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旅游行业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的工作方案
根据市旅发委关于印发《全市旅游行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市旅委通〔2017〕26号)要求,为深入开展旅游企业全员责任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旅游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旅游安全生产机制,结合全县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旅游法》,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构建旅游安全生产文化体系,推进旅游安全意识、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五要素”到位,完善旅游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深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旅游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性旅游安全问题和安全投诉,为我县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以全县旅游企业(A级景区、星级宾馆、级乡村旅游区点)和旅游交通为重点,督促和推进全市所有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建设。旅游企业必须全面树立法治观念,把住法律“底线”,严格依法生产经营。旅游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高危险旅游项目(攀岩、漂流、大型游乐设施等)依法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和建设。
(二)安全责任到位。旅游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切合实际的、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覆盖企业各层级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全员责任,在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中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安全投入到位。企业应当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安全科技创新费用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应当依法为全体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按国家规定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社会责任。旅游企业有高危旅游项目的开展安全责任险强制试点工作,扩大投保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