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时期国有企业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的实践探索与路径思考

2026-06-15 12:20:02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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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规划建议》把全面从严治党明确为“十五五”发展的根本保障,强调要“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关键阵地。只有加快构建系统协同、闭环落实的责任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才能为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十五五”时期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面临的现实挑战

一是责任传导层层递减,协同格局尚未形成。“四责协同”机制不够紧密,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边界不够清晰、联动不够顺畅。压力传导呈现“上热中温下冷”,集团层面部署密集、要求严格,二级子公司落实打折扣,三级及以下基层单位责任悬空、工作虚化,管党治党力度逐级衰减。“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少数领导干部重业务轻党建,履行“一岗双责”停留在开会发文、签字背书,主动研判、靠前督导不够。

二是制度体系不够完善,贯通执行刚性不足。制度设计针对性不强,结合国企行业特点、业务场景、风险点位不够,存在“上下一般粗”,操作性、实用性不足。党建制度与业务制度融合不深,管党治党要求未能全面嵌入投资决策、招标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制度壁垒明显。制度执行宽松软,在制度执行中搞变通、打折扣,面对新业态、新模式、新风险,制度废改立滞后,难以适应“十五五”时期国企改革深化与风险防控新要求。

三是监督体系分散碎片化,治理效能不高。监督主体各自为战,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统筹不够,信息不共享、线索不移送、成果不共用,重复监督与监督盲区并存。对“一把手”监督难度大,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对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监督不够精准。新型腐败应对不足,期权腐败、影子股东、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隐性腐败不断翻新,传统监督手段难以精准识别、有效查处。

四是考核问责刚性不强,激励约束失衡。考核指标偏过程化、形式化,多以开会、发文、学习、台账为依据,实效指标量化不足、权重不高。结果运用刚性不足,考核与绩效、任免、评优挂钩不紧密,干好干坏差距不大、履责失责问责不严。问责不够精准规范,有的问责简单泛化、“一刀切”,有的问责宽松软、避重就轻,精准识别、依规问责、纪法情理融合不够。容错纠错机制不健全,“三个区分开来”落实不到位,界限不清、标准不明、程序不规范,干部怕出错、怕问责、怕诬告,担当作为动力不足。

二、“十五五”时期健全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的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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