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22-09-03 14:27:32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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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文)

我受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的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台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扣“重要窗口”建设要求和“三立三进三突围”新时代发展路径,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统筹推进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21次,制定地方性法规4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8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1个,作出决议、决定14项,发出审议意见11份,组织代表视察12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6人次,组织宪法宣誓17人次,圆满完成了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着眼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常委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一)学思践悟新思想新理论。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学习大格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人大代表和干部培训的首要课程,不断深化对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理解和把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认真落实市委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会议、重要立法、重点监督等事项。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深入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建设,优化机关支部设置,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实施机关“党员政治生日”活动制度。把市委对常委会机关党组的巡察作为改进作风、提升实效的良好契机,推动党的建设更加坚强有力。

(三)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市委开好每届一次的人大工作会议。常委会领导按照市委要求,带队分赴各地督查调研、征求意见,严格对标省委相关文件要求,充分结合我市人大工作实际,协助市委制定《关于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市委主要领导在会上对做好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全面部署。会后,常委会相继召开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工作务虚会,谋深谋实思路举措,将市委的决策具体落实到人大工作实践中。各县(市、区)相继召开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全面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着眼“六稳”“六保”,全力助推“两手硬、两战赢”

常委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按照“两手硬、两战赢”的目标要求,全力助推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全力助推打好疫情防控总体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法治方式、法治力量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及时作出相关决定,发出参与疫情防控的倡议书,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快速响应、积极行动,将责任担当书写在防疫一线,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台州人大”微信公众号连续18期专栏宣传人大代表抗疫事迹。及时投身一线防控,常委会领导带队视察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视频连线慰问一线医护人员,蹲点督查县(市、区)防控工作,组织机关干部200余人次深入社区、村居助力疫情防控。

(二)倾力助推打好经济发展翻身仗。深化“三服务”,深入企业指导复工复产,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专题听取审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情况报告。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听取审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认真开展“十四五”规划调研,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报告。积极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跟踪监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加强对“两直”资金落地生效的监督,推动减负降本、稳外贸、稳就业等惠企政策落实,切实抓好涉企条例贯彻落实,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在该条例全省宣传贯彻视频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根据市委“大干30天、一线破难题”等相关部署,凝心聚力助推重点区块、重点工程建设,牵头联系医化产业,协调解决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全力支持申报设立台州湾新区,助力打造更高能级产业平台和城市新区。开展数字经济专项监督,助推数字化转型赋能发展。听取科技兴农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农业优质高效发展。加强和改进预决算审查,听取审议财政决算、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报告,审查批准市本级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额度预算调整方案,开展市级部门预算重点审查、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及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

(三)着力助推“美丽台州”建设。助力国土空间规划修编,监督助推城乡规划实施。跟踪监督“百千工程”“美丽台州”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听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持续推动污染防治和整改工作,深化完善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视察市区重点区块建设、市区防洪排涝水利工程建设以及危废处置设施建设情况,分别提出视察意见。聚焦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督促做好应急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调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就优化矿点布局、保障市场供应、强化建设用砂质量监管、促进机制砂产业发展提出意见。

(四)有力助推民生事业发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专题询问,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围绕公共卫生服务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人财物要素保障等重点,梳理出14个重点问题面对面开展询问,促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现代化。聚焦“一老一小”,跟踪监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审议意见及学前教育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助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国家试点有序开展,推动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增加学前教育投入,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首次超过省定5%的要求。听取市本级全口径教育资金使用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助推省教育现代化市创建工作。听取生猪生产计划落实情况汇报,助力打好增产保供攻坚战。组建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项目推进,推动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三、着眼“法治台州”,有力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深化“法治台州”建设、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一)力求立法精准管用。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聚焦市委要求、发展需求、群众期盼,精心编制年度立法计划。推进民主立法,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范围和途径,“建立地方立法市民库推进民主立法”获第二届“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优秀奖。制定《关于加强立法调研统筹协调工作的实施意见》,拓展立法调研的深度和广度。推进弘德立法,以法治涵养城市文明、巩固创建成果,《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成为我市首部在人代会上审议通过的实体法规。推进环保立法,《台州市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正式出台实施,既有效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又切实保障库区人民合法权益。推进惠民立法,审议通过《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保障业主合法权益,规范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制定《台州市荣誉市民条例》,依法规范荣誉市民评选工作。

(二)力促法律落地生根。加强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着重就水土保持保障机制、坡地开垦等情况开展水土保持“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提出整改意见。配合省人大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浙江省华侨权益保障条例》以及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条例两决定”执法检查。制定出台《关于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的若干意见》,使法规实施更具刚性。开展《台州府城墙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督促妥善处理城墙保护与防洪排涝之间的关系。听取《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推动传统建筑合理利用。对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情况开展监督,推动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

(三)力推司法公平公正。市县联动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专项监督,推动完善源头治理、加强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深入开展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履职评议,推动改进“无纸化”审判改革、司法规范化等七方面工作。以提升公益诉讼成效为重点,监督推动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好省人大关于检察公益诉讼的相关决定。强化干部任后监督,在书面述职全覆盖的基础上,听取部分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两院”负责人口头述职。加强人大信访工作,接待群众来访122批次,接收来信347件次,并依法办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着眼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持续完善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发人大代表履职活力。

(一)深化“两联系”制度。不断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常态化开展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活动,完善常委会会议期间列席代表座谈制度,精选主题面对面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组织代表接待群众1287人次,向市政府梳理反馈建议57条。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扩面提质、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累计建成实体联络站234个(其中五星级代表联络站86个)、网上联络站139个。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直通车”作用,担任市人大代表的市级领导干部全部进站开展主题活动,就“十四五”发展和民生热点问题,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二)健全议案建议督办制度。坚持效果导向,督促完成379件议案建议办理。坚持重点督办,确定沿海海塘加固、“医防融合”体系建设等10项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件,相应成立10个督办小组,全程跟踪监督落实。听取审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优秀代表建议和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评比表彰,连续4年开展建议办理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推动提高问题解决率。

(三)完善履职服务保障制度。健全学习培训制度,统筹考虑不同类型代表的特点和履职需求,差别化设计培训内容,分层分类组织代表参加各类培训5次。深化“代表活动月”活动,召开“一府两院”半年度工作情况报告会,组织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视察调研等活动1263人次。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会前视察,协助开展好全国人大代表浙江中心组第四代表小组活动。制定《台州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代表活动经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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