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光兴:在2014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培训班上的讲话

2022-09-03 14:36:00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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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校长

培训班上的讲话

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宋光兴

(2014年12月2日)

同志们:

自2007年实施国家中职助学金政策和2009年实施免学费政策以来,中职资助政策是自幼儿园到大学各级各类资助中资金量最大,资助面最广的一类资助政策。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培训班,上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马建斌副主任对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提出了相关要求,刚才、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监察室、民办教育处负责人也对中职相关工作提出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今后我省中职学生资助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真抓实干,中职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新成效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和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是党的十八在改善民生创新管理中的明确要求,云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以人为本,措施有力,优化服务,富有实效。

(一)加大资助投入,扩大资助面,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为有用之才。

2012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四部委文件精神,我省及时制定出台《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文件的通知》(云财教〔2012〕502号)。在新的免学费政策中,我省占在校学生数94.36%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为农村学生,加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省免学费政策可覆盖一、二年级学生的95%。考虑到我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一直沿用2002年批准的较低的收费标准,长期制约中职学校发展,因此我省在新政策中免学费补助资金标准按每生每学年2000元执行。虽然新的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面有所缩小,但是由于我省共有91个县(市、区)属于国家连片扶贫开发地区,占我省129个县(市、区)的70.54%,将我省这91个县农村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享受范围,加上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政策实施后,我省国家助学金覆盖面将达到一、二年级学生的70%。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的原则,省委、省政府设立云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1000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在努力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享有受教育机会的同时,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接受职业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教育方针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表彰会议精神,2014年3月,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同意对怒江州、迪庆州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户籍学生开展“职业教育全覆盖”。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在执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现行免补政策的基础上,省财政对到承担试点任务的学校(20所)就读并纳入普通全日制学籍管理的迪庆州、怒江州农村户籍学生,初中起点中职学生在校期间第一学年、第二学年,高中起点中职学生在校期间第一学年,每生每学年再给予2500元的生活补助。

2007年至2014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共发放资助资金65.99亿元,资助学生434万人次。其中,免学费补助资金29.61亿元,国家助学金36.06亿元,省政府奖学金3200万元。从中央到地方,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采取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资助资金不断增加,资助面不断扩大,我省中职教育迎来了更好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立足云南,跨越发展,努力培养职业教育专业型、技能型人才。

自2007年国家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来,云南省不断完善地方配套措施,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国家惠民政策,极大激发了初中学生就读中职学校的热情,增强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持续增长,中职与普高学生比例逐年提高,推进了云南中等职业教育跨越发展的步伐。同时,中职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对我省减轻农民负担,鼓励高素质劳动者在农村创业就业,改善农村劳动力结构,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加快新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差别,为促进云南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培养了大批技能型人才。

截止2013年12月,全省共有中职学校301所,招生21.96万人,在校生规模59.52万人,与资助体系建立前2006年在校生36.23万人相比,增加了23.29万人,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在校生普职比达到1:0.81。

(三)加强监督,规范管理,确保政策全面贯彻落实

1、严格审核学生学籍,准确认定资助对象,科学编制资金预算。

为确保学生学籍和受助学生信息的准确性,2008年以来,省教育厅以中职学生资助资金管理为核心,不断整合中职学生招生、学籍、资助信息系统,完善信息管理机制,以学生身份证、户口册、照片为主要内容的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的严肃性不断提高,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成为资金预算、使用和决算的主要依据。

一是建立学校和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信息系统“月报告”和“逐级审核责任制”。校长和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对所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认真核实,并及时上报信息。

二是省招考院、职成教处和学生资助中心统筹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学校统一依据招生考试院招生录取数据审核学籍,认定学生身份,统一新生学籍管理和电子注册制度,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信息的收集与管理工作,如实申报本校在校生学籍,不得以虚假学生信息注册学生学籍,不得为同一学生以不同类型的身份分别注册学籍;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学生就学信息,将审核认定的在册学生学籍上报至“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系统进行对接,进行学生信息查重,避免出现“双重学籍”、“重复享受”。

三是严格认定资助对象和资助范围。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改变资助对象,缩小资助范围、降低资助标准,不得将非全日制学生纳入资助范围,14岁以下的学生原则上不能享受资助政策,一年级19岁以上、二年级20岁以上、三年级21岁以上的学生享受资助政策要严格把关,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异动情况登记和报备工作,对流失学生及时上报并停发助学金,对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要及时清退。

四是制订中职学校学生数据上报、审核流程图,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和上报时间。

通过以上措施,努力杜绝虚报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行为,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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