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36篇13万字

2022-09-03 14:31:44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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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滨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3崇信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4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5佛山市禅城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6汉川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

7黄山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8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9晋江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10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

11丽水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12娄底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1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14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15明山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16南昌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17南开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18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

19三明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0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

21上饶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2韶关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3石首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4铜陵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5仙桃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6兴化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7宿迁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8旬阳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9扬州市江都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

30扬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

31仪征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

32宜宾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33宜兴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34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35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2月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五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XJP法治思想和XJP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北京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首都发展为统领,紧扣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围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今年工作安排,进一步落实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助力首都改革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及时有力到位的民主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1.持续抓好理论武装。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联动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XJP法治思想、XJP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跟进学习贯彻XJP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以及全国人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落实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常委会履职的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注重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对常委会工作的统筹谋划,研究决定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发挥常委会机关党组作用,强化专委会分党组对工作机构业务工作的“掌舵”作用,确保市委和常委会党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3.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实现有机融合、相互促进。持续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常委会党组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抓好市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动态化检查。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做好涉常委会议题的舆情分析研判,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支持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落实机关党组与驻机关纪检监察组有关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党中央部署和市委统一要求,组织好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

二、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4.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坚持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发挥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大“小切口”立法力度,扩大开门立法,更好发挥区、乡镇人大和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健全法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机制,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开展立法调研制度。

5.确保宪法法律在首都有效实施。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好国家宪法日活动。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推动“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坚持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继续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优化升级,全面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建设。根据全国人大要求,对民法典涉及的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处理好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之间、地方性法规之间的关系,确保协调一致、有效衔接。

6.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制定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国际语言环境建设促进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社会信用条例。围绕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制定接诉即办条例、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制止餐饮浪费规定。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定住房租赁条例、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修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围绕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制定传染病防治条例、献血条例,修改实验动物管理条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围绕维护城市安全,制定禁毒条例、保守国家秘密条例、种子条例、节约用水条例,修改安全生产条例。围绕完善人大制度,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7.更好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完善人大主导立法的体制机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立法工作协同,发挥好审议把关作用,有效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完善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调研起草机制,健全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法规案机制,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凝聚共识,防止利益倾向。做好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法规议案审议办理工作。

三、增强监督刚性

8.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加强整体筹划,增强持续监督、联动监督、协同监督效果。严格落实“有关国家机关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问题和原因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解决问题的举措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要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手段,提高监督精准化水平。完善专题询问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增强互动性、提高实效性。探索“检查报告(审议意见)+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机制,检查、反馈、督促、整改紧密衔接,加强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刚性。

9.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对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审议通过后,及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10.深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市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2020年决算草案报告并批准2020年市级决算,结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市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继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扩面增效,上下贯通。改进和完善代表大会前计划预算初审工作。

11.加大对政府专项工作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本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高标准推进“两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情况的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全市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书面报告。听取和审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研究处理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书面报告,审议《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听取和审议加快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对市政府以迎冬奥为契机推进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12.加强对监察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13.聚焦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围绕新修订的《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书面印发常委会会议,并交市政府参考,必要时报市委。

四、依法开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

14.贯彻落实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进一步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完善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的具体制度和程序,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查市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北京市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以及“八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本市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方案的议案并作出决定。作出关于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

15.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工作程序,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依法组织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激励国家公职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履行法定职责,强化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仆意识。

五、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16.加强代表履职学习。突出政治培训、做实基础培训、细化专题培训,提高学习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办好“网上课堂”,统筹“小班制、专题化”培训和代表履职学习班,适当扩大培训范围,推动形成线上线下相辅相成的培训新模式。

17.扩大代表有效参与。严格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健全完善联系走访代表制度。坚持常委会领导直接联系代表制度,推动联系工作常态化。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专委会会议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扩大代表参与。依托代表家站就重要法规草案、重点监督议题征求群众意见,有计划地组织三级代表联动履职。适时组织召开代表家站工作座谈会,推动代表家站建设规范化、活动常态化。

18.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落实“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依托代表履职学习班和网上课堂,加大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服务保障和培训力度,引导帮助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按照“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要求,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交办协调工作机制,采取统筹督办和重点督办相结合方式,加大建议督办力度,做好代表建议及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办好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检查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高标准推进“两区”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情况报告、加快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四项议案,列出问题清单,督促逐项回应,提高办理实效。

19.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完善“菜单式”服务机制,提高代表履职服务的精准度,提升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加快推进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符合时代需要、功能齐全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系统。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完善代表述职制度,加强代表履职情况综合分析。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组织好集中视察等活动,为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履职做好服务和保障。

六、提升工作整体实效

20.改进工作作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常委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反对“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转变作风。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强化制度硬约束,严格执行常委会工作纪律要求。组织开展党员廉洁自律学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纪律约束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21.夯实基础工作。围绕中心议题、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改进调研工作。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完善信息共享、合作调研机制,改进大数据分析、快速民意调查方式,增强信息来源广度深度,提高信息服务履职实效性。完善立法研究基地、预算监督研究基地运行机制,提升法治建设顾问、预算监督顾问服务常委会履职专业化水平。编制《2021-2025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加大对来信来访集中反映问题的综合研究分析力度。加强立法人员培训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22.健全制度规范。健全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和规范。坚持常委会重点工作调度会制度,落实领导批示督办制度,完善工作项目责任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公文流转、会议组织、机关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规范化水平。统筹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健全法规通过后的新闻发布制度,办好《北京人大》杂志、北京人大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完善思政课师生观摩常委会会议制度。

23.加强工作交流。健全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沟通联络机制,加强对口部门协调联络,做好议题衔接和工作联动。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来京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的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工作。学习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同津冀人大工作协同联动。加强常委会同国外地方立法机构的交往交流。

24.加强对区、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健全市区人大联系机制,落实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制度,加强定期和专项沟通。坚持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深化市区人大工作联动。依法指导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2月5日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4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人大的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XJP法治思想和XJP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践行法治作为第一责任,把为民履职作为第一追求,锚定新坐标,展现新作为,深入推进人大工作实践创新、理论探索、制度完善,努力将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富强滨州贡献人大力量!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

1.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XJP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研究制定《中共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实施办法》,努力以规范的制度使人大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有章可循。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聚焦重大事项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推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对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推动党委关于人大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地落实。

2.强化理论武装。深学笃行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深化对XJP法治思想、XJP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认识和理解,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推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思想武装的重中之重,及时跟进学习贯彻XJP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

二、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

3.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继续审议滨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审议滨州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调研。

4.健全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切实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坚持立法调研、专家论证、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做法,推进立法精准化、精细化、精干化,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继续开展《滨州市供热条例》《滨州市城区道路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修订完善《滨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规则(试行)》等制度规范。编制地方立法蓝皮书,全面总结滨州市地方立法工作成果。有序开展2022-2026年立法规划项目调研,起草滨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项目(征求意见稿),为编制立法规划打好基础。

5.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健全工作制度,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专项报告,增强备案审查工作实效。指导部分县(市、区)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

三、坚持正确有效监督

6.聚焦重点工作。围绕“守紧法、管好钱、盯住图”三个重点发力。着眼“守紧法”,就食品安全、就业、安全生产、中医药、民族工作等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围绕全市贯彻落实信访、农村公路等方面法律法规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着眼“管好钱”,加强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深化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审查和批准市级预算,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听取审议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着眼“盯住图”,加强对计划、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审议好我市“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关注民生福祉。深入贯彻XJP生态文明思想,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继续抓好“2021滨州环保世纪行”活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种业发展和化肥农药管理使用情况、海洋产业发展情况和水资源利用情况调研,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黄河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视察黄河流域文化旅游产业情况,带动美丽乡村建设,造福黄河两岸人民。听取审议全市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对外开放和合作交流。

8.优化法治环境。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八五”普法规划报告,对“八五”普法作出决议。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推进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实现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评议全覆盖,加强任后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9.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及时转办督办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注重对信访反映突出问题的分析研究,探索建立与“12345”市民热线和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互通机制,完善群众提出问题反馈处理机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四、做好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

10.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按照《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抓住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县(市、区)、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助推“群众想什么”“政府干什么”的精准对接。

11.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人事任免,做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加强任后监督,全面完成本届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

五、提升为代表服务水平

12.完善代表联系机制。继续完善市人大代表中的市级领导干部、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原选举单位联系机制。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建立三级人大分级负责、五级代表共同参与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组织代表定期进站参加接待选民(群众)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13.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不断深化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按照“建、管、用”并重原则,重点在“用”上发力,实现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提升。顺应网络社会发展新趋势,不断探索“互联网+”时代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完善列席常委会会议人大代表座谈会制度。组织好常委会期间部分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对新时代人大工作、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做好代表意见建议整理、交办和处理反馈等工作。

14.进一步加强代表小组建设。在巩固传统人大代表小组的基础上,加大特色代表小组建设力度,鼓励县、乡人大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重点打造特色代表小组;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重大工程、民生实事项目,结合代表工作性质成立重点项目推进小组;紧紧围绕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环保、食品安全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代表关注方向成立专业监督小组。着力推动不同行业、不同部门间代表的联系,通过组织代表参加调研、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询问、代表履职学习班等活动,为代表加强联系、沟通交流创造条件。创新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让广大代表主动作为、主动监督,进一步把代表联系选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15.发挥代表监督作用。扩大人大代表对全市中心工作和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度,服务人大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认真审议和处理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交常委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力度,选择一部分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代表建议作为重点建议,实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领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督办的方式,强化考核,传导压力。对优秀代表建议和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代表调研、视察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重点检查B类办理件的进展、落实情况,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和政策措施的完善。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与建议承办单位“面对面”答复制度,逐步推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网上公开,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创新基层监督工作,总结推广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以年度为周期,“3+2+N”(3次联组会议讨论、2次代表大会测评、N次代表小组活动)的监督工作模式。适时召开基层人大监督工作情况交流会。

16.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建设,继续抓好代表履职学习,进一步完善人大网络讲堂,组织好年中调研和会前集中视察。丰富代表小组活动,优化滨州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提高为代表履职服务的水平。

17.加强对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修改后的选举法以及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选民登记系统,严把代表候选人“入口关”、选举“组织关”“监督关”,指导县、乡依法选好人大代表。同时,依法有序开展市人大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加强自身建设

18.加强党的建设。健全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机关党的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双述双评”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四级架构”的理论学习机制,推动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发挥长效。严格履行党组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革命传统、先进典型、形势政策和警示教育。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遵规守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19.加强制度建设。总结固化制度建设和工作实践创新成果,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和运行机制。起草审议《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为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做好准备。研究完善会议、活动的具体工作机制,编印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指引。对标先进,探索建立山东滨州、广西南宁、江苏无锡、河南鹤壁四市人大工作联系机制,促进深化交流协作,推动工作创新,提升工作水平。

20.加强机关建设。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提升人大干部队伍专业知识、专业思维、专业能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机关干部学法、用法、普法、守法,不断提升法治素养。继续深化“严细深实新”工作要求,巩固“三改、三比、三创”主题活动成果,着力打造“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技术在人大工作中的运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向上、职工喜爱的文明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大力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平安机关建设。认真开展“第一书记帮扶”“工会走访困难群众”等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21.加强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坚持公开征集常委会立法项目、监督议题,公开发布立法计划、监督计划、审议意见、代表建议等,以更加开放、开明的姿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保障人民群众知情知政、有序参与民主政治。加强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研究,总结提炼全市人大工作创新举措、经验做法,编印滨州人大工作纪实,推动形成固化成果。推进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智库作用,为人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提供智力支持。用好滨州人大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断拓展人大宣传阵地。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主要新闻媒体等协调联系,讲好人大故事,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崇信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XJP法治思想和XJP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重要指示、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坚持总基调,紧扣“总目标”,突出“总抓手”,强化“总抓法”,推动“四大行动”取得新进展,“四大产业”取得新成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履行法定职责,审慎决定重大事项,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幸福美丽新崇信主动作为,彰显人大制度优势,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用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人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XJP法治思想和XJP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及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自觉向县委请示报告依法履职及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大活动,确保党的决策在人大依法履职实践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全力参与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县级领导包抓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等工作责任制,深入工作一线开展督查指导,协调解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按照崇信县天然气气化县创建典型培育工作推进方案要求,完成年度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县委督导工作分工,综合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手段,加强对城市经济、文明创建工作督导。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成效巩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产业开发、城乡建设、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全县性重点工作的统筹调度、重要规划的评审论证、重大事项的协调落实和专项工作的督查考核,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做到县委有安排、人大有行动、工作有落实。

3.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意见,持续推行政府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完善县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的工作协同运行机制。适时对县委决定、政府提请的各类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依法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

4.依法行使选举权和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选举任命县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准确贯彻县委人事安排意见。认真执行崇信县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全面推行任前宪法宣誓制度。持续落实法定报告人制度,督促人大任命人员勤勉履职,自觉接受监督。

5.坚持党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组织责任,强化对县乡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依法加强对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选举法规定制定选举方案,准确把握工作原则、关键环节和选举程序,合理确定代表名额,规范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投票选举等工作。会同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政法委、统战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人行崇信县支行等部门做好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和考察审查,把好代表的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要求,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选举工作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圆满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二、依法行使职权,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6.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平凉市物业管理条例》《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立法调研等工作,向上级立法机关提出立法建议。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健全完善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合宪性、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和审查程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持续加强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督办工作。

7.加强专项工作监督。对优质果菜开发、清洁能源发展和城市更新行动进行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暨县政府承诺措办的惠民实事进行集中视察。听取和审议2021年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8.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政府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财政决算。履行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责,听取和审议县政府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不断强化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刚性约束。

9.加强“一委两院”工作监督。围绕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支持“一委两院”有效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听取和审议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和县法院、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报告,监督“一委两院”认真履行监察权、审判执行权和检察权,助推司法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办案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10.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对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消防法贯彻执行、牛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提升依法监督实效。不断改进和创新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探索开展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监督手段常态化运用形式,力求监督工作更有活力、更具实效。

三、优化服务保障,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11.加强代表履职培训。紧扣代表履职需求,以保障民主权利、发挥代表作用、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持续开展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开展代表履职情况交流,不断提高代表综合素质。

12.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持续推行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适当增加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重点工作的频次和人数,支持代表依法参与“一府一委两院”各类监督活动和基层民主管理。拓展深化“两联系”制度,及时向代表通报政情信息,听取代表意见,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

13.加强代表履职监督和管理。突出代表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和情况通报制度,定期汇总通报。落实代表信息公开公示、述职评议等制度,探索建立代表履职考评激励约束机制,多途径激发代表的履职活力。

14.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规范“人大代表之家”运行,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提高代表活动的组织化程度。组织代表参加调研、执法检查和各类会议活动,推动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经常化、增强代表依法履职的实效性。加强对代表履职活动的宣传力度,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展示代表风采。

15.提高意见建议办理质量。坚持和完善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协助督办、县政府(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领导领办、承办单位主办代表意见建议制度,采取会议督办、指导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专题听取县政府及承办部门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强化结果运用,着力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

四、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16.坚持打造“两个机关”。认真履行常委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机关党的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履职能力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改进作风的一系列制度,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使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17.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工作程序等履职制度。选派代表、县乡人大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人大举办的各类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调查研究、检查视察、工作审议等方面的能力,切实提升履职实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代表、机关党员干部瞻仰参观革命遗址遗迹、纪念场馆等红色教育基地,传承红色基因,提振精气神,提高质速效。

18.加强宣传和信息化建设。及时总结人大工作经验做法,加强与全国及省市人大宣传平台的联系,高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地宣传全县人大工作亮点经验和履职风采。注重信息化建设,建立上下畅通的人大网络信息平台、完善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以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19.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指导。持续推行常委会领导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指导乡镇人大围绕乡镇人代会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团、乡镇人大主席、基层人大代表四个层面的作用发挥,紧盯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加强联系,巩固“三化”建设成果,支持和保障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考评,指导乡镇人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履职活动,努力提升全县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XJP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XJP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总定位总目标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新期待,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省“1+1+9”工作部署和市“1+1+6”工作思路,依法履职、奋发进取,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为推动广东人大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作出东莞人大应有贡献。

一、切实增强用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持之以恒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常态化系统化学习制度,更加自觉用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深化对XJP法治思想、XJP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认识和理解,列入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首要内容、人大系统培训重要课程,及时传达、认真贯彻XJP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党的最新科学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动力和依法履职、担当作为的实际成效。

二、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2.健全党领导人大工作制度。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首要政治原则,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市委关于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健全办好政治要件的闭环机制。全力以赴抓好市委交办的重要任务,严格落实市委人事安排意图,以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和市委决策部署有效实施。

三、以高质量立法强化法规制度供给

3.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拟安排法规项目10件,其中,继续审议1件,初次审议2件,预备项目7件。拟安排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3件正式项目;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有人口信息申报条例、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条例、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筑垃圾管理条例7件预备项目。开展立法规划(2022-2026)和2022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

4.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从东莞实际出发,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工委提前介入、指导督促法规起草审查工作力度,提高审查审议水平。继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发挥立法协调小组作用,有效推进全流程立法。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扩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扎实用好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进一步做好依法备案审查工作,继续落实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规范使用。

四、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5.提升人大监督工作质效。围绕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用好用足各种法定监督形式,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打好监督“组合拳”,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强化监督联动和监督刚性,增强监督工作整体质效。全年拟安排监督工作32项,其中: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及整改报告等7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项,结合听取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1项,执法检查2项,专项视察2项,专题调研9项,联动监督1项,跟踪监督1项。

6.加强财政经济和国资管理监督。听取审议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市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21年上半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听取审议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总体情况报告。选取财政安排民生热点项目,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情况评价。听取审议我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20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7.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听取审议实施“工改工”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的报告。就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8.聚焦公共卫生安全。听取审议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9.聚焦乡村振兴。围绕创建人居环境示范市工作开展专项视察。组织市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围绕镇村统筹发展机制、荔枝产业发展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

10.聚焦社会建设。听取审议“技能人才之都”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开展东莞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专项视察。对群众体育发展以及民生保障等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市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围绕红色文化、政府配建房和安居房使用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跟踪监督《推动教育扩容提质加快公办中小学建设的议案》办理情况,听取审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11.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审议我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配合省人大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就东江北干流污染防治情况开展四级三市人大联动监督。

12.聚焦执法监察司法等工作。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对反走私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对交办信访件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

五、依法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

13.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部署要求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就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决议。就加快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发展作出决定,助力东莞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就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作出决定,进一步实现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就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有关办法作出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听取市政府关于《东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出台前的报告。

14.开展好市镇两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继续指导镇级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及时总结基层人大实践中的创新做法。扎实开展市级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进一步推动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使民生实事项目更加符合民需、贴近民意、惠及民众。

六、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15.持续做好“双联系”工作。扎实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落实好常委会领导约请代表日活动制度。改进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重点围绕立法、监督工作,继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委会和工委工作的参与。统筹组织好“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工作。

16.推动代表活动提质增效。按照省人大要求,围绕“全面推进健康广东建设”,开展好今年7月四级人大联动代表主题活动。丰富活动内容,精心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工作,加强改进代表小组和代表专业小组活动。研究制定《东莞市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探索开展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组织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好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

17.持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水平。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强化“提出前沟通”“提办对接”等流程,协助代表把好提出议案建议质量关。持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水平,推动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和承办单位沟通联系代表刚性要求。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继续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基本满意”“不满意”项目专项督办机制。充分利用四级代表联动主题活动、代表联络站等平台,提高代表将履职活动成果转化为高质量议案建议的水平。

18.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能力水平。全面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和纪律建设,持续做好代表知情知政工作,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做好代表履职管理,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做好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全国、省人大代表做好出席全国、省人代会准备工作。评选优秀市十六届人大代表。

七、进一步加强换届工作和基层人大建设

19.全力以赴做好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省人大要求,贯彻落实新修改的选举法,及时研究提出做好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依法作出市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重新确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和新一届镇人大代表名额。组织召开市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加强选举工作人员培训,完善选举工作程序,确保市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风清气正。

20.落实开展“巩固基础、强化履职”两年行动计划。按照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总结部署会要求,继续强化组织建设,加强镇(街)人大办公室建设和人员配备,推动镇(街)人大负责同志把主要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继续强化职能作用,推动镇(街)人大健全工作机制,依法行使职权。继续强化阵地建设,管好用好代表联络站。强化上下联动,密切工作协同,增强市镇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八、进一步提高自身建设水平

21.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XJP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贯彻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落实到人大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动上。高质量高标准开展以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政治素养,真正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22.全面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党组织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不断提高人大各级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推进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狠抓制度落地落实,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23.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推进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落实精文简会各项要求。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机制。锻造忠诚过硬人大干部队伍,自觉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奋力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

24.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发挥好东莞人大制度研究会作用,鼓励多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加大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力度,办好东莞人大网、“东莞人大”微信公众号和“东莞人大在行动”专栏。积极宣传展示人大代表履职风采,高质量汇编代表履职优秀案例。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

佛山市禅城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XJP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新时代禅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定位,着力提高工作水平,以高度的责任担当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实,以扎实的监督实效助力高质量发展,以更好的服务保障代表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把握党委意图、依法行使权力,同心同德共谋发展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全面贯彻XJP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准角色定位,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体现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党委工作大局之中,着力提高人大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时刻保持人大正确的政治方向。

科学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党委决策作出决定,及时把党委主张和决策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实现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保证党委决策部署在各项工作中得到贯彻实施。坚持正确处理好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支持推进政府工作之间的关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重大问题和民生热点难点,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凝心聚力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

依法规范行使任免权。加强干部任前与党委和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系,准确掌握党委选人用人部署,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干部任免程序,坚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通过法定程序推动党的意志和人民意志得到有机统一,保证党管干部的原则在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二、聚焦重点工作、坚持靶向发力,正确有效实施监督

助力重点工程实施。一是对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支持监督政府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更有力的举措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加大攻坚整治力度,织密织细污染防控网络,为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二是对城市更新(村级工业园改造旧村居连片改造)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标2023年村级工业园改造任务要求,督促政府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科学谋定改造区域和功能定位,加快整理储备产业用地,打造精品示范园区,不断提高村级土地使用质效,为高质量发展预留空间、强化支撑。三是对重点交通项目建设和智能交通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政府继续实施“东提、西进、南接、北联”战略,以打造“外联内顺”大交通格局为目标,完善内外循环交通路网建设,加快拥堵节点治理,探索创新数据驱动的城市交通智能化精细管理,让城市更畅顺,进一步夯实禅城交通枢纽地位。四是对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支持政府加快发展符合我区实际的文化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深入拓展发展空间,不断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动文化产业健康蓬勃发展。

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推动政府进一步明确细化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监管范畴,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的管理力度,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保证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二是对医疗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督促政府加大资源投入,加快推进医院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进度,加强医护人才培养和引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构建更加完善有效的医疗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三是对打造义务教育阶段品牌学校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围绕现代化教育强区发展战略,全力支持义务教育品牌化发展路径,推动政府加快打造高水平区属品牌学校,深化集团化办学模式,着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推动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四是对生猪定点屠宰及冷链配送一体化项目建设开展调研。推动政府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秩序,新建集生猪产供销于一体的现代化高标准屠宰点,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猪肉食品消费安全。五是对区政府办理2021年十大民生实事项目情况开展调研。全方面了解和掌握民生实事工程进展情况,结合实际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民生事项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期盼。

稳步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对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检察院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完善司法救助与各类援助工作的衔接机制,拓展救助模式和渠道,切实维护救助对象合法权益。二是对基层自治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促进群众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三是对人民法庭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法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不断提升审判工作水平,坚持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法律人才队伍,深入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进行调研。鼓励、支持政府大胆创新实践综合行政执法运作新模式、新机制,理顺各部门之间联系,明晰层级管理和部门职责,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五是加强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力度。聚焦《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保证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六是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和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备案审查标准和纠正程序,增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七是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监督。监督和支持区政府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情况的报告,促进我区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增强财政国资绩效。一是做好常态化财政调研工作。加强对2019年审计查出主要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决算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工作情况的监督,强化调研结果运用,更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二是对2020年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开展调研。推动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制度,提高区政府债务风险防范的前瞻性,加强债务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借债在推动发展当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对2020年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开展调研。督促政府采取更有效的举措,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统筹管理力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继续做好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加强对每季度系统重点监督项目的分析,探索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与政府重点项目的可视性联网,夯实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作用。

三、严格工作程序、严肃换届纪律,推动选举依法开展

坚定不移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把党的领导摆在首要位置,推动党委决策部署在选举工作各个环节得到有效落实。切实增强做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上级关于换届选举的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严谨认真做好筹备工作和组织工作,加强对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指导,保证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严肃换届选举纪律,认真制定应急预案措施,切实防止、及时处理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全力确保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召开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及骨干培训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选举工作的能力。严把代表素质关、结构关和提名关,合理优化代表组成结构,保证当选代表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

四、落实保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保证代表作用发挥

优化代表服务保障。灵活运用“走出去”与“请进来”、专家授课与代表交流、集中学习与实地考察、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力度,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定期推送相关重点监督工作进展情况。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努力帮助代表解决履职困难,落实代表履职保障措施,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精心组织代表参加各类调研视察活动,认真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及时收集整理代表参加活动提出的意见建议,并报送区委区政府作决策参考。丰富和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方式和内容,引导支持代表依托联络站(点)等履职平台开展接待、联系人民群众活动,畅通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的途径,紧密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

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及时将四届六次人代会代表提出的建议移交给区政府办理,落实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制度,加强对办理工作的跟踪和监督,组织相关代表开展专题调研,保证代表声音落到实处。

五、强化党建统领、抓牢自身建设,夯实担当作为基础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建立常态化系统化学习制度,坚定自觉用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准确把握XJP法治思想、XJP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保证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党史观,切实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传达、认真贯彻XJP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和党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

从严履行治党责任。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严格标准、从严推动常委会各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压紧压实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提升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努力以扎实的党建工作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素养。

加强人大队伍建设。以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以学习培训为抓手,适时组织机关及镇街人大工作者开展学习培训,提高新时代人大干部综合业务能力。鼓励支持镇街人大实践创新,搭建平台相互交流工作经验成果,为新时代人大高质量发展凝聚力量。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XJP法治思想和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孝感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汉川市委工作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奋力谱写汉川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新征程作出新贡献。

一、强化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强化人大工作理论武装。自觉同以XJP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把学习贯彻XJP法治思想和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履职必修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XJP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孝感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汉川市委工作要求。统筹谋划好“十四五”时期人大各项工作,将XJP法治思想贯穿人大履职全过程和各方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人大工作的能力,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市委领导之下,紧跟市委决策部署,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始终做到与市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协助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推动出台《中共汉川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为我市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提供具体遵循。善于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用法定程序,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工作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有效贯彻执行。坚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开展工作,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不折不扣完成市委交付的重大任务、重大事项。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就人大工作中的重要决定和重要活动等向市委请示报告。坚持重大情况、重要问题、重点工作经人大常委会党组集体研究后,再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确保市委的重大决策和主张转化成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3.坚持紧扣党委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孝感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和汉川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紧扣省委、孝感市委和汉川市委发展目标定位、区域发展布局和路径要求,围绕落实党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基层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工作部署,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贡献人大智慧力量。

二、完善工作举措,深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4.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确保法律法规在我市全面贯彻落实。

5.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安全饮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管理工作、创建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工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等情况报告,促进政府及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民生事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司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6.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及审计情况报告。聚焦后疫情时代经济平稳运行,加强对全口径预算和预算执行、决算、计划、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监督,提高审查监督水平。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预算调整、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情况的报告,在加强跟踪监督上持续用力,助力“六稳”工作有序推进,“六保”任务有效落实。

7.开展专题调研、专项视察等活动。组建调研工作专班,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关于扩增汉川市禁鞭区域的议案》开展专题调研。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汉川市公共检验检测、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情况开展专项视察。

8.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贯彻落实省人大新修订的备案审查工作条例,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力度,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水平。优先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加强审查监管,既要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又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适时修订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办法。

9.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严格执行《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落实督办暂行办法》,探索实施审议意见附整改清单、时限清单制度,提升督办工作效能。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题询问,探索实行被审计单位同步报告和满意度测评,切实提高被审计单位工作紧迫感。

三、坚持法治引领,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选举任免权

10.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严格执行《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暂行办法》,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协调机制,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围绕市委重大决策和汉川高质量发展,就预算决算审查、调整禁鞭范围、换届选举等工作,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及时将市委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

11.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有机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市委人事安排顺利实现以及全市国家机关正常运转。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规范实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加强对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强化公职人员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仆意识,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忠实履行法定职责。

12.依法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坚持在市委领导下依法做好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孝感市委、汉川市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风清气正、人民满意。

四、优化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3.坚持密切“两个联系”。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代表、向代表通报常委会重要工作情况、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制度。充分发挥代表小组作用,组织代表开展联系群众、向原选举单位或选区选民述职活动。在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中,适时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及视察活动,切实发挥代表植根于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和作用。

14.完善代表服务保障和履职管理。坚持以代表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加大代表小组活动经费保障力度,丰富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做好为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转办交办代表建议等日常工作,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和意见表达渠道。规范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跟踪,促进代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继续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15.提高代表建议督办实效。完善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机制,加大建议督办工作力度,做实做细“督办月”活动,听取审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重点建议活动,推行代表建议内容及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向群众公示,促进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效果提升。

五、坚持强基固本,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16.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引领,切实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工作人员“三支队伍”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促抓好市委巡察反馈人大机关的问题整改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督促党员干部下沉社区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加强常委会党组建设,加大对机关党组的领导和工作指导,大力支持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真正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17.加强工作能力建设。通过线上线下学习平台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机关干部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围绕提升审议质量,深入开展调研,精心谋篇布局,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持续优化责任分工、议事规则、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升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18.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加强人大专门(工作)委员会和信息中心建设,选优配强工作力量,完善工作制度,增强组织机构工作整体功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19.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大工作宣传报道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围绕构建大宣传格局,管好办好用好人大宣传阵地,注重用好各级人大宣传平台,探索使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汉川的生动实践、反映人大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展现人大代表风采,讲好汉川人大故事,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

20.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深入学习贯彻XJP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依法依规交办、转办、督办群众和人大代表反映的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和代表合法权益。

21.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指导。进一步密切与乡镇人大联系,重视对乡镇人大工作支持,对《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指导。强化乡镇人大干部培训工作,增强乡镇人大工作生机活力,促进乡镇人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2.加强联系交流工作。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来我市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加强同省内外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与交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工作经验,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更好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需要。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3月16日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新的一年,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和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决策部署,紧扣全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履行法定职权,助推中心工作,为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全年计划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7项,围绕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题,安排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33项。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政治建设,把握正确履职方向。

坚持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把学懂弄通做实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XJP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和工作对标对表,推动我市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认真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激励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时代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工作,把市委的决策和主张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压紧压实常委会及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依法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二、服务发展大局,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紧盯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点任务,跟进人大监督,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常委会会议计划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2020年度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市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以及全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等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计划听取2020年度市级部门决算草案初审、《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办法》执行情况和2021年市级政府性投资新建项目初步审查情况的报告,并配套开展相关工作调研。围绕推动“科创+”和“旅游+”,主任会议计划听取科技创新工作、研学旅行发展的报告,组织开展农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新安江夜游产品打造、传统村落成片保护和利用工作等调研。围绕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听取市法院为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工作的报告。积极助推中心工作,切实抓好联系重点工作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市级队”工业企业发展。认真落实“融杭接沪”战略,组织代表赴杭州、衢州等地开展专题调研。

三、强化法治引领,努力建设法治黄山。

深入贯彻落实XJP法治思想,积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地方立法接地气、行得通、有成效。审议《黄山市徽州文书档案保护条例》,积极推进《黄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进程。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对标《民法典》,研究相关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加强法律监督,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黄山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执法调研,听取市检察院《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推动法律法规在我市得到有效施行。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听取20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加大法治宣传,依法作出开展“八五”普法的决议,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江淮普法行”“环保世纪行”等活动。

四、坚持履职为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加强民生工作监督,推动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常委会会议计划审议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药材产业发展、南部城镇群水务一体化项目实施、《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等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计划听取全市社区托幼机构建设、大中型水库管理情况的报告,并配套开展相关工作调研。组织开展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建设情况调研。

五、健全工作机制,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坚持把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制定《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市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专题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相关代表履职培训,抓好代表履职典型宣传,进一步规范履职要求,提升履职成效。加强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工作,出台《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工作规程》,听取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开展优秀代表建议和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加强代表联组和小组活动,推深做实“双联”工作,组织代表参加专题调研、执法检查、集中视察和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活动。开展“最优代表活动室”评选活动。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水平。

坚持打牢基础、提升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改进调研工作和学风文风会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督促机关党组从严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听取法制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社会建设委员会2021年工作计划报告,推动专门委员会工作规范有序运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提请市委适时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加强与省人大、县乡人大的沟通联系,深化与“杭州都市圈”等地人大的交流合作,努力提升工作水平。扎实做好人大信访、宣传等工作。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XJP法治思想、XJP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贯彻XJP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提升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水平,以更高质量立法助力高质量发展,以更大力度监督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实和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以更实工作举措动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投身改革发展实践,努力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现代化征程中展现人大担当作为,为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作出人大应有贡献。

新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守根本制度之正、创思路方法之新,务更加严实之功、求更高质量之效,积极贯彻实施我省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的三个指导意见,推动立法、监督、代表等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聚焦改革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今年立法拟安排16件正式项目,17件预备项目,涉及就业促进、教育卫生、中小企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在做精做优的基础上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程。坚持靶向发力、综合施策,紧扣“十四五”开局之年重点任务,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监督,拟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等,安排听取审议30个专项工作及计划、预决算、审计报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精神卫生法、渔业法3项执法检查,开展发展数字经济、建设养老服务体系2项专题询问,开展乡村振兴、民生实事2项工作评议,推动中央重大决策、省委部署要求落地落实,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坚持“代表机关”定位,不断完善落实代表工作各项机制措施,以优质服务体现对代表主体地位的尊重,以有效保障支持代表执行职务,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1.加快经济发展领域立法。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立法修法、作出决定,助力高质量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制定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依法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修改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作出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对有关契税减免政策予以明确,更好落实税收法定要求。

2.强化民生保障领域立法。重点推动解决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制定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完善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机制,推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制定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罚相结合,推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制定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发挥红十字会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方面的作用。制定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制定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将精神卫生事业的规划、建设和发展纳入法治轨道,促进公民心理健康。

3.深化生态环保领域立法。健全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促进形成美丽生产生活形态。制定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依法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从根本上解决土壤污染危害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问题,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制定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维护湖泊生态安全,促进湖泊功能永续利用。

4.完善社会治理领域立法。针对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和基层治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制定江苏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规范公交运营秩序,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切实保障乘客、公共交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与沪、浙、皖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落实三省一市护路联防责任制,强化对危害铁路安全行为的整治。作出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规范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有效发挥地震预警作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推动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修改江苏省信访条例,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修改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人大选举工作,保障广大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

5.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在省委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安排,充分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各专工委加大提前介入、指导督促法规起草审核工作力度,强化自主起草法规草案工作,提高审查审议水平。改进立法各环节的调查研究,完善立法听证、论证、座谈、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机制,进一步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挂钩联系立法项目、意见采纳情况反馈等制度。开展立法协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扩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与有关高校合作建立立法研究与咨询评估基地,更好发挥专家学者、专业机构作用。

6.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全面开展主动审查,完善审查建议受理反馈机制,加强与文件制定机关的沟通,落实制定机关报备责任,定期通报报备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加大督促纠正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7.加大对设区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力度。落实设区市法规审查批准工作机制,增强对设区市立法项目审查指导的科学性、及时性。积极实施设区市立法精品培育工程,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立法成果。多措并举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出台共性问题指导意见,形成省市立法工作上下衔接、相互促进、协调配合的良性互动。

二、依法正确有效监督,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8.助力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省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2020年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报告,支持和推动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格局这个大坐标,加快畅通国际国内双循环,努力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听取审议聚力科技创新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情况报告,听取审议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情况报告,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力度,加快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步伐。听取审议推进数字经济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上下联动听取审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调研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推动政府持续关注解决短板弱项,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听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进展情况报告,调研全省城际铁路建设发展情况、国际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招引工作情况,促进构建区域一体化发展和对外开放新格局。

9.增强财政和国资管理绩效。听取审议省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21年上半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对财政性涉农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开展调研,支持和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审议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审议2020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促进国有资产规范运作,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

10.持续深化美丽江苏建设。听取审议2020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报告,支持和推动政府依法科学精准治理生态环境,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筑牢美丽江苏的生态基底。听取审议全省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土地管理,加快形成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国土开发保护新格局。上下联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压实固体废物治理和监管责任,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开展渔业法和省渔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落实长江禁捕要求。听取审议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报告,督促有关方面实施好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城镇环境品质。

11.更大力度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上下联动听取审议2021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推动有关部门兑现承诺,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听取审议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促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助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安。听取审议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报告,督促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教师队伍素质不断优化提高。听取审议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推动落实法律规定职责,维护退役军人、华侨合法权益。开展精神卫生法执法检查,提升我省精神卫生保障水平。围绕残疾人保障法和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体育法和省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12.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有关决议,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情况报告,推动XJP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夯实全面依法治省基础。对2018年制定和修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要求法规实施主管部门提交法规实施情况书面报告,推动法规全面有效实施。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促进健全完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听取审议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审判机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听取审议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促进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努力提升办案效果和效率。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完善人大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交办信访件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

13.提升人大监督工作质效。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用好用足各种法定监督形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坚持强化刚性与体现支持相结合,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中,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的合力。强化监督联动,纵向聚焦重大事项开展省市县人大监督联动,横向围绕共性问题加强长三角区域人大监督协作,增强监督工作整体实效。

三、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4.深化“两个联系”工作。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制度,增强计划性、协调性,经常性了解代表对常委会审议议题和群众关注问题的意见建议。改进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工作,更多邀请相关行业、提出相关议案建议和参加有关专题调研活动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健全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制度。坚持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组织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预算审查、专题询问、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等工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落实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丰富和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方式、内容,引导支持代表依托代表工作站(代表之家)等履职平台就近就便参与接待、联系人民群众活动。整理“两个联系”中代表反映的意见建议,认真交办并反馈落实情况。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人大代表工作。

15.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精心组织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和会前集中视察活动,提高针对性、有效性和参与度。发挥专工委作用,支持专业代表小组精选主题、深化调研。支持各选举单位围绕共同关注的问题,组织本地各级人大代表联动开展调研,也可就相关问题跨地区组织代表联合调研,形成整体合力。协同组织长三角三省一市代表开展调研活动,共同提出议案建议。及时提交、转办调研视察报告,注重成果转化。认真组织江苏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履职学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

16.提高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注重源头引导,前移服务关口,加强培训交流,推行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有关机关、组织沟通制度,引导协助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工作机制,认真审议和处理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精准交办代表建议,督促承办单位既重视办理结果,也重视办理过程。完善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各专工委专项督办、代表工作机构协调督办的多层次督办建议机制,加强跟踪问效。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全流程信息化,确保交办及时、全程可视。组织评选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不断提高代表提好建议的积极性,增强承办单位办好建议的责任感。加强议案建议数据分析,为常委会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提供依据。

17.优化代表服务保障工作。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专家授课与代表交流、集中学习与观摩考察、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利用代表履职平台,定期推送相关工作情况和背景资料,及时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常委会工作。积极宣传展示人大代表履职风采,营造代表工作良好氛围。主动关心代表的工作和生活,落实时间保障、经费保障等措施,共同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18.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督促代表依法履职尽责,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遵守履职纪律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和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深入推进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适时修订加强省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相关制度,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19.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按照省委要求,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换届选举意见,及时修订选举实施细则。落实“适当增加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数量”要求,依法作出相关决定。履行工作指导责任,共同完成好换届选举任务。

20.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有机统一,规范和完善人事选举和任免程序。严格执行任前法律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程序制度,增强任命人员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

四、做好理论研究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1.深化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围绕学习贯彻XJP法治思想、XJP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实际加强工作研究和理论阐释,坚定制度自信。推进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建设,密切与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为人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提供智力支持。

22.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强化对人大宣传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拓展人大宣传平台,办好江苏人大网、《人民与权力》和微信公众号,运用好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宣传人大工作,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配合做好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相关宣传工作。健全立法宣传工作机制,建立法工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对法规的宣传、解读和阐释。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技术在人大工作中的运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3.拓展对外交往交流渠道。遵循国家基本外交方略和总体部署,发挥人大优势和特点,探索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我省人大与外国地方议会交往交流新途径,积极宣介江苏发展成就和经验,讲好江苏故事和人大故事,更好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和人大事业发展。

五、重视抓好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24.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XJP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重大决策、省委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对省委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意见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推动省委相关部署落细落地。

25.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建立常态化系统化学习制度,更加自觉用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深化对XJP法治思想、XJP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认识和理解,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及时传达、认真贯彻XJP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和中央、省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制度化举行常委会专题讲座和形势报告会,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26.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健全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机关党的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两个机关+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不断推进“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支持驻机关纪检监察组有效开展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建设风清气正政治机关。发挥专工委分党组作用,强化基层组织政治功能,严格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干部工作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一体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机关干部队伍。

27.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开展工作、组织活动讲求实际效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下基层调研、检查轻车简从,注重统筹安排,减轻基层负担。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把更多精力放在推动工作落实上。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持问计于民,围绕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推进人大重点工作,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每年至少牵头负责一项课题开展调研,并进行成果交流,使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充分了解民情、广泛凝聚民智的基础上。贯彻落实XJP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勤俭节约理念贯彻到人大各项工作中。

28.支持市县人大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密切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在立法、监督、代表等方面加强工作指导和经验交流。围绕学习贯彻XJP法治思想、XJP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举办全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会,有序开展人大系统干部培训。鼓励支持基层创新实践,更好发挥基层人大工作联系点示范效应。研究出台开发区人大工作指导意见,规范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大会票决、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提升我省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晋江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XJP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第十三届党代会第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紧扣“四个年”活动部署,积极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加快建设国际化创新型品质城市,不断传承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晋江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一、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1.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XJP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认真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确保依法履行好人大的法定职责,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2.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以深入学习贯彻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持续深入学习XJP法治思想和XJP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努力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实际治理效能。

3.落实党委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将市委《决定》5方面21条意见作为人大工作的明确取向和重要内容,逐条对标抓好落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都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依法有效监督,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1.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水域建设的决议》落实情况等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晋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执行情况、《“健康晋江”2030行动规划》工作情况、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公安局关于智慧警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

2.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1年上半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0年本级决算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力度。根据需要,审查批准2021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3.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开展视察检查活动。组织对我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县(市)工作情况、侨乡文化史迹保护工作情况、九十九溪田园风光项目建设情况、世中运服务保障工作情况、生态林保护工作等进行视察。组织对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年中、年末检查。

5.开展专题询问工作。围绕我市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完善专题询问组织工作,增强专题询问的针对性、实效性、互动性,提高监督审议质量。

6.开展履职评议。组织对市法院部分法官、市检察院部分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增强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评议、整改促进工作,推进公正司法。

7.加强跟踪检查。组织对《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实施〈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等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8.开展专题调研。在组织好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相关工作调研的同时,认真开展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情况、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情况、优化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情况、全域旅游发展情况等专题调研。

9.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执行《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积极推进主动审查、被动审查和专项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落实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制度,听取20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

10.扎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关注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对信访重点问题的转交办力度,开展信访特邀律师轮换接访、一对一法律援助服务,深化带案下访活动,做好信访综合分析研究,促进信访法治化、规范化,推动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三、严格法定程序,依法作出决定和行使任免权

1.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修订完善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有关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和决策机制,推动重大事项决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紧紧围绕事关全市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加强对重大事项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着力保障和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2.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加强和规范人事任免各个环节,落实宪法宣誓、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等制度,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

四、优化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加强代表履职培训。重视代表政治思想作风建设和法纪教育,制订实施代表学习培训计划,增强代表培训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促进代表提高政治素养,更好掌握履职必备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

2.优化代表履职活动平台。围绕各镇(街道)主导行业、特色产业,加强特色行业代表活动室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活动室的建设质量和使用效果,将活动室打造成代表发挥作用的主阵地。

3.强化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健全代表履职登记、代表信息和履职情况公开、请假报告、约谈函询等工作制度,引导代表牢记职责使命,自觉接受监督。做好代表履职宣传,展示代表良好形象。

4.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认真落实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各项制度,探索丰富代表主题实践活动,激发参与热情,提高活动质量。力促“双联”机制常态长效,精选活动主题,策划一批专题“双联”活动。坚持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和调查研究等活动,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5.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坚持“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和各工委具体督办、重大问题集中督办和跨年度跟踪督办”的工作机制,组织检查重点督办的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继续评选代表优秀建议,激励引导代表提高建议质量。听取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依法公开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6.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加大宪法及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人大相关法律法规系列宣传,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五、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履职能力

1.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把学习贯彻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根据中央决策和市委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深化“五双五型”模范机关创建,努力建设让党委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2.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完善和丰富“知行学堂”专题讲座,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学习讲座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知识结构,提升思想境界,增强履职本领。深化人大制度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实践创新。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人大机关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倡导“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理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强保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持之以恒转变作风。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改出成效,扎实做好市委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修订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制度,促进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4.打造特色党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若干措施》,深化机关党支部与市融媒体中心党支部党建“四联”机制,创新构建支部工作联动、一堂好课联讲、人大节目联办、党建品牌联创的工作格局。探索将“四联”机制延伸拓展到永福里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借力党建工作助推文明城市复查整改。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以“火种”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参加全市精品党课讲授展播活动暨模范机关“一堂好课”品牌创建工作,提升支部战斗力、凝聚力。

5.创新人大宣传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人大新闻宣传组织策划,凝聚媒体力量,巩固提升“一刊一网一微信”立体化宣传体系,发好人大声音。及时总结我市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信息报送,提炼工作亮点。加强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人大依法履职的良好社会氛围。启动《晋江人大志》(2002-2022)的编撰工作,全面展示市人大常委会20年间依法行权履职的工作历程。

6.做好联系指导工作。积极做好与上级人大的联络沟通工作,认真配合上级人大相关工作,围绕消防“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等议题开展联动监督。密切与兄弟县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加强对基层人大的工作指导,支持基层人大依法履职、务实创新,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协同发展。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

2021年2月26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昆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XJP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人大新贡献。

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立法工作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聚焦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创新立法机制,突出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通过立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1.制定、修订7件地方性法规。制定3件:《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昆明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修订1件:《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打包修改3件:《昆明市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2.预备安排审议9件地方性法规。制定6件:《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昆明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昆明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条例》《昆明市内部审计条例》《昆明市不动产登记条例》《昆明市精神卫生条例》。修订3件:《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

3.组织开展19件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前期调研。制定7件:《昆明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昆明市寻甸黑颈鹤自然保护区条例》《昆明市生态基本控制线管理条例》《昆明市社区治理促进条例》《昆明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昆明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条例》。修订12件:《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昆明市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昆明市档案管理条例》《昆明市文物保护条例》《昆明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4.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全面贯彻执行《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目标,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审查标准,完善反馈机制和纠错机制,充分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审查职能作用。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和十四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全面推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5.开展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价。根据立法工作实际,对《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价。

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强监督

按照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安排部署,紧扣全市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围绕办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切实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确保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正确行使。

6.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健康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联合主城五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疫情防控下昆明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5)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议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6)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关于加快我市面向南亚东南亚步伐的议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7)听取和审议滇中新区2021年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7.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进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10)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11)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1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乡村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13)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14)对昆明市重点湖泊和重点饮用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8.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1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2021年“10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1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就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1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1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殡葬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1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职业教育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0)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2)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23)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就业促进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9.积极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2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6)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执行《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的报告,适时作出《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9)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30)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民族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

(3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10.加强对政府财政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工作。

(3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2020年度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0年度市级财政决算。

(3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3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注:根据市政府提请。)

(3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继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着力提高预算审查监督质量,强化监督实效。

11.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12.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和专题调研。

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决定任免工作

紧紧围绕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全面提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依法规范开展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为促进昆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13.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依法审议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适时对重大事项作出相关决议、决定,促进和保障全市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推进落实。

14.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有机统一,严格执行对拟任人员任前法律培训、法律考试,与组成人员见面、任职发言、任后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规定,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

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坚持人大工作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夯实活动阵地、创新活动方式、健全网络平台、强化履职管理,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尽责,为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广泛凝聚力量。

15.加强常委会同市人大代表的联系,统筹推进联系代表工作。不断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机制,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常态化、机制化;改进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

16.继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完善代表参与立法相关工作机制,组织代表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调研。

17.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确保代表的知情权、知政权和监督权。拓展深化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方式方法,密切“一府一委两院”与代表之间的联系,抓实代表小组活动,开展好专业代表小组活动,组织好代表持证视察活动和省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开展,提高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实效。

18.加强监督,切实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水平。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督办工作机制,做好代表议案建议交办、督办、反馈、分析工作,继续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回头看”工作,切实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

19.加强代表自身建设,改进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加强代表的政治思想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健全代表退出机制,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突出代表学习培训从“全覆盖”走向“精准化”,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0.牢固树立服务代表意识,努力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代表活动经费的管理和日常代表履职的宣传,加强与各县(市)区人事代表工委的联系,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信息化水平。

21.突出示范引领,切实促进代表活动阵地作用发挥。继续推进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发挥代表活动阵地“市级示范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22.做好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工作的指导联系。严把人大代表“入口关”,贯彻落实新修改的选举法,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做好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紧扣新阶段新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XJP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推进两个机关建设,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坚定不移把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努力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作示范,扛起人大担当、展现人大作为。

23.持续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人大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党组对机关党组、各党支部的领导,做好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24.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强化进取意识,增强创新精神,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对党忠诚、依法履职、敬业奉献、敢于担当的新时代人大工作队伍。

25.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细则,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巩固拓展整治“四风”成果,树立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人大机关形象。

26.加强地方人大工作研究。紧紧围绕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课题研究,为常委会科学决策、依法履职提供咨询服务。

27.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持续推进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大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28.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按照2021年市委关于民主法治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深化改革任务。

29.做好信息公开和对外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策划,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强与主流媒体联系合作,充分用好新媒体,继续办好《昆明人大》杂志和昆明人大网站,拓展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代表履职事迹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扩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30.加强工作联系交流。主动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和支持;进一步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发(度假)园区以及滇中新区的工作联系;积极开展与外地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交流;认真落实滇中城市经济圈五州市人大合作机制;继续巩固和扩大与国外友城议会的交流交往,促进昆明对外开放。

认真完成市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3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执行市委决策部署,在依法履职尽责的同时,努力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启动之年。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XJP法治思想、XJP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围绕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高扬“丽水之干”奋斗旗帜,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坚定不移走创新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展道路,彰显人大的鲜明优势,发挥人大的独特作用,努力交出履职高分报表,为加快跨越式发展、确保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根据总体要求,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对标“重要窗口”新使命,锚定履职行权新坐标

1.坚定制度自信。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守正固本作用,坚定不移地坚持好、完善好、实践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持续推动XJP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宪法法律知识进党校(行政学院)和高校课堂。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XJP在浙江》采访实录。组织开展人大庆祝建党100周年相关活动。

2.保持政治定力。切实加强常委会党的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自觉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人大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善于通过人大法定程序把市委重大决策转化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

3.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走创新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展道路,高扬“丽水之干”奋斗旗帜,牢固树立“没有实现加快发展也是一种风险,没有追求实现加快跨越式发展的意识、决心和胆略更是极端危险”的理念,聚焦“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推动加快跨越式发展、助力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

二、围绕市域治理新理念,彰显地方立法新作为

4.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完善重要法规起草“双组长”和专班工作制度。改进审议法规草案方式,加强法规调研协商论证。建立法规动态维护机制,开展《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探索有关专家或第三方参与备案审查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5.突出重点领域立法。组织开展五年立法调研项目库的征集工作,认真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审议通过《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做好《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初审,开展电梯和居住出租房屋安全、家政服务业、菜市场管理、无偿施救和社会治理促进等立法调研。推动已颁布地方性法规的宣传与实施。

6.促进公正执法司法。听取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继续开展政府部门负责人履职评议。对我市贯彻实施《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我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情况、社区建设和宗教团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和审议“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情况报告,并作出“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决议。

三、紧扣绿色发展新目标,打造硬核监督新成果

7.聚焦重大部署落地。紧扣“十四五”发展目标和战略举措,聚焦起好步、开好局,加强计划执行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市本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2020年计划执行和2021年计划草案报告。加强预决算监督,重点审查市发改委、公安局、人防办及丽水开发区2020年决算,强化预决算全口径监督和债务管理监督。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督促提高问题整改实效。

8.聚焦绿色发展见效。聚焦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紧扣“双招双引”一号工程实施,助力打好高质量绿色发展组合拳。听取和审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告,对松材线虫病防治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落实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听取和审议全市和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对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和华侨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中医药发展情况。配合省人大监督推进落实“十四五”规划科技创新发展部署、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情况。

9.聚焦民生福祉改善。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推动重大民生问题解决。听取和审议2021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我市“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实施情况专项报告。配合省人大开展《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法检查,跟踪检查学前教育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并进行专题询问,组织代表视察滩坑引水工程建设、畲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等工作。

四、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提升代表履职新效能

10.加强换届指导。深入贯彻新修改的选举法,认真落实新一轮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部署要求,加强对换届选举的调研指导,抓好全省网上选民登记系统应用培训,认真答复有关请示,督促各地严把代表“入口关”,确保选举风清气正。选优新一届人大代表,开展代表系统培训。

11.加强代表联系。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的联系,健全专工委对口联系代表机制,完善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机制,发挥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作用。全面完成规范化代表联络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巩固和拓展联络站功能,丰富联络站主题活动,加快网上代表联络站建设,支持和推动国家机关负责人进站听取意见建议、处理解决问题。

12.加强履职服务。做好代表闭会期间的履职服务,组织各级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开展本届代表重点建议办理“回头看”,深化“一把手”责任制,通过领导领办督办、办理情况通报等方式,增强建议办理效果。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推动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表彰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加大优秀代表履职宣传,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开展助推“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代表主题活动。切实做好在丽全国、省人大代表服务保障工作。组织人大代表中心组开展“双招双引”情况专题调研,助推“双招双引”一号工程实施。

五、适应整体智治新要求,树立“两个机关”新形象

13.强化创新思维。推进党领导人大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加大重点领域的创制性立法力度,改进执法检查工作,健全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联动机制,发挥乡镇(街道)人大在推进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探索开发区人大工作,加强财政预算审查、国有资产监督。强化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发挥各级人大的贯通协同作用,对常委会重点工作、重大任务统筹谋划、专班运作、整体推进,形成合力。

14.厚植团队文化。全面贯彻XJP总书记“五个过硬”“七种能力”要求,打造“唯实惟先、善作善成”团队文化,建设“更专更精”人大履职队伍。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全面加强人大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各项建设。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人大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系统观念、辩证思维和专业素质。健全比学赶超、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服务提质争先,不断提升履职行权的新能力。

15.推动数字赋能。贯彻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精神,落实全省人大数字化改革行动方案,推动人大工作数字化转型。围绕人大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等人大工作主责主业,依托政府已建政务网络、政务云、大数据中心和应用支撑平台,优化完善代表履职服务、预算联网监督、人大网宣、掌上办公等平台,更好地为人大履职服务。

娄底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3月12日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娄底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XJP法治思想、XJP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XJP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实施,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娄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1.深入学习贯彻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运用XJP法治思想、XJP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XJP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十四五”规划的决策部署,全面对标对表“三高四新”战略任务,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任免权,在推动供给侧改革、“双引擎”战略、“一核一廊”“一体两翼”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中发挥人大优势、彰显人大作为,以实际行动更好助力娄底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3.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功能,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落实向市委报告工作制度,自觉做到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一事一报。切实履行民主集中制、基层党建责任制、意识形态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国家安全责任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执行。

二、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1.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立法事项向市委请示汇报制度。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做到“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

2.坚持务实管用、急用先行。审议通过《娄底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娄底市资江保护条例》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做好《娄底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审议等工作。督促做好《娄底市涟水河保护条例》调研、起草有关工作。督促开展《娄底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娄底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娄底市城市综合执法条例》的立法调研。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湖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湖南省学雷锋条例(草案)》等的立法调研。

3.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加大地方立法宣传工作力度,多渠道强化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关注度、理解度和参与度。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库、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督促政府配套措施落实落地,督促解决法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三、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1.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审计等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及被审计单位关于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2021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草案)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21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改落实2020年副市长分管工作评议交办问题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改落实2020年专项工作评议交办问题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情况的报告。

(8)对标对表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

(11)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12)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专项报告。

(1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娄底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14)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3.主任会议听取工作报告

(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主任会议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议。

(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4)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全市及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4.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开展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抓好抓实整改跟踪,真正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耕地保护与利用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湖南省职业教育条例》等的执法检查或调研。

5.开展专题询问活动。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农贸市场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按照“少而精”“深而实”的要求确定询问内容,集中力量、聚焦问题,提高专题询问的针对性、实效性。

6.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坚持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相结合,加大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及时监督纠正不合法和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确保法制统一。推进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

7.加强重大民生事项的调研监督。围绕支持“双引擎”建设打造先进制造业、《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全市侨务资源和新侨归国创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情况、加强对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警官监督、食品安全、全市乡镇卫生院发展情况、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茶叶产业发展情况、城乡社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等重大事项开展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

8.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坚持“热心做接待、耐心听诉求、细心讲法理、诚心去感化、真心解难题”的服务理念,健全完善“领导信访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的信访工作模式,进一步拓展人大代表参与信访的形式和内容,增强人大信访工作的合力,着力打造可操作可复制有辨识度的娄底人大信访工作品牌。注重对信访反映问题的分析研究,为常委会依法履职做好服务。

9.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综合运行多种监督方式,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实效。创新和完善常委会审议意见及主任会议交办建议落实情况的督办机制,探索实施第三方评估,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四、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任免权,确保省、市委决策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意志

1.认真贯彻《关于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使党的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审议关于“八五”普法工作的报告,作出《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决议》。依法作出关于批准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20年市级决算的决定,审议《娄底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2.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严格按照省、市委的安排部署,依法依程序行使人事任免权。认真落实拟任人员任职资格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务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工作。切实加强任后监督,继续开展“一府两院”和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年度书面报告履职情况。

3.扎实做好人大换届选举相关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强化工作责任,深入调查研究,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指导。把好代表入口关,高质量建设好代表资源库,不断优化人大代表结构,提升代表队伍素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选举纪律,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圆满成功。

五、践行“人大代表要更加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1.深化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深入推进“双联”工作,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的直接联系,坚持每月有计划地看望走访基层人大代表,了解工作生活状况,收集建议和意见。牢记XJP总书记来湘考察时“人大代表要更加密切联系群众”的殷殷嘱托,精心组织代表进站入组工作,不断巩固提升站(点)建设成果。畅通代表网上网下联系群众渠道,发挥好“连心桥”“粘合剂”作用。

2.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实施从会前调研、会上提出、会后办理、跟踪问效的全流程管理。认真落实建议办理和督办责任,注重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作用,完善大督办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代表评议建议办理工作,扩大参评代表覆盖面,优化评议方式,增强评议实效;多渠道多方式协助代表反馈对建议办理情况的真实意见。

3.不断推进代表工作创新。深化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现全市乡镇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全覆盖”,稳步推进县市区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围绕“三高四新”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有计划地邀请代表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执法检查以及立法调研;组织指导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履职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小组在联系群众、反映民意、维护民利、加强监督、促进社会发展稳定的作用。高质高效做好全国、省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及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4.强化代表履职管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要求,督促代表珍惜代表身份,严守政治纪律,遵守宪法法律,自觉接受监督。统筹组织新任、基层市人大代表进行履职能力提升培训。支持、协助代表个人持证视察、专题调研,引导代表个人通过走访、座谈、设立代表信箱或电子信箱等方式履行代表职责。健全完善代表履职登记报告制度,组织指导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组织开展“三优”(优秀人大代表、优秀代表小组、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评选表彰活动。

六、坚持守正创新,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

1.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常委会党组领导核心和机关党组领导功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机关基层支部建设,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着力建设“清廉人大”机关。

2.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常委会会议组织和服务保障,探索建立组成人员审议发言备案登记制度,突出跟踪问效,不断提升审议质量。纵深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提升”,丰富常委会专题讲座和机关文明讲堂,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和传统文化学习。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正确用人导向,建立机关干部平时考核机制,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使用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以始终在一线、在状态、在路上的精气神,打造更多具有娄底辨识度的人大工作品牌。

3.加强信息化建设。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内网、党政专用通信二级网建设和管理;推动常委会会议室功能功用改造升级;加快推进会议视频系统、机关办公OA、会议APP、代表履职、信访处理等平台建设。着力推进“互联网+人大”,巩固拓展“智慧人大”成果。

4.加强人大新闻舆论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对地方立法、专项监督、代表履职等工作的深度报道,强化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代表方面的舆情监测,精心办好《娄底人大》杂志、人大门户网站和人大微信公众号。及时总结提炼、推介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对市级主流媒体专栏、专版、专页的联系指导。借力新媒体,构建大格局,既讲好“党言党语”,又讲好“法言法语”,增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传播力影响力感染力。

5.加强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交流和工作协同。深入开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系列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业务指导,有计划地组织县市区人大干部开展履职学习和业务培训;加强全市各级人大工作联系和交流,推动全市各级人大信息联通、工作联动。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XJP法治思想和XJP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有关要求,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为加快建成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高水平开放先锋区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献礼。

一、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党的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报告工作,推动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确保人大工作和建设纳入党委总体工作部署。积极协调沟通,全面落实区委书记、各街镇党(工)委书记直接联系人大工作制度;将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党委工作部门支持人大工作、“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情况纳入全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述职和考核内容;将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办理代表建议、落实决议决定、学习贯彻区委人大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等列入各街镇(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2.提高政治能力。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XJP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人大系统落地落实,确保人大工作在践行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上不偏不倚,始终朝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3.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XJP法治思想和XJP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区委五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着力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上做文章,在全面落实上见成效,为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实现“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提供坚实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

二、围绕中心精准监督,持续提升工作实效

4.加强法律实施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和调研,推动法律法规在我区正确实施。听取审议“八五”普法规划情况报告,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积极营造法治环境,有力推进依法治区。听取20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报告,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查工作。

5.加强经济运行监督。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计划执行、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审查批准2020年区级财政决算;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专项报告;加大政府重大项目投资、政府债务监督力度,运用预算联网监督手段抓实抓好预算执行监督;专题调研改善营商环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工作,助推我区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听取审议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听取生活垃圾分类、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工作情况报告,视察调研长江沱江沿岸及支流生态环境保护、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情况,持续跟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实际行动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7.加强民生事业监督。围绕构建大安全格局,听取审议小市回龙湾等老旧城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围绕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听取审议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农旅融合等情况报告。专题听取审议教育基础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专题调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推动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商务局、区经济合作外事局、区司法局开展工作评议和询问,促进相关部门认真履职。

8.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区法院、区检察院半年重点工作情况报告,对区法院、区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制度的适用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9.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健全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制度,对“一府两院”重点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人大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深化“询问+评议”监督工作机制,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为落实区委决策、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推力。促进监督成果运用到党委议事决策之中,为推动中心工作、完成重点任务发挥人大作用。

三、注重程序依法行权,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任免工作

10.规范有效行使决定权。认真落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和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定工作机制和内容清单;注重规范程序,充分尊重民意,继续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现党委意图和群众意愿的有机统一。适时听取区政府有关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报告,对“八五”法治宣传教育、批准区级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等作出决议决定。

11.严格依法行使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任免程序,保证党委意图顺利实现。强化任前审查、任后监督,增强人大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人大意识、责任意识,促进被任命人员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担当作为。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2.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认真落实“双联系”制度,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镇人大主席团成员每人分别联系2名以上本级基层人大代表。推行代表约见“一府一委两院”及其工作部门等国家机关负责人制度,督促国家机关认真处理代表提出的问题。坚持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制度,邀请公民旁听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推进代表履职服务中心、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升级代表履职服务系统,丰富平台功能,为代表履职提供更优的环境和更大的便利。

13.加强建议收集办理。深入推进“代表直通车”、《代表心声》收集走访等主题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广泛听取群众呼声,收集建议意见,回应社会关切,助推基层治理。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办理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加强对重点督办件的跟踪督查,确保按时办结,切实有效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使群众受益,让代表满意。

14.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扩大代表培训覆盖面,安排更多的基层代表参加省市人大专题培训,组织代表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达到强思想、提能力、激活力的效果。精心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促使从全区层面看待问题,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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