抓好整改和强化管理深入结合起来,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深查制度缺失、管理薄弱方面的问题,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工作,集团公司本级在整改期间先后修订、新订29项规章制度,并加大监督执行力度,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进行查处,巡视开展以来,集团公司对20起违纪事件、37名责任人进行了执纪问责,进一步强化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四)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形成推进整改的强大合力
及时印发《关于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在全集团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将整改措施和要求传达到基层和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使全集团上下都感受压力和责任。在7月15日召开的集团公司党组扩大会议上,专题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党组成员分工与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就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出要求,不断浓厚巡视整改“进行时”的氛围。将整改落实工作纳入集团公司总部部门绩效考核和成员单位经营业绩考核,整改效果与考核挂钩,促进了齐抓共改局面的形成。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地把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一)党风廉政“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集团公司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一是抓好党组自身的学习提高。修订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上级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列入党组中心组每季度的必学内容,对重要指示要求做到随到随学。整改中,党组先后4次组织学习,认真学习了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指示,集体研读了《党组工作条例》和《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文件,进一步强化了国有企业中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思想认识,增强了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自觉意识。7月15日召开的集团公司党组扩大会议上,党组书记王寿君重点就坚持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地位、完善集团公司党建工作、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作了主题讲话,对成员单位抓好党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整改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组织开展了内部巡视。抽调人员组成两个内部巡视组,重点围绕“四个着力”,对两个成员单位展开了带有专项巡视性质的常规巡视。巡视中,与干部职工谈话近400人次,采取设立值班电话、联系信箱和举报电子邮件等方式接受信访,通过调阅资料及分赴分公司、项目现场调研等方式开展现场巡视,深入查找被巡视单位存在问题,并严肃进行反馈,对整改提出具体要求,督促被巡视单位认真整改,目前被巡视单位已完成整改落实,上报了整改情况报告。三是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加强工程建设规范化治理上。集团公司制定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动计划》,组织成员单位制定了实施细则,推动完善决策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集团公司从事建安行业的8家成员单位进行了普遍检查,努力消除生产经营中的违规行为。印发了《关于治理工程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的通知》,加大了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的治理力度。四是加大对问题线索查处的领导力度。党组主要领导全程跟踪掌控,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党组先后4次召开会议,听取党组纪检组核查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处理意见,做到了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快查快办。认真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负有责任的5名成员单位领导给予了纪律处分;注重抓早抓小,对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问题诫勉谈话10人,强化了“震慑、不敢、知止”的氛围。
2、关于党组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及办案力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认真办理中央第一巡视组交办事项和信访件。根据交办事项涉及单位和问题性质,全集团公司调配人员100多人次,组成29个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为确保办案的质量,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加强对调查组的具体指导,先后召开专题会议34次,认真分析研究每个交办事项,对每个关键节点认真跟踪把关,确保事实调查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规、按时完成,并依法依纪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的案件线索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二是加大压力传导力度。整改期间,党组纪检组主要领导利用党组扩大会议、下基层进行专项检查和督促整改等时机,与成员单位纪委书记约谈24人次,就履行监督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对交成员单位办理的问题线索及时督办,实时掌控进度。落实抓早抓小的要求,对单位发生问题较多,但尚不足以追究领导责任的2名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警示谈话。三是深入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了“严肃纪律、严守规矩”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通报的违纪案例为教材,以身边发生的问题为镜鉴,反思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起到了震动警醒的作用。四是着力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将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日常业务监管中,提升监督工作有效性这一目标,建立了总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业务部门在加强业务监管中落实反腐倡廉监督。组织对总部各部门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考核打分,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到绩效考核之中。五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建立了50人的案件查办专家库,制定了《成员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及监察机构正职提名考察办法》,加大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垂直考察力度。按照“三转”的要求,对纪委书记兼职和担负的其他职责进行了清理,目前大多数成员单位已落实纪委书记专职化的要求。
(二)“三重一大”决策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决策造成损失、引发风险的问题。一是对因违规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严肃追责,先后查处4起违规决策的问题,6名成员单位领导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建立董事会,研究制定、修订《集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等9份关于规范议事决策的制度规定。组织力量研究制定成员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内容和程序指引》,对成员单位党委会、董事会、股东会、总经理会议事决策的范围、内容和程序作出了规范。三是深入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成成员单位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进行了普遍自查,对近三年来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不按规定集体决策的问题逐条详列报集团公司备案,并组织整改。其后,集团公司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每个单位具体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四是突出风险点管控。围绕规范投资管理,修订了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制定了《分类投资管理细则》,制订了股份公司资产投资、股权投资、融资建设项目管理3个工作指引。开展了资金拆借专项治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将对外拆借资金、对外担保以及各类保证金支付情况进行梳理,制定了清理措施,并督促成员单位认真落实,截至目前累计收回资金12.35亿元。加强投资管理委员会管理,完善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调整委员会成员,梳理优化投资管理流程。加强公司内部融资工作管理,成立集团公司借款及担保审查委员会,加大对下属公司申请资金支持及担保等事项的审核力度,进一步提高内部融资工作的审查质量和效率,起到了防范风险、降本增效的作用。五是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收购新华发电公司的问题,加大协调力度,目前新华发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产权登记证已完成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