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按照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开好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会前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逐条研读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及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全程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深刻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等沉痛教训。围绕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我与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部分中层干部和普通干警开展了"一对一"谈心谈话X人次,书面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X条,梳理汇总后纳入个人对照检查。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恳请同志们批评指正,我一定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方面
一是学习的系统性、穿透力仍然不够。坦白讲,这段时间虽然按要求参加了党组中心组X次集中学习,也通读了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但在"真学真懂、入脑入心"上还有差距。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倾向——集中学习时坐得住、听得进,但回到办公室处理完审判管理、信访维稳、结案攻坚等"硬任务"后,主动挤出时间再消化、再深钻的劲头就弱了。对总书记强调的"换届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严肃换届纪律就是维护政治生态"等关键论断,有时停留在"知道"层面,还没有完全转化为时时警醒的政治本能和行动自觉。学用结合上也有"两张皮"现象:嘴上说换届纪律是"高压线",但实际工作中更多精力还是压在结案率、发改率、执行到位率等业务指标上,换届纪律教育的"渗透度"没有完全嵌入日常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的每一个环节中。
二是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换届背景下可能出现的各种隐形变异问题警惕性不够高。比如,在一些非正式场合听到个别干警私下议论"某某可能要动""哪个岗位据说已经有意向了"之类的传言时,我没有第一时间严肃制止、正襟危坐地把纪律规矩立起来,有时还以"大家的关注也正常"轻轻带过。这反映出自己对换届纪律的"防线"筑得还不够前置——没有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应有的敏锐。再比如,对社会上一些涉及人事调整的"小道消息"、微信圈里的隐晦议论,我虽不参与传播,但也没有足够主动地去澄清正听、引导舆论,在"敢抓敢管、旗帜鲜明"上还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老好人心态残留。
三是思想引领的覆盖面还有盲区。作为党组书记,我在抓班子自身学习上抓得相对紧,但对分管部门、基层法庭普通干警的"末梢传导"做得不够精细。换届纪律学习教育在院内开展了、承诺书签了、警示教育看了,但延伸到派出法庭、聘用制书记员、法警大队等非在编人员和协辅人员层面时,存在"水流不到头"的问题——有的同志觉得"换届是领导干部的事,跟我一个普通干警没关系",这种认知偏差我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说明思想发动和政治引领的"最后一公里"还没有真正打通。
(二)在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方面
一是统筹兼顾的节奏把握还不够精准。法院今年既要服务保障换届大局,又要啃下积案清理、执行攻坚、信访化解等硬骨头,还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落地,多重任务叠加之下,我在工作安排上有时候顾此失彼。比如上级部署的换届纪律专题学习,有时因为要赶开庭、要参加审委会、要处置突发信访件,就被往后挪了;谈心谈话计划排了X轮,实际只完成了X轮,剩下的以电话沟通或让人代传代替了。表面上看任务都"做了",但以"完成式"取代了"高质量",没有真正做到"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
二是对换届政策和程序规定的精读细研还有欠缺。换届工作政策性极强、程序性极严,一步走错就可能满盘皆输。我虽然认真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换届相关政策问答,但在一些具体操作层面——比如民主推荐的范围划定、考察谈话的纪律边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核查的衔接流程——说实话还依赖于组织部门牵头把关,自己主动钻研、吃透政策底线的"主人翁"意识不够。作为法院主要负责人,如果我自己对政策吃不透,就很难向全院干警把道理讲清楚、把纪律立起来,也就难以从根本上防止各种猜测和乱象滋生。
三是在协助县委做好法院系统干部进退留转的思想引导上还不够细腻。换届必然触及部分同志的切身利益,"进、退、留、转"每一样都考验党性和胸襟。我虽在多个场合表态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但在具体做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思想工作时,方法还比较"粗线条"——满足于大会上一讲、办公室一谈,对个别年龄偏大、自认"再进一步无望"的同志内心失落感关注不够,对年轻干部急于进步、偶尔流露出的焦虑情绪疏导不够,对可能存在的"不平衡—发牢骚—传小话—搅气氛"这条隐患链条,没有做到超前预判、精准拆弹。说到底,思想政治工作还不够"绣花",还是用了太多"大道理"代替"真共情"。
(三)在领导班子换届中认真落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有关要求方面
一是在"为谁用权、为谁办案"的根本问题上自我叩问还不够经常。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对照这一要求,反思自己在法院工作中,有时还是存在"显绩"与"潜绩"的失衡——更关注结案数量、排名位次、上级通报等"看得见"的指标,对一些需要久久为功的基础性工作,如年轻法官梯队的系统培养、审判经验的制度化沉淀、干警职业尊荣感的持续性建设等,投入的耐心和资源不够。延伸到换届语境下,就是自己在推荐干部、评价干部时,有时也不自觉地偏向"能扛事、结案猛、不叫苦"的实用型标准,而对那些默默无闻、常年扎根派出法庭、甘当"老黄牛"但"不会包装自己"的同志发现和举荐不够,存在一定的"重显绩轻潜绩"倾向。
二是对"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防患于未然还不够严密。换届期间,各种"说情打招呼"的风险客观上会抬头。我院虽已建立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填报数量也从过去"零报告"逐步走向常态化,但我必须检讨的是:在推动填报从"被动应付"转向"主动如实"上,我的施压力度和示范引领还不够。有时看到个别老同志、老领导一个电话介绍当事人来咨询,虽然谈不上干预具体裁判,但这种"软打招呼"的氛围如果不加遏制,就容易滑向更危险的边界。我对"说情打招呼"的治理,更多依靠制度笼子和记录平台,但在营造"谁打招呼谁尴尬、谁填不实谁担责"的文化氛围上,还需要更强硬、更鲜明的态度。
三是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在繁重压力下偶有淡化。换届工作叠加审判执行压力,个别时段我下法庭、下乡镇、进村入户的次数明显减少,更多时间在会议室、在文件堆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打官司难""执行难"背后的作风问题,有时习惯性地归结为"客观因素多、历史欠账多",主观上攻坚克难的锐气不如从前。如果不能始终保持"老百姓拿不拿到真金白银、冤不冤屈能不能昭雪"这个终极标尺,那无论换届纪律背得多熟,都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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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县人民法院院长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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