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陶慧芬在全省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培训班上的讲话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今天上午,我们参观了天门四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现场,让我有许多感悟。这四户残疾人家庭最需要无障碍改造。第一户是以残养老,这一户就两个人,户主是肢体残疾人刘涛,还有他母亲。母亲有老年痴呆,全靠刘涛护理,刘涛还在家开淘宝店,现在全家吃饭不成问题,但出行、生活极为不方便,家庭无障碍改造解决了刘涛心中的大病。第二户通过无障碍改造,不仅改善了残疾人本身的生活质量,还影响了整个社区。第三户残疾人家庭配置比较高,一个是洗澡台,一个是电动轮椅,这两项都比较花钱,但看到残疾小姑娘后,我觉得值得,为什么呢,因为小姑娘是淘宝就业的领军人物,像这样把无障碍改造与就业结合,与领军人物结合,花点钱是值得的。第四户残疾人家里,只是对他的厨房、厕所进行了改造,我们感觉他家的门有点窄,而且有门槛,对肢体残疾人而言,应该是不方便的。但他告诉我,平时他们不坐轮椅,靠坐板凳来移动位置,这些门槛对他们来讲,不是障碍。从这户残疾人家里改造情况看,我们在改造时,还得征求残疾人意见。这四户改造,让我们看到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社会需求和天门市残联的工作情况。这里我想提请同志们注意,我们在这里讲的是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而不是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这意味着时代进步了,意味着工作发展了,也意味着我们在工作中有创新了。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与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有相同点,也有不同处,因此我们思考问题的角度和广度是不一样的。
对于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我们的认识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无障碍环境专章,提到优先推进与残疾人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但没有具体提到家庭无障碍改造,2008年,国家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首次提到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问题,对开展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要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提供资助。为带动和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2010年,中央财政出资300万元,在包括我省黄石、鄂州在内的11个省(区)的20个城市500户残疾人家庭开展了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试点工作。“十二五”期间,国家广泛开展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而后其工作不断拓展,各地也不断实践。据悉,“十三五”期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得到充分重视,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如何进一步开展好这项工作,我与大家交流两点想法。
一、进一步提高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认识,提升对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作的紧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