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深入推进本市“十三五”期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全面实施健康北京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率先建立较为完善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强公益,重健康。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目标,坚持改革与改善同步、改革与发展同步,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2.强基层,补短板。着力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和资源“双下沉”,补齐基层短板,促进基层医疗卫生职业吸引力和服务能力“双提升”,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3.强联动,调结构。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同步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药品耗材采购机制,完善药品耗材流通体系,全面取消以药养医,促进医疗费用结构调整,提高医疗服务效能。
4.强管理,重激励。建立符合本市实际的医疗卫生信息标准化体系,强化全行业综合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主要目标
到2017年底,形成较为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政策框架,分级诊疗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综合监管制度、全民医疗保障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家庭医生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力争达到90%以上;付费方式改革加快推进,按病种分组付费的病组数达到300组以上;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分级诊疗制度体系、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综合监管制度、全民医疗保障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更加完善,覆盖全人群、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健康医疗信息标准化建设达到新水平。每万名居民拥有3名以上全科医生,按病种分组付费方式覆盖全部病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2.4周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保持在20%左右,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十三五”期间,重点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一)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1.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结合服务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完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在保障大医院对疑难复杂疾病、危急重症患者救治的基础上,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向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以区级中医类医院为基础,打造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立市、区、社区三级“治未病”体系。加强康复护理体系建设,推动部分一、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康复护理床位,增强康复护理服务功能。到2020年,实现每千常住人口拥有0.5张康复护理床位。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和相关标准规范,推进东城区、朝阳区、海淀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建设。
加强资源整合,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鼓励建立多种模式的紧密型医疗服务集团,引导公立医院主动参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建立“金字塔”型的分级诊疗体系,在城六区构建“大型三级医院-区域医院(区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网络,在其他区建立“区域医疗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体系,发挥好大医院的技术保障作用,区域医院作为区域医疗中心的枢纽作用,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网底作用。开展专科医联体建设,构建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妇科、骨科、内分泌科、眼科、儿科等专科医联体,实现疑难复杂专科疾病治疗的紧密衔接。根据参保人员就医流向,适时调整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医保总额控制指标,促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分工协作。研究制定鼓励医保患者选择紧密型医联体作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中医局、市医管局)
2.深入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着力在签约服务内容、方式、收付费、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明确签约服务内涵,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以及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等作为基本签约服务包的内容,同时可根据居民的个性化需求补充相关签约服务。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和慢性疾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群,逐步扩大到全人群。建立家庭医生签约双方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健全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完善家庭医生收入分配机制,开展慢性病按人头付费试点。优化完善“智慧家医”、微信号绑定家庭医生、全科医生团队等服务模式,推广“互联网+家庭医生”做法,使签约居民享受便利服务。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队伍的基础上,引导医联体内医生加入家庭医生团队。探索以人群健康指标为考核标准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家庭医生关注居民健康。健全乡村医生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激励机制,促进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市中医局)
3.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强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人才培养,创新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方式,二、三级医院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完成转岗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增加注册全科医学专业。引导大医院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医生以及医学院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增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力量。加强城六区以外其他区区域医疗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推进一体化管理。加强对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的定向培养,提高其岗位胜任能力;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补助和社会保障待遇。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体系,提高基层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并建立适合基层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
深入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提供中医服务;以中医全科医师为核心的全科医师服务团队比例不低于25%。支持特色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农村地区调剂使用。
建立符合本市实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管理、考核、服务新机制。完善基层薪酬激励机制,合理提高绩效工资总量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务人员倾斜。(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