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召开这次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以及全省重点工作调度会议精神,总结经验,分析形势,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刚才,文博副局长传达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林志书记通报了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典型案件,市局班子成员分别就2019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运河区、任丘市、渤海新区、泊头市生态环境分局和市局大气科、污防科分别从不同角度作了交流发言,各有亮点、各有特色,大家要相互借鉴,共同提高。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不断丰富和完善,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位,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其中一条基本方略,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其中一大理念,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其中一大攻坚战。去年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正式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思想指引和实践路径。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主战场,生态环境系统是主力军。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在学上,要做到真学真懂真认同。现在大家工作很忙,尤其是县(市、区)分局的同志们,督导检查多、会议文件多、硬性任务多,每天疲于应付,真正静下心来去学习思考的时间很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既要有担当实干的精神,更要有科学理论做指导,要沉下心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
真学,就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要发扬“挤”和“钻”的精神,利用一切时间学习。要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列教育活动,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行动指南,纳入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交流研讨,系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上级关于生态环境工作决策部署上来。
真懂,就要真正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刻内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集中体现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深邃历史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严密法治观,全社会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民行动观,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共赢全球观。作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对这些基本理论,要系统学习,深刻领会,认真掌握,切实做到入脑入心。
真认同,就是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如果我们自己都做不到百分之百认同,又怎么会赢得企业和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呢?如果自己理解不深不透,指导工作、抓工作也会大打折扣。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社会上一些舆情不时炒作生态环境保护影响经济发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影响企业生产和民生。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坚决反对。要看到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绿色发展已成为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新内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在主观上不希望影响经济发展,在客观上也没有影响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带头践行、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社会上的误解多做一些解释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在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过程中,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是需要跨越的一道重要关口,必须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持续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向深入。
(二)在做上,要做到真抓真干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厅党组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体现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定决心和使命担当。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对标,认真检查和审视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思路、改进举措、健全机制,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地见效。一要用真劲。尤其是各分局和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保证抓工作的力度与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度相匹配,要一个环节接着一个环节地抓,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地落实,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对于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大气、水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要真正抓在手上,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二要出实招。正确的方法是破解生态环境问题的“金钥匙”。我们既要有埋头苦干的热情与执着,也要有敢于和善于探索的精神。要把上级的决策部署与本地区、本科室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找准主攻方向,研究具体路径,对照任务细化各项措施,做好进度安排,分解落实、层层推进。三要求实效。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围绕“两个确保”目标来开展,一要全面抓好大气、水、土壤、环境执法等各方面工作,确保较好地完成省市下达的既定目标。二要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做好危险废物、放射源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监管,确保环境安全,防止出现大的环境突发事件。这两个目标是基本任务,没有商量的余地,必须认真完成。
二、正确看待2018年工作成绩,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信心
去年以来,面对严峻的污染形势、艰巨的硬性任务,以及上级密集开展督导检查问责的高压态势,在省厅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攻坚克难、顽强拼搏,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33,同比下降8.1%,PM2.5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6%,超额完成省定下降9%的目标要求,2018-2019年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全市国省考河流断面劣Ⅴ类控制比例同比下降46.15%,超额完成年度目标,近岸海域水质达到一类水平,较2017年实现跨越提升。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突出科学施治,深化大气治理。完成气电代煤23.45万户,省定855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全市166家省重点深度治理项目全部实现达标排放,5家省市确定的退城搬迁企业以及长芦大道两侧物流公司重柴车停车场完成搬迁。新购置机动车尾气移动遥感检测车6辆,完成安装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10台,联合开展路检路查。在19个县(市、区)重点涉农区域安装高清热成像摄像头497个,及时发现处置着火点2200余起。重新修订了《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共启动三级应急响应1次、二级应急响应14次、一级应急响应1次,累计减少排放烟粉尘6409.9吨、二氧化硫2875.7吨、氮氧化物9282.5吨、VOCs4310.3吨,达到了预期减排效果。
(二)突出重点治污,改善水环境质量。强化重点河流污染整治,增设18条河流65个监测断面,每周开展一次水质监测,扣缴相关县(市、区)重点河流生态补偿金6420万元。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24个,对大浪淀水库引水渠安装了防护监控系统。2014年中央巡视反馈的65个问题和2017年生态环境部专项督查反馈的37个违规项目全部完成整改。狠抓近岸海域环境治理,开展24个沿海村庄陆源污染防治。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全市18个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置,新建污水处理厂3座,提标改造1座、扩容1座,全市164个纳污坑整治和749家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全部完成。
(三)突出风险管控,全面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完成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所涉及的384家企业和1568个点位的样品采集。开展459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对全市21处疑似污染地块实施动态管理,推动全市29家重点监管企业完成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开展农村固体废物集中整治,清理倾倒点41个。开展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50家问题企业全部限期整改到位。开展危险废物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共排查企业1871家次,发现环境隐患821个,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对21家问题企业进行了处罚。推进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具备安装条件的48家涉危废单位已完成智能监控设备安装和联网工作。
(四)突出铁腕执法,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开展大气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中心城区高速合围区重点涉气单位环境监管专项行动、秋冬季大气执法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执法行动,切实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全年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971件,罚款11166.1万元,其中河间市行政处罚1346万,渤海新区行政处罚1289万,泊头市行政处罚1216万,行政处罚额均超过了一千万。深化“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共排查梳理“散乱污”企业2244家,其中关停取缔类991家,提升改造类1248家,整合搬迁类5家,已全部完成整治。联合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查处违法企业651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99件,抓获133人,刑事拘留95人,批准逮捕68人。开展白洋淀上游及周边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整改各类环境问题60个。
(五)突出高压震慑,全力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成立了高规格的沧州市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了《沧州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针对21个问题提出72条措施,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坚持周调度,扎实推动问题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的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取得阶段性成果3个;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提出的28项问题,已整改完成17个,取得阶段性进展的1个。
(六)突出创新引领,深化环保领域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在原来基础上将所有报告表项目和开发区(产业园区、工业聚集区)内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所在县(市、区)环保局。积极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出台了《沧州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回头看”和“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排查问题86个,已整改完成81个。出台《沧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实施方案》和调查、评估、后评价3个配套办法,推进全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663家企业录入到河北省企业信用评价系统。
(七)突出固本强基,提升环境保护支撑能力。全市169个乡镇小型空气站实现联网运行,19个省级以上开发区(港口作业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以及2个国控水站、8个省出入境断面水质自动站全部建成,积极探索对重点排污企业加装远程质控装置188台(套)。推进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对83336家工业源、369台生活源锅炉、60个入河(海)排污口、853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45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清查,完成了31160家工业污染源、3366家畜禽养殖场、51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771家移动源的入户调查。加强环境宣传,每月召开一次环境新闻发布会,开辟了“强力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和“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专栏,在环保“双微”平台发布环境信息2598条,收到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今年1季度,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79,在河北省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中排第2位,同比下降4.4%;PM2.5平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在河北省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中排第3位,同比下降7.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平均浓度下降率在省8通道城市中均排第1位。全市13个国省考河流断面中,7个断面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Ⅴ类,劣Ⅴ类控制比例为46.2%,暂能够达到69.2%的年度目标要求,总体达标率为76.9%。市级饮用水水源地大浪淀水库达标率100%。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也进一步证明,工作抓与不抓、干与不干,成效是不一样的,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信心。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对大家一年来的辛苦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抓工作的主动性和科学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我们要深刻认识当前形势,全面把握机遇,乘势而上,顺势而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