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经省政府同意,我们今天召开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全省“两会”以及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省2016年环保工作,研究分析当前环保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2017年重点工作。下面,我结合当前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新思维新战略,准确把握生态环保工作在陕西追赶超越中的新定位新作用新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做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大家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都作了比较系统认真的学习和全面深入的领会。今天我想和大家重温总书记2015年2月回陕视察重要讲话中有关生态环保的论述和观点。总书记讲到对陕西工作的要求时,特别强调要“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总书记指出“陕西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到自身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全国生态环境大格局”“陕西自古都是生态环境优美之地”,总书记还引用了不少古诗词描述汉唐时期长安、关中的生态美景。总书记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长远账、整体账、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寅吃卯粮、急功近利。”告诫“生态环境损害容易治理恢复难,治理恢复花费的资金投入不知比当初损害时得到的那点收入要高多少倍。”总书记要求“宁愿在发展上适当稳一些,也不要破坏生态环境”,希望我省“要紧紧抓住山河江坡综合治理。”总书记指出陕西“山有秦岭山系,河有黄河、渭河水系,江有汉江、丹江水系,坡有黄土高坡。要围绕‘山青、水净、坡绿’的目标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国土绿化,增加绿色植被面积,加强以渭河、汉江、丹江综合治理为重点的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总书记特别指出“现在南水北调已经进京,一旦污染,就会造成严重后果”,要求我们“一定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深化水质保护。”“要持续推进节能减排,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减少污染排放,综合推进城乡环境整治,使三秦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总书记特别讲到秦岭保护并严肃指出“这样的自然生态美景谁都不能破坏”,要求各级“在保护生态环境上不能手软,不能产生破窗效应”。总书记这些观点、思想和要求,系统、全面、鲜明、深刻,立得高、看得远、想得深、贴得紧。今年元月,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陈吉宁部长讲,去年中央领导关于环保工作的重要批示达800多件,其中总书记重要批示60多件。总书记反复强调“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反复提醒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反复要求“强化环保标准硬约束,加大执法力度,对破坏生态环境要严惩重罚”,“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格的法治,为生态文明提供可靠保障”“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让老百姓在宜居的环境中享受生活,切实感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生态效益”。总书记这些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充分体现了宽广的全球视野,深厚的民生情怀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充分凸显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坚定不移、一以贯之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充分反映了我们党新时期治国理政的新境界新思想新要求。
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积极跟进中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陕西实际,就生态环保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判断和重大决策,实施一系列重大部署和重要行动。2016年,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环保工作做出批示340次,其中书记、省长批示69次,书记倡导并亲自策划审稿的陕西日报“三秦”专论环保就有4次。这些批示和文稿,涉及关中大气治理、秦岭生态环境修复、土壤污染治理、陕北原油污染整治、红碱淖湿地保护、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督察等多个方面。特别是书记、省长对环保工作逢会必讲、调研必问、下去必查,对大气、水污染治理及秦岭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还专题听取汇报,现场调研指导。如他们反复强调,要从向中央看齐的高度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多次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既是重要民生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环境保护是重要的生产力,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发展高端产业,吸引高端人才的重要名片”“生态环境也是竞争力”;不断强调“坚决不要污染的GDP”,经常提醒“用系统思维、法治理念和底线意识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明确要求“铁腕治污”“柔性治水”“把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作为环境保护一号工程来抓”,要“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强化监管措施,提升执法水平,扩展治理成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娄勤俭书记严肃指出,“一些地方环保法规没有得到完全遵行,环保责任没有得到完全落实,要学习借鉴中央环保督察做法,严肃问责环保责任不落实,工作胡应付,执法任性随意等问题,严肃查处企业破坏环境、偷排偷放等行为,严格落实党政责任追究,用铁的纪律和执法督促干部、企业强化环保红线和底线意识”等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的新论述新理念新战略是我们当前和今后做好环保工作的思想指针和行动指南,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保一系列决策部署是我们当前和今后开展环保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实践大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融会贯通,全面把握贯彻,真正落实到位。
首先,要站在强化“四个意识”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把总书记生态环保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省环保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我们具体的目标图、路线图和施工图。要通过学习领会,从政治高度提升对生态环保工作、对我们肩负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并以此检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和看齐意识是否牢固树立并不断强化。要通过我们的工作不仅使环保系统而且使各地各级党委政府及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生态观环保观,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中省决策部署上来,使方方面面真正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自觉担负起并切实履行好属于自己的责任。要把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部署安排自下而上真正转化成生态环境建设具体的目标指向、任务清单和施工图纸。这样才能体现以实际行动维护中央权威和看齐意识,才能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尽职尽责和高度负责”,才能及早实现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综合化,实现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向好。
其次,要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立场,进一步增强紧迫意识,把总书记生态环保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省环保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更多更好更切实的生态环保产品和社会公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总书记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关乎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改善环境质量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这些集中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和发展思想,丰富拓展了民生的基本内涵和时代要求。我们必须看到生态环保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随着人民群众生活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在群众幸福指数中的份量越来越重,而且对改善向好的期盼值不断提高,对清新空气、清澈水质、安全食品和优美环境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但在一些地方环境污染甚至成为民生之患、民生之痛。这就需要我们必须通过把目标指向、任务清单和路径走向和施工图纸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真真正正的实践和老百姓能够感受到的生态环境产品。这就必须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为导向,把环境质量更快改善向好,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切实的而不是敷衍的贯穿到环境保护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
第三,要站在追赶超越的历史起点,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把总书记生态环保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省环保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打造陕西经济升级版的重要抓手和新的动能。要进一步全面理解、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总书记“两山论”思想,科学认识发展和保护的本质关系和相互联系,积极探索发展与保护的协调路径和方式,尤其是当前我们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如何以新理念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通过实施低碳发展、循环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等绿色发展战略行动,加快升级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和生产生活方式是对各级党委政府执政理念和领导经济工作能力的重大考验。解决这个问题最重要最紧迫最关键的就是要强化环保引领作用、动力作用和闸门作用、倒逼作用,这就需要环保部门敢于担当、敢于作为,敢于亮剑,敢于“说不”。
第四,要站在改革开放的时代前沿,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把总书记生态环保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省环保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环保体制机制创新和管理方式改进的生动实践和积极探索。总书记强调“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创新就要改革,突破影响阻碍和制约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及方式方法;创新就要开放,跳出狭隘、封闭和固化的思想方法及工作方式;创新就要实践,走出以文件贯彻文件要求,以会议落实会议精神的束缚。省委娄书记反复强调要跳出“城墙思维”,要站在“秦岭之巅”,就是讲改革、开放和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新任务,我们必须老老实实审视我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工作方式和领导方式。要多一些学习,少一些停滞;多一些自省,少一些自负;多一些思考,少一些僵化;多一些改革,少一些固守。要上下齐心,共同推动环保系统在改革开放和创新上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
第五,要站在坚守环境底线的履职之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把总书记生态环保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省环保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防范环境安全风险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效果。什么是底线?“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不能产生破窗效应”是底线;“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是底线;通过全方位、拉网式排查环境隐患,严格防范环境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不因环境问题诱发群体性事件是底线;对环保干部来讲有效履职尽责严格执法,对企业来讲严格守法是底线。坚守底线是最起码的责任,必须认真履行、严格履行,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大意,任何“懒、散、软、拖、松、浮”的表现都是坚守底线之基的危险信号和危险因素。作为环保系统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不能熟视无睹、不能视而不见、不能允许存在。
当前,我省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追赶超越”的决胜阶段、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大时代,环保工作处于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关键期,同时也迎来了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全省环保系统上下务必不断增强担当意识、主动意识、有为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转化为路线图和施工图,扎实工作,不负重托,努力实现陕西环保事业的“追赶超越”。
二、全面总结2016年环保工作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增强改善环境质量的信心和定力
刚刚过去的2016年对环保系统来说,是大事多、难事多的一年,也是最难忘、有意义的一年。一年来,我们经历了极端罕见不利气象条件的挑战,经历了严格的中央环保督察的检验,经历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考验,系统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和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导向和守住安全底线的问题导向,不断推进环境保护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有效落实,进一步系统施策、统筹推进,一方面立足当前实施重点突破,一方面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一年来,我们负重前行、知难而进,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积极的进展,除关中空气质量外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有些还超额完成。
第一,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狠抓污染治理“五大行动”。我们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严格落实国家三个“十条”,狠抓“五大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迎难而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持续加力。组织实施“丝博会”期间关中地区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共同创造“丝博蓝”。建立完善定期调度和通报机制,对全省13个市(区)的治理工作进行联合督查。启动约谈传导责任和压力,对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工作任务进展滞后的2个市(区)、1个企业主要领导实施了约谈。及时开展空气质量预警提醒和警示,先后对西安等6市(区)发出空气质量预警,并督导开展应急预警工作,适时启动关中地区区域预警。加快机动车尾气治理、锅炉拆改步伐。2016年,全省共拆除燃煤锅炉1941台、3961蒸吨,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5.17万辆,完成全年计划的152%,完成比例居全国前列。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主要石化企业完成了首轮泄漏检测与修复。受异常罕见的不利气象影响,2016年,全省13个市(区)平均优良天数230天,同比减少24天,综合指数6.36,同比下降1.76%,但陕北和陕南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平均综合指数同比分别下降6.3%、4.9%。
二是分类施策,以“三江三河”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更加深化。优化设定“三江三河”治理目标和任务,并细化分解到各市区和省级有关部门,形成逐层细化任务夯实责任的三级工作格局。积极推进重点流域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作,因地制宜推进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建设,建成16个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面积超过160万平米。实施全省主要城市水体质量综合排名,对排名后位的市区进行预警、警告或约谈。开展水环境治理项目储备库建设,146个项目列入环保部“十三五”项目库。实施渭河新三年行动方案中期评估和“水十条”落实及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查。开展全省2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情况总体评估。2016年,渭河出境断面保持在Ⅳ类水质,干流优于Ⅲ类断面比例同比上升4.9个百分点,超过年度目标8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3.8个百分点;长江流域38个断面水质稳定保持优良;延河、无定河水质保持稳定。
三是综合施治,以重金属污染防治为切入的土壤污染治理有序推进。严格落实国家“土十条”,制定了《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夯实地方政府及部门工作目标和责任。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建立全省涉重金属污染企业清单,调整优化了排污量统计核算体系。据环保部考核,我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圆满完成并获评良好,在14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省份中,我省排名第5位;参与考核的28个省份中,我省排名第12位,扭转了“十二五”初全国排名垫底的不利局面。
四是协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脱贫攻坚及生态保护工作更加紧密结合。出台推进生态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精准扶贫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机结合。完成2015年度农村环境整治项目1734个,涉及67个县、973个村,受益人口148万,陕南三市28个县实现农村环境整治全覆盖。下拨资金4.73亿元,支持2016年度51个县、1112村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其中支持贫困县区47个,安排资金达4.12亿元。新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政府命名省级生态县(区)13个、生态乡镇125个、生态村(社区)135个。
五是突破创新,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挖潜增效。纳入省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62个新建重点减排项目完成率100%。全省75平米及以上钢铁烧结机、石油石化催化裂化装置全部脱硫;日产25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全部脱硝。关中地区2016年列入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计划的20台机组全部完成改造任务,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提前一年完成计划任务,改造力度西部领先。在2016年初召开的全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动员会上,我省作为先进省份做了交流发言。印发《陕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制订初始排污权有偿费使用征收标准。对全省320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总量刷卡仪,建立排污总量管理平台与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据我省自核,2016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同比分别削减3.16%、3.5%、3.54%、3.83%。
第二,围绕突出问题整治,狠抓行业监管和能力建设。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强化督政查企力度,不断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水平。
一是全力配合和开展中省环保督察。精心开展中央环保督察配合保障工作,为督察工作的圆满完成作出了积极努力。系统上下把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展示环保形象和作风的重要契机,坚持两条线作战,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废寝忘食,可以说做到了协调多层级,保障无缺失,执法快准稳,舆情添能量,督察组对我省配合保障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完成督察组转交我省32批共1309件环境信访投诉举报问题的转办和督办工作,形成54批反馈报告。组成6个督办组分赴各市区开展现场督办。全省共责令整改企业834家,立案处罚363家,罚款2626.24万元;关停取缔222家,按日计罚2家,查封扣押168家,限产停产229家,司法立案侦查19件,行政拘留20人,刑事拘留6人。按照追责问责有关规定,问责组织47个,问责个人892人,诫勉谈话477人,组织处理18人,党政纪处分278人,其他问责形式119人;约谈组织8个,约谈个人484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强化环保属地责任落实,全省环保大排查发现的5840个突出环境问题全部清理完成。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启动榆林市环保督察试点。督察组与榆林市市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61人进行个别谈话,走访问询19个市级部门,调阅文件资料1000余份,现场核查企业80余家,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203件,向榆林市交办投诉举报案件105件,下沉督察7个县区,形成了督察总体报告、14份专项报告以及整改和追责问题清单。
二是加快提升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全省共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144个(国控50个、省控94个)并已全部实施第三方公司运维管理。完成与周边5省共26个断面的跨界联合监测对接工作。对全省160个市、县饮用水源开展例行监测。优化调整“十三五”水质监测考核断面,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17个,设置水质监测断面124个;建成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5个,核预警自动监测点2个;完成1036个土壤国控监测点位布设,基本形成支持环境管理决策、预报预警、应急执法的生态环境监测网。
三是不断严格环境执法监察。完成了网格划分及信息公开工作,划分率与公开率均达到100%。扎实开展了大气、水、秦岭生态保护、陕北地区原油管道等专项督查督办。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6.96万人次,检查企业4.4万余家,立案3518起、处罚3410起、处罚金额1.65亿元;先后对611家企业违法排污设施实施了查封扣押;对313家违法排污企业实施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案件225起,行政拘留189人;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7起;约谈政府、企事业单位492家,问责各类人员939人,挂牌督办184家,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切实强化环境安全监管。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预警机制。完成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及ODS、汞污染防治等国际履约项目,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和公安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依法限期整改企业156家,立案查处企业45家,移送公安1家。不断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监测、执法、应急能力和法规建设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并在全国第五次核与辐射安全工作会上作交流发言。我省开展的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被环保部确定在全国推广。涉源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100%,连续四年实现辐射安全零事故。开展尾矿库和陕北原油管道环境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16年,我省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45起,同比2015年(58起)下降22.4%;陕北地区发生原油泄漏污染事件13起,同比2015年(30起)下降56.7%。
第三,围绕改革创新,狠抓环保体制机制建设。我们以改革创新为契机,积极破解环保体制机制的矛盾和难题,积极探索环保领域改革。
一是主动服务追赶超越,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围绕省委、省政府追赶超越的总体部署,我们积极突破“城墙思维”,主动跳出行业局限,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在服务“追赶超越”上积极作为。出台环保服务“追赶超越”25条实施意见。加大“放管服”力度,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等3项制度,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先后简化行政审批环节21个,下放行政处罚91项,取消中介服务3项,对2015年公布的权力清单进行了11处调整,对16项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了清单。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公布9项“双随机”抽查事项。在中、省财政增收放缓的压力下,全年共争取和安排中省环保资金19.9亿元,为历年之最。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环境硬约束,推动去除落后和过剩产能。严控关中地区新建、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焦化、有色冶炼、传统煤化工等建设项目。省级层面对9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涉及总投资131亿元。强化环保科技的支撑作用,完成7项重大环境科研项目,发布地方环保新标准4项,编制新标准6项,实施了区域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
二是扎实推进环保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环境监管体制。制订《陕西省环境督察巡查方案(试行)》《陕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管理办法》《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等三项改革方案,通过省委深改领导小组审议并印发实施。出台《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划定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明晰全省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边界。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实施《关于推进全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全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新机制。
三是稳妥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中办、国办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之后,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与环保部协调对接,成立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在交流调研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与纪检、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沟通协商,确定了我省改革的初步思路,完成了我省实施方案和8个配套方案的起草工作,并多次向环保部汇报,得到了环保部的指导和支持,目前正在与有关方面对接,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请省委、省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