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长在部机关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的总结讲话
同志们:
在全县上下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热烈庆祝党的百年华诞的重要时刻,今天我们按照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利用半天时间召开了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我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和大家一起过组织生活,一起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感到很有收获,很有意义,也很受教育启发。
召开组织生活会,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repy]3[/repy]
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的监督。”《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随机参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省、市出台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标准》也明确要求,“支部每半年召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支部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这些规定要求,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基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