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勉要敢于直面演讲范
据《法制日报》2月22日报道,在河北及中央主要媒体驻地记者目睽睽之下,因在去年执法质量考评中执法不达标而被召集到省城石家庄的河北7个县级安局局长羞愧地坐在诫勉席上,接受安厅长俞定海在媒体监督下的一场开诫勉。
想必被诫勉的安局局长们一定会将俞厅长所说的话铭刻在心,因为面对着中央主要媒体,就是面对全国的人民群,就不再是安机关内部的无关痛痒的一次谈话了。笔者认为,减少乃至杜绝民警违法乱纪的行为,严格执法、明办案,力争执法质量达标将会成为局长们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有现实事例可证的,去年受开诫勉的2个安局今年执法质量全部达标,没有一个局长再坐在诫勉席上,曾受诫勉的晋州市安局甚至还一跃成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
这就是开诫勉的魅力所在。从本质上来看,诫勉谈话制度是一种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有着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监督的权威性较大,但同时又因为有着上下级关系,不会留些情面,力度不够大;同时,也因为内部监督息来源有限,监督的盲点也较,这些都是内部监督的缺陷。而开诫勉,直面媒体,也等于直面,就是在内部监督中,引进了新闻舆论监督、群监督。所周知,新闻舆论监督、群监督有着面广点,发现及时的特点,俗话说:“群的眼睛是雪亮的”,新闻舆论监督、群监督可以弥补内部监督息不足、滞后,此是一;二是新闻舆论监督、群监督可以形成社会的共鸣,给内部监督者无形的压力,促使其监督不敢手较。可以说,正因为内部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群监督的良性互动,才使河北安厅的诫勉制度发挥了其应有的效果。而我们的社会,也需要内部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群监督及专门法律监督等等监督措施的良性互动,才能好地构建我们缜密的法网。
然而,笔者遗憾地看到,尽管许地方的司法机关,安机关都制订了诫勉谈话制度,并对次被诫勉者规定了严历的处罚措施,但少有像河北安厅一样实行开诫勉,敢于直面媒体、直面。媒体不知情、不知晓,给被诫勉者留有余地,诫勉不流于形式,效果也就可想而知。在这不开的背后,反映了我们的领导机关、内部监督者敢不敢对自身的问题予以曝光,敢不敢、想不想对被诫勉者动真格,是不是真正践行“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