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专题培训会,目的是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核心要义,结合当前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下面,我围绕三个方面,与大家交流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预算制度是财政管理的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作为规范政府收支行为的根本大法,其配套实施条例的深入施行,标志着我国现代预算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与挑战,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状态。从我县情况看,2026年1-8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亿元,同比增长%,但主体税种增长承压,非税收入占比需持续优化。同期,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亿元,保障民生、促进发展、防范风险等支出需求刚性增长,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在这种形势下,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不仅是一项法律要求,更是我们应对复杂局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的必然选择和关键抓手。全局上下必须深刻认识到,熟练掌握和运用预算法律法规,是我们履行财政职责、服务发展大局的基本功和生命线,任何对法律的漠视或执行偏差,都可能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甚至损害政府公信力。因此,我们必须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动落实的举措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把握核心要义,精准理解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新规范
预算法实施条例的细化完善,为我们提供了更清晰、更严格的操作指南。作为财政干部,必须精准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关键规定,重点在以下三个维度深化理解、规范执行:
一是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精准性。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预算编制必须遵循的原则、程序和要求,强调所有支出应以项目为基础,并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这要求我们彻底转变“重分配、轻管理”的思维定式,推动预算编制从“控盘子”向“谋项目”、从“分资金”向“定绩效”转变。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牵头组织好重大政策和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将其作为预算安排的硬约束。审核部门预算时,要深入研判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以及预算测算的准确性,确保每一笔预算都对应明确的任务和可衡量的效果,真正把有限的财政资金配置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满足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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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在2026年财政局培训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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