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稳定和促进就业。实施就业岗位开发计划。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在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通过稳定生产、稳定市场来稳定就业,开辟新的就业增长点。快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让的困难企业享受政策扶持,力争稳定现有就业岗位,新增就业岗位5个。
(二)继续突出重点,统筹做好三类群体就业。一是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计划。按照职责明确,管理规范,有效运行的原则,快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机制。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做好政策落实和就业服务工作,对回到原籍未就业的,做好跟踪服务,保证底数清楚,帮扶到人。二是实施技能培训计划。全面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上岗培训,实施技能提升培训工程;组织各类准备创业人员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参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成功率。三是实施农民工就业服务计划。坚持向城镇转移就业、扶持就近就地就业和返乡创业三结合,强劳务经济发展和农村共基础设施建设,渠道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四是实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计划。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形成动态长效帮扶机制,大力开发益性岗位,确保社会和谐。
(三)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功能。一是大高技能人才储备力度。紧密依托县、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对全县城乡技能型人才进行一次大普查,确切掌握全市技能型居民数量和就业分布情况。认真收集、分析企业中高层岗位需求,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高技能人才招聘引进平台的作用。二是定期深入企业,建立企业用工考察制度。大宣传力度,吸引企业进入市场招聘,力求为全县企业提供用工服务,为企业制定有序的招用工制度,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建立日常走访与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及时、准确把握企业用工需求。根据需求深化各项招聘服务,改进工作作风,提供服务快速通道,着力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质量与效率,真正做到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真心实意、切切实实为企业办事。三是大就业帮扶平台建设力度,全面促进充分就业。以促就业、保稳定为目标,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重点针对我县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四大就业群体,系统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切实帮助各类就业群体特别是新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得到就业援助,通过新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特点和就业需求,组织相应的职业培训,积极向企业推荐,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四是认真开展农民工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活动。依托乡镇就业保障平台广泛组织“农民工专场招聘会”等系列活动。通过活动给农民工提供有效的就业息和就业服务,向农民工发放“春风卡”、“农民工进城务工服务指南”、“劳动合同法”等宣传资料。
(四)快建设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各乡镇的所有行政村率先落实“有工作人员、服务场所、办设备、工作经、工作制度”的要求,将政策咨询、培训息、职业介绍、创业扶持等共服务延伸到乡镇、村,形成城乡一体、上下贯通、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工作体系。研究落实高校毕业生到行政村任劳动保障息员,充实队伍建设的措施。拓展共就业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方式,把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与重点人群相结合、与落实政策相结合、与绩效考核相结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在外出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城市设立专门服务机构,建立与劳务输入地之间的就业息沟通机制;强与外出务工成功人士的联络,提供政策、息服务,引导其回乡创业,带动招商引资。
(五)实施创业促就业倍增计划。快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进度,基本达到企业入园、机器运转的目标;力争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万元,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监督考核五大体系。指导创业园区(街)、创业项目资源库,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和规模,努力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推介、风险评估、开业指导、政策咨询、小额贷款、税减等服务,督促个乡镇快建设返乡农民工创业园。
为确保我校2XX届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西南石油大学2XX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就业方针与原则
第一条我校2XX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机制,努力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第二条继续贯彻“优才优用、平竞争、择优推荐”的原则,毕业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树立行行建功、处处立业的观念。
第三条鼓励毕业生积极参国家重点就业项目,如“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投身国家基层建设,保证国家的重点需要;鼓励毕业生报考国家和地方务员,参各类招考试;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建功立业;大对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指导力度,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四条努力创造毕业生平竞争的良好就业平台,并提供优质的就业指导、咨询与服务。
二、就业协议书签订
第五条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时,所持的协议书、各科学习成绩总表、推荐表一律以学校下发的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其他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需盖相关部门鲜章。
第六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人份(协议书印有“西南石油大学2XX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字样,学校统一印制的协议书,一式三联,学生、用人单位、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各一联),实行编管理(即每位毕业生对应一个协议书编,登记备案时毕业生与协议书编必须相对应)。毕业生签约时只能使用自己对应编的协议书才有效。毕业生所持就业协议书不得转让,不使用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返还学校。凡转让他人使用者,一经查实,学校不再推荐转让双方就业。对不慎遗失协议书的毕业生,学校不再补发,由此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第七条毕业生应积极参学校举办的各类招聘会,一旦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应及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就协议书中“备注”栏条款作明确约定,如协议书中未涉及到的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在协议书“补充协议”栏中说明。
第八条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毕业生填写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并签名;
(2)用人单位填写单位情况及意见,并签章;
(3)毕业生合适单位填写息,确保每栏息准确无误;
(4)毕业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并备案;
(5)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纳入就业计划;
(6)如需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学院提前盖章,须经用人单位书面或口头通知校方后,方能办理。
第九条以下两种情况视为毕业生就业协议生效:
()经双向选择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签约意向,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协议书已被用人单位填写或带回单位,毕业生所在学院和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随后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将认为该毕业生为有效就业。
(2)凡自愿参用人单位的面试或笔试选拔后,被单位选入录用名单,学校将认为该毕业生为有效就业,随后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十条毕业生应树立诚签约意识,自觉遵守就业协议中的条款和约定,学校在校内只为毕业生提供一次就业机会,且学校有义务将毕业生不诚签约行为向招聘单位通报。
第十一条拟报考研究生、务员、专升本及各类招考试的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须主动告知用人单位,如因隐瞒相关情况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凡被确定为推研究生的毕业生,不能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及时将协议书返回学校。修读双学位的毕业生如不能按时毕业,处理办法与推研究生方法相同。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毕业生,必须按照协议参就业,其就业办法与其他参就业的毕业生相同;符合国家规定申请自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必须于毕业离校当年5月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正在联系自出国的毕业生在应聘时须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情况。
第十二条凡入学定向的学生原则上回定向单位就业,如需与定向培养单位解除定向协议,须及时向所在学院申请办理,否则按定向单位派遣。解除定向手续按照下列步骤办理:
、持定向培养单位开据的解除定向函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