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继媛:在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的交流发言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稽察特派员
尊敬的张祖林副省长、各位领导,大家好: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需要格外关心、关注。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全省残疾人生存、生活状况也得到了极大改善。根据会议安排,我就省发改委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提高认识,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相关规划
长期以来,省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和《云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等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保障残疾人权利、全面增进残疾人福祉、提高残疾人发展能力、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社会公平正义和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此,在编制有关规划时,注重把残疾人事业发展内容纳入相关规划,确保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一是牵头编制的《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等相关内容纳入规划。
二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我委对照实施意见任务分工,将重点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处室贯彻落实,并将“实施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纳入《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健康扶贫”专栏。
三是将“继续扶持特殊教育发展,支持县级特教学校设立附属幼儿园和学前班(部),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高中职业教育,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就业能力培养”等内容纳入牵头编制的《云南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目前已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加大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