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中小学校园风险防控管理
培训班上的讲话
罗嘉福
(2015年8月1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中小学校园风险防控管理培训班,主要任务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于做好校园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安排部署新一学年度全省中小学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充分运用风险防控科学管理机制,有效的转移、处置、化解学校风险,共同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下面,我先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我省学校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主要成效
自2008年我省在公办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制度以来,在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初步构建起以校方责任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为主体、学生平安保险等商业性保险为补充的教育风险管理服务保障体系。实现了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应保尽保的目标,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工作经验和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工作机制健全。我省的校方责任保险按照“统一管理、统一部署、统一投保”的要求,高效、规范运行,有效的解决了各地各校分散投保导致的保额不足、保障水平不高、保险责任和赔偿标准不一、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容易发生索赔纠纷等问题,有效的转移、化解了学校在意外伤害事故中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风险,切实维护了在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秩序的稳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