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地税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地方税收工作,突出“三型税务”主题,努力构建和谐地税,以创新的思路和举措谋发展、促发展,组织收入和其他各项工作均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实现了“十一五”的良好开局。
一、组织收入工作取得新突破
全省地税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共组织各项收入1680.56亿元,比上年增收301.78亿元,增长21.9%。其中各项税收入库1013.89亿元,比上年增收180.75亿元,增长21.7%;社保费收入540.05亿元,比去年增长23.2%。在“十五”税收高基数、高增长的情况下,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努力克服各项减收因素的影响,化解收入矛盾,江苏成为继广东、上海之后第三个地税收入超千亿的省份。
二、服务地方经济迈出新步伐
按照“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要求,深入开展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扶持下岗再就业、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全年累计减免各项税收达62亿元。其中减免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税收3.2亿元,技术开发和转让营业税1.82亿元,高新技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4.12亿元,劳服企业所得税3.26亿元,民政福利企业所得税25.81亿元,其他23.7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