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的口才技巧
辩论的口才技巧(精选7篇)
辩论的口才技巧篇辩论概述
.辩论涵义
《墨子·经说上》云:“辩,争彼也;辩胜,当也。
《墨子·经说下》云:“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
“辩”即辩论、辩解、辩明的意思。“论”是议论、评定之意。“辩”与“论”好比是一把利剑的双面锋刃,相互为用。“辩”的目的在于破(否定),论的目的在于立(表明主张)。
2.辩论要、辩论特征以及辩论类型
()朱智止流言
记者:“请问先生,无论下一届是谁,你认为他哪些方面应该向你学习?”朱:“关于我本人,除了理头苦干外,我没有干I一么优点。我不希望别人学习我。前不久香港某家报纸说我的本事就是拍桌子、捶板凳、瞪眼睛,那就不要学习我了。但是,这家报纸说的不对,桌子是拍过,眼睛也瞪过,不瞪眼睛不就成植物人了吗?板凳是绝对没捶过,那捶起来是很疼的。至于说我这样做是为了吓唬老百姓,我想,很少有人会相这种说法。拍桌子只吓唬那些贪官污吏。”
记者的提问十分刁钻,企图让朱对自己的政绩及缺点作一番评价。朱回答十分巧妙,他举香港一家报纸对自己的评论,用幽默的语言,否定了捶板凳,赢得了记者的掌声。朱的这段答记者问,真是口舌生风,妙趣横生,被誉为辩论口才的“红色经典”。
朱的答记者问,实际上是一个辩论过程。这个过程包括了辩论四要,辩论特征以及辩论类型。
(2)学生讨论分析。教师小结归纳辩论要
主体一辩沦行为的实施者客体一辩论行为实施的对象
媒体一辩论行为实施的条件受体一辩论行为实施的接受者
注意:自辩不是辩论,因为它依赖于内部语言进行辩论,只能称为“考虑”、“思考”或“思想斗争。
辩论特征
观点的对立性辩论各方的观点必须是截然对立的或至少是有鲜明分歧的。没有对立便没有辩论。辩论中,辩论者既要千方百计的证明并要对方承认自己观点的正确性,又要针锋相对的批驳对方的观点,并使对方放弃自己的观点,这就决定了各方立场的鲜明对立性,这样才有辩论的必要。思维的机敏性由于辩论在许时候打的是无准备之战,在唇枪舌战的战斗中,双方思维的紧张程度不亚于短兵相接。语言息的传播与反馈比起一般的会话来快了。因而既需明察对方的策略,又要应付对方的“明枪暗箭”,而这一切往往来不及深思熟虑,都得临场发挥。所以论辩者必须具有敏捷的思维能力,高度的判断能力,机智的语言运用能力。
论理的攻守性论辩是“破”与“立”的辨证统一。论理时一方面要使自己的观点正确、鲜明、论据有力、战术灵活适当,使己方坚如磐石,令对方无懈可击;另一方面要善于从对方的阐述中寻找纸漏,抓住破绽,打开辩驳的突破口,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辩论的类型
对话式社会生活中常见,以说服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为目的,如日常琐事、经济纠纷、工作上的谈判、邻里矛盾、交通事故协调等。
答辩式毕业论答辩、法庭辩论、决策辩论、外交辩论、答记者问。
竞赛式有组织、有计划围绕辩题展开的辩论
辩论的形式有许,以上只是从形式的角度分类。
辩论的口才技巧篇2辩词赏析(师生互动)
辩题:治贫比治愚重要
反方:对方辩友以迫切性来衡量重要性,那我到要告诉您,我现在肚子饿得很,十万火急地需要食物来充饥,但我还是要辩下去,因为我意识到辩论比充饥重要。
正方:对方辩友,我认为“有饭不吃”和“无饭可吃”是两码事……
分析:反方以“有饭不吃”来论证贫困不足以畏惧和治愚的相对重要性,正方立即从己方观点中归纳出“无饭可吃”的观点,鲜明的比较出了两者本质上的天差地别,有效的遏制了对方偷换概念的倾向。易lJ除对方论据中有缺陷的部分,换卜我方有利的观点或料,往往可以收到“四量拔千金”的奇效,这一技法就是“移花接木”。
辩题:愚厘该移山还是应该撇家
反方:我们要请教对方辩友,愚搬家解决了困难,保护了资源,节省了人力、财力,这究竟有什么不应该?
正方:愚搬家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可愚所住的地方连门都难出去,家又怎么搬?可见,搬家姑且可以考虑,但也得在移完山之后再搬呀!
分析:从上面的辩词来看,反方就事论事,理据充分,根基扎实。正方先顺势肯定“搬家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既而提出“愚所住的地方连门都难出去”这一条件,自然而然的导出“家又怎么搬”的洁问,最后水到渠成,得出“先移山,后搬家”的结论。如此一系列理论环环相扣,节节贯穿,以势不可挡的攻击力把对方的就事论事打得落花流水,真可谓精彩绝伦。
表面上认同对方观点,顺应对方的逻辑进行推导,并在推导中根据我方需要,设置某些符合情理的障碍,使对方观点在所增设的条件下不能成立,或得出与对方观点截然相反的结论。这一技巧就是“顺水推舟”。
辩题:思想道德应该适应(超越)市场经济
反方:请问雷锋精神到底是无私奉献精神还是等价交换精神?
正方:对方辩友您错误理解了等价交换,等价交换是说所有的交换都要等价,但并不是说所有的事情都是在交换,雷锋还没有想到交换,当然雷锋精神谈不上等价了。
分析:这一回合中,反方有“请君入瓮”之意,有备而来。正方选择前者,则证明了反方“思想道德应该超越市场经济”的观点:选择后者,则有背事实。正方辩手跳出了反方“非此即彼”的框框设定,反过来单刀直入,从两个预设选项抽出“等价交换”,以倒树寻根之势彻彻底底推翻了它作为预设选项的正确性。语气从容、语锋犀利,其应变之灵活,技法之高明,令人叹为观止。
刁钻的选择性提问,是许辩手惯用的进攻招式之一。通常,这种提问是有预谋的,它能置人于两难境地,无论对方作哪中选择都对己不利。对付这种提问的技法,就是从对方的选择性提问中,抽出一个预设选项进行强有力的反话,从根本卜挫败对方的锐气,这种技法就是“釜底抽薪”。
辩题:知难行易
反方:许贪官不是不知法,而是知法犯法。
正方:对呀!那些人正是因为上了刑场死到临头才知道法律的威力、法律的尊严,可谓“知难”那,对方辩友!
当反方以“知法容易守法难”的实例论证于“知易行难”时,正方马卜转而化之从“知法不易”的角度强化己方观点,给对方以有力的回击,扭转了被动局势。
分析:武侠小说中有一招数,叫“借力打力”,是说内力深厚的人,可以借对方之力反击对方。这种方法运用到辩论中,就叫“借题发挥”。
辩题:跳槽是否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
正方:张勇,全国乒乓球锦标赛的冠军,就是从江苏跳槽到陕西,对方辩友还说他没有为陕西人民作贡献,真叫人心寒呀!
反方:请问到体工队一定是跳槽去的吗?这恰恰是我们这里提倡的合理流动呀!对方辩友带着跳槽
眼睛看问题,当然大卜马玛一股黑,价有的流动司'足跳槽J一。
正方举张勇为例,他从江苏到陕西后,获得了好地发展自己的空间,这是事实。反方马上指出对方具体例证引用失误:张勇到体工队,不可能是通过跳槽这种不规范的人才流动方式去的,而恰恰是在“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合理流动去的,可度高、说服力强、震撼力大,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正本清源的效果。
分析:指出对方论据与论题,关联不紧或者背道而驰,从根本上矫正对方论据的立足点,把它拉入我方“势力范围”,使其恰好为我方服务,这种技法就是“正本清源”。
有人说:辩论是一种高智商的游戏。辩沦能否成功,辩论员的智慧非常重要。高明的论辩者必须具有方面的养,掌握种有效的辩论技巧,这样就能无辩不胜,巧言一席,强似雄兵百万。三、辩题讨论(采用辩论技巧,言人所未言,见人所未见)
.人生机遇与奋斗,哪个重要?
2.网上交友利大于弊还是蔽大于利?
3.气质是刻意追求得到的吗?
4.相见不如怀念?
5.嫁给有钱人幸福吗?
辩论的口才技巧篇3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同学们大家晚上好!
以下是我方的总结,首先我要指出对方辩友明显犯的几处错误。
一、将才的含义扩大化,认为才是口才的基础。二,对方辩友只是说出了才的重要性,但并没有证明才比口才重要!三,以偏概全,舍本逐末。简单认为我们所说的口才就是耍耍嘴皮子,或者归结为讲话。狭隘口头为语,书面为四,为口才的使用限定了一个极其狭小的时空范围,通过论证在这样的范围内才的重要性来论证在整个大环境下的才比口才重要。比较是应当建立在一个合理,平的环境下的,设立的比较标准是否正确我们不得而知。第五,认为在历史传承过程中是才起了无比重要的作用。第六,对我方的问题从不正面给予回答。在当今社会才和口才都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但如果要谈到它们谁重要,让我们以下七个方面来总结。
第一,我方认为,才与口才是人思维的两种不同体现方式,不存在谁是谁的前提或基础。他们共同的基础应该是思想,智慧。如果对方将才的内涵包含了化,又讲才的外延包涵了字,那么对方就将才作为了口才的前提,那么对方论证他们的观点就应该以论证我们的观点为前提!
第二,口才并不是耍嘴皮子,而是一个人自身化质的沉淀和厚积薄发。口才的传播属性是人直接作用于人,而才的传播属性是人作用于物,再作用于人。口才较才的快捷性、高效性符合息化社会人们交流思想与工作的要帮求。“敏于思而纳于言”的知识分子时代已成为过去,“可以说会道”可以适应当代社会的人际交往。优秀的口才可以有效率地交流,促进社会分工合作的进一步完善,从而为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两者谁不可或缺不就一目了然了吗?
第三,从个人层面上讲,具有口才的人拥有强的说服力,能直接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故能够使主体适应于社会的需要。从社会层面上讲,现代高度息化的社会需要其主体之间有充分的交流,而口才是息化社会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口才能使交流有效率,促进社会分工合作的进一步完善,从而为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这些都是建立在口才的基础上。
第四,现代社会的联系日益密切,社会关系趋于复杂,要求人们之间的正面交流愈来愈甚(包括面对面以及电话等等),而口才比采具有强的及时性,能够根据及时变化的现实合理应对,能够直观的展示出本人的特色,有效立足于社会。就像我们一旦碰到关键性事物,不是会晤谈判就是电话商讨,谁都不会发个电子邮件就行了吧!
第五,口才的语言传播手段比采为丰富有效,包括语气轻重的运用,言语的合理停顿,这些的运用上口才比才具有感染力。
第六,要能写出东西的人肚子里一定要有墨水,而要能说的人,除了肚子里要有墨水,还有很好的表达能力。例如对演讲者来说,写好了演讲词,不一定就讲得好。真正的演讲家,既要善写,还要会讲,既要有才又要有口才,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口才比才为重要。如果一位老师讲课哼哼哈哈,照本讲课,那么,即使有无与伦比的才,那也无漳于事。当今社会是开放的息社会,新型人才不仅要有开拓进取的精神,而且还要有出的口才。
古往今来,凡口才绝佳者,才自不逊常者,要不何来出口成章,且古有孔孟、韩非,近有康有为、梁启超、外有马丁路德金。而凡才飞扬者,不见得口才绝佳。因为一个人表达出来的东西是他内心所想的,说的头头是道就是逻辑性强的一种体现。但有才的人不一定有口才,如果是这样,即使他心里所想的是最佳方案却表达不出来有时也是徒劳的,尤其是在谈判桌上。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口才比才重要!
辩论的口才技巧篇4辩论口才的内部构成
()推理
在辩论中,确定立论、组织论据、提出论断、进行论证和反驳,都要借助推理。推理,就是根据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得出新的判断的思维形式。
任何推理都由前提和结论两部分组成。前提与结论之间存在着一种关系,即由前提推出结论的“推出”关系,也叫推论关系。判断之间具有这种关系的,才是推理,否则就不是推理。
推理的种类很。根据推理所表现的思维进程的方向性,即根据思维进程中从一般到特殊、从特殊到一般、从特殊到特殊的区别,可把推理分为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三种。
①演绎推理
演绎推理的特点是从总体范围人手,即从事物的一般性人手,由总体的断定,进而对总体中的一个部分作出断定。在辩论中,运用演绎法进行论证和反驳是常见的。
②归纳推理
与演绎法相反,归纳推理是从特殊性的前提推出一般性结论的一种推理。它是用一件件事实或一个个现象作为推理的基础,从的具体事实或具体现象中,归纳出共同的本质或规律。
归纳推理分为完全归纳法和不完全归纳法。完全归纳法,由于对某类事物的全部对象都作了考察,所以得出的结论是必然的。而不完全归纳法推出的结论则是或然的。因此,在辩论中,运用归纳法应注意防止出现如下错误:
其一,“以偏概全”。
归纳事物间的共性,如果任意扩大范围,就会由真理转化为谬误。所以,运用归纳法不能不注意考察
对象的少以及研究范围的大小。否则,就可能出现“以偏概全”的错误。
其二,“轻率概括”。
如果考察事物并不,而且又是从非本质属性上方面去考察,这样得出的结论就会犯“轻率概括”错误。比如,人们发现食物中有细菌繁殖,人吃了会生病,细菌污染病人的伤口,就会发炎、化脓,于是我们就得出了“细菌是害人精”的结论。这个结论是不是正确的呢?显然是不正确的。因为,有不少细菌对人是有益的,如卡介苗菌,给人注射,可以增强疫力、防止结核病等等。因此,归纳法要特别注意揭示事物的本质。
③类比推理
类比法是从特殊性的前提推出特殊结论的一种推理方法。它的特点是以物比物,以理比理,将事物之间相似或相通之处放在一起以此比彼,以浅喻深。
运用类比法容易取得深入浅出、风趣生动的效果。但是,类比法是由两种事物在一些属性上的相同,从而推出它们在另一种属性也相同的推理,结论是或然的,因而不能作出严密的论证。列宁曾说:打比方不是证明,任何比方都是有缺陷的。因此,在运用类比法时,律师要特别注意避“机械类比”的错误,即仅仅依据两个对象表面相似或偶然相似,便拿来进行类比,推出结论;而实际上两者本质根本不同,因此,结论也就站不住脚了。
识别并掌握演绎、归纳、类比这三种基本方法,了解并熟悉这三种方法使用中的常见错误,就可以使律师在论辩时识阵势,懂战术,头脑清醒,临场不乱。
(2)逻辑
在辩论中,运用各种形式的推理,还必须遵守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逻辑的基本规律包括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①同一律
指的是人们在同一思维或表达过程中对同一对象必须保持同一,其式可用“是”来表示。但同一律并不是同语反复,不能将同一律理解成是:“物质就是物质”,“教师就是教师”等等。同一律要求的是同一思维或表述过程的前后所使用的概念必须保持同一,判断也必须保持同一。
同一律在论辩中,要求律师辩论使用的概念与判断是非常确定的,否则,就会犯“混淆概念”,“偷换概念”、“偷换论题”的错误,以致滑到诡辩邪说上去。
②矛盾律
指的是人们在同一思维或表述过程中,不能同时出现两个相互矛盾或相互反对的思想,其式中用“不是非”表示。矛盾律也不是同语反复,不能将它理解为“物质不是非物质”之类的话。矛盾律要求的是同一思维或表述过程的前后所使用的概念、命题必须一致,不能自相矛盾,前后打架。
矛盾律运用到辩论中,就要求辩论的思想脉络前后一贯,不能游移,不能出现两个互相否定的观点、判断或结论,否则就不能“自圆其说”,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
⑧排中律
指的是人们在同一思维或表述过程中不能同时否定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也就是说,它要求在同一思维或表达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不能都假,必有一真。其式可用“或者,或者非”来表示。
排中律要求在辩论时有明确性。当同一思维对象的某个属性出现了两个相互矛盾的看法或判断时,必须表明自己的态度,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而只能选择其一。特别是观点和立论要明确、果断,是就是、非就非。所谓“排中”,就是不能“折中”。
④充足理由律
指在论证过程中,一个判断被确定为真,总是有充足理由的。用式表示就是“真,因为B真并且B能推出”。
在辩论中,充足理由律首先要求理由翔实;其次是理由必然能推出论断,“言之有理”。如果在辩论中缺少充足理由来支持和证实自己的论点的正确性,那就会使辩论失去折服人的力量。违反充足理由律,那就会犯“以偏概全”、“推不出”的逻辑错误,使辩论因逻辑混乱、或“根据”或“理由”不足而导致失败。总之,要使辩论取胜,做到辩之有理,论之有据,反驳有力除了掌握一些辩论的技巧外,最主要的力量在于思维的内在逻辑性,既遵守推理的具体规则,又能真正懂得和娴熟运用逻辑的基本规律。
辩论的口才技巧篇5谢谢主席,大家好!
立足比赛我再进一步向对方提出两个问题:
第一:才到底是口才的基础吗?
说才是口才的基础是立不住脚的,因为《现代汉语词典》上讲才是指写作才能,。一个人写作的才能怎会是说话才能的基础呢?我们图书馆的《口才学》这本书上说,一个人的知识、经验、体验、阅历、思维等都是口才的基础。因此口才和才都是一种技能,它们都要以一个人的知识、阅历、经验为基础。可能有交叉,但绝对不会有谁是谁的基础之说。
第二:对于化传承到底二者何者重要?
化传承是个复杂的概念,包括小说、历史、戏剧、歌曲、风俗、习惯等等。怎么能将一个写作的技能置于化的背景来讨论呢?恐怕是对方辩友把对字有关的东西都当作才了。再说,对方辩友偷偷地把我们今天的辩题戴了一顶帽子。那就是对于化传承来说才重要还是口才重要。对方讨论的标准已经是对于化传承来说何者重要了,与我方的标准对广大人民群哪一种能力重要。两方何者正、合理,不言自明。
下面我将立足此标准阐述我方观点:
、口才比才涵盖了广的社会层面,包括社会上的各行各业。写作能力对于作家、历史学家、考古学家来说的确是最重要的。但这不能论证才比口才重要,因为我们要讨论的是当今社会的普通大,是在座的各位,这也符合我们热点辩论赛的时效性的精神。口才是一个人成功的阶梯,也是一门卓越的人生资本,具有好口才的人,必然是现代社会中的活跃人物。纵观古今。会说话的人上自王侯将相、政坛领袖,下至平民百姓,凡夫俗子,比比皆是。从商场到职场,从经济到政治,口才都将是你走向成功的阶梯。
2、在当今社会,口才比才重要是因为,这个社会越来越讲交流、讲合作、讲沟通。口才将发挥比才重要的作用。这个社会讲人际关系,把人际关系定义为第二种学问,在这上面口才也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古人云:“三寸不烂之舌,强于百万雄兵。”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努力练好自己的口才,为以后的成功打下基础,也为我们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辩论的口才技巧篇6辩论口才的外部构成
辩论口才的外部构成,主要有语言(语音、用语)、态势(神情、仪态)、心理(心理规律的具体应用)和其他(空间应用)等。
()语言
律师论辩的语言指的是有声语言,即口语表达。律师要重视有声语言的科学性和艺术性。科学性指的是口语的构成机制—-语言的运用规律。艺术性指的是口语的使用方式与技巧。前者是有声语言所独具的,后者有相当部分是有声语言和书面语言所共同的。
①语音
从语体上分析,口语是“说的语言”。口语表达中尽管大量地伴随着神情与动作,但是语音却是口语表达的第一交际形式。作为口语表达的法庭论辩,理所当然地应重视对语音的研究和运用。
律师辩论是讲究语音美的。良好的辩论内容与良好的语音形式和谐统一,会形成特殊力量,使辩论取得良好的效果。
法庭辩论的语音形式主要有音色、重音与语调、节奏等方面。
音色。任何一种口语表达,对它的物质料—-—语音来说都有一个最低要求,那就是正确、清晰、悦耳。
律师辩论也不例外。汉语的语音与字不是一对一的对等关系,因为地方区域不同,形成的语音差异(方言)在汉语中是普遍现象。为了避造成听听觉上的混乱和误解,律师辩论时要注意语音的发声,力求做到正确清晰,并且尽可能悦耳动听。
律师辩论要使用普通话,特别法庭辩论时,使用普通话有着重要作用。一个人自然状态的音色有先天的因,但是后天的力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将其改变。学习正确的发音方法,使音色优美动听,可以大大增强语言表达力量。
重音与语调。语言是人们思想感情的表达工具。思想感情上的重点,在口语表达中,是语言声音上的重音。如果没有重音,思想感情的重点就无法通过口语形式表达出来。语调(语气)也是表达各种不同思想感情的语音形式之一。正确、适当地运用重音和语调,可以增强语言的感情色彩,;形成语言在听觉上的和谐悦耳,突出表达中心,起到强调和说服的作用。
律师辩论的是非、褒贬十分鲜明。正确、适当地运用语音的重音与语调技巧,对律师辩论会有很大帮助。节奏。节奏也是口语表达技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口语表达有张有弛、有急有缓、有断有连、有起有伏,对律师辩论来说十分重要。缓而不急,就会使听一直处于松弛、抑制的状态,注意力分散,提不起精神,从而影响表达效果。随着思想感情的波澜起伏做到有张有弛,张弛结合;根据表达的需要调节速度,做到有快有慢,快慢适度,快慢交替,是律师辩论口语表达的需要。
律师辩论中的口语表达还必须注意适当地运用停顿,注意口语的承接和继续。停顿不仅仅是律师的需要,也是听的需要。辩论过程中的口语停顿可以给听者留下回味和思考的余地,为律师与听之间的思想情感的交流提供一定的空间。在停顿中还要保持语势的连贯,掌握适当的机会,进行承接和继续。律师辩论是种语言表达方式的综合运用,有叙述、有议论、有批驳,有说明、有抒情,应根据不同的表达方式,选用不同的技巧,这正是律师辩论的语言技巧中所要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