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做好2019年管理区扶贫开发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管理区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管理区扶贫开发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管理区贫困现状
自2014年以来,管理区共认定贫困边缘户167户416人(其中:2014年认定130户308人、2015年认定20户57人、2017年认定15户46人、2018年认定2户5人),已实现脱贫164户409人(其中稳定脱贫136户342人),2018年帮扶的3户6人贫困边缘户均得到有效扶持,2019年通过入户调查和动态管理,做到精准算账精准退出。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五级书记抓扶贫,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要求,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扶贫工作举措,突出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住房安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以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为抓手,强化监督考核,如期完成管理区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三、主要目标
根据现行国家扶贫标准精准识别贫困户,识别认定一户帮扶脱贫一户。同时按照管理区贫困边缘户认定标准全年动态监测2014年以来的扶贫人口,以及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等原因致贫的贫困边缘农牧户,对符合标准的贫困边缘户进一步给予扶持,帮助增收致富,确保百分之百完成脱贫任务。年内完成扶贫资金项目投资311万元,3户贫边户脱贫,未稳定脱贫的28户贫边户中除低保政策兜底的户,其余户全部达到稳定脱贫,为2020年管理区贫困群众基本全部达到稳定脱贫标准,全面巩固提高管理区脱贫攻坚成果打好基础。
四、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