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启动之年,全县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上级民政部门各项决策部署,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大力弘扬“孺子牛”精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奋力推进我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作风教育、廉政教育、政德教育。
2、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意见》,周密安排部署、积极宣传引导,推动全会精神进民政服务机构、进社会组织、进定点帮扶点、进联点共建社区,推动全会关于民政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3、不折不扣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以各类红色教育资源为载体,开展党史党课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工作
4、科学精准做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贯彻落实养老、流浪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福彩发行、殡葬等各民政服务行业疫情防控方案和指南,落细落实防控措施,切实保障服务对象安全。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的民政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确保基本服务不断档。指导做好社区防控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守牢疫情防控基础防线。加强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体救助,切实保障基本生活和服务。
5、巩固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成果。在基层政权、殡葬、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民政重点领域,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行业清源,确保线索清仓,以持续高压的态势打击整治民政领域黑恶势力,防止扰乱社会秩序。
三、扎实做好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工作
6、巩固和深化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加强监测预警和帮扶救助,持续开展信息比对、摸排核查,进一步强化特殊困难群体的探视走访帮扶力度,及时将存在返贫风险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创新发展急难救助制度,指导各乡镇开展“救急难”工作,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线。
7、加强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时调整社会救助标准,因地制宜完善我县完善救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合力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确保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强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
8、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
会议制度和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推进部门资源整合。对通过民政给予救助后仍然存在困难的,及时提供转介服务,发挥专项救助作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
9、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强化县民政局监督、管理、服务职能,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主体责任,减少审核确认层级,优化救助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救助精准度,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及时有效落实。
10、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品牌创建活动。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强化资金保障,增加救助服务有效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开展“情满江淮共享小康”社会救助品牌创建活动,引导社会力量通过爱心捐助、帮扶结对、资源链接等形式参与社会救助,进一步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多元化需求。
11、强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城乡居民申请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核对、认定工作,精准认定保障对象,确保在册对象年度核对率达到100%,新增对象核对率达到100%。继续开展购买第三方服务低保核查工作。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开展,不断促进社会救助申请人的诚信申报,提高社会救助的工作效率,减少动态管理中的纠纷和争议,努力确保政府公共资源在社会救助领域供给的公平公正。
四、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12、提升养老服务体系综合效能。快速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2021年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农村社区达85%。在此基础上,狠抓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的规范运营,确保养老服务中心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持续推进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完成3个以上敬老院的委托运管。积极发挥养老机构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支撑作用,通过推进长三角地区养老服务一体化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改善硬件条件,提高服务标准,2021年底前,全县推荐1家以上养老机构为长三角地区养老服务一体化服务基地。
13、强化民政部门养老服务兜底保障职能。着力增强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失能供养照护能力,拓展敬老院区域性照护功能,发挥村级养老服务中心前沿阵地作用。全县政府购买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55%以上,完成35户困难失能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全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设立特护区的乡镇敬老院达到60%以上,加强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赡养协议签订、探视走访三项工作,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14、推动机构养老健康有序发展。完善养老机构设立备案制度的操作细则和内部衔接,加强对养老机构规范运营和安全管理的监管,兑现社会办养老机构优惠扶持政策。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动态评定工作,将养老机构建设成为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骨干力量,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五、全面提升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