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纸:采用60g/㎡—80g/㎡胶版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在85%—90%。
2.开本: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成品幅面尺寸为210毫米×297毫米。
3.版心:版心尺寸为225毫米×156毫米(不含页码,上、下边距3.7厘米,左、右边距2.8厘米),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版面上空略大于下空。为方便印制,每页行数可视情增加或减少1至2行。增减行数时适当调整行间距,保持版心高度不变。
4.页码: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1行,左右各放1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毫米。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5.标点符号、数字、计量单位使用:按相应国家标准执行。
6.装订:左侧装订,采用骑马订,无法用骑马订时采用平订方式。两页码之间误差不得超过4毫米。
二、版头部分
7.份号:密级文件应标注份号,用6位阿拉伯数字顶格标注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份数不足6位数的前面均用“0”补足。
8.密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注在版心左上角第2行(即份号的下方)。如需同时标识保密期限,密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实心“★”隔开,密级2字中间不空字。没有保密期限的,密级2字中间空1字。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宋体阿拉伯数字标识。
9.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10.发文机关标志:可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上“文件”2字组成,也可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在公文首页上部,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毫米。推荐使用小标宋字体,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
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既可用主办机关的名称,也可用联署机关的名称。将联合行文单位的发文机关标志都排上时,一般应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2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但单位再多,必须确保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11.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2行位置,居中排布,用3号仿宋体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用宋体阿拉伯数字,年份外加中文六角括号“〔〕”。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12.签发人:上行文均需标注签发人,由“签发人”3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与发文字号一同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2行位置,签发人及签发人姓名标在右侧,右侧后空1字。“签发人”3字用三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三号楷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