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要谨防被下属“劫持”
所谓领导者被下属“劫持”,严重点说,指领导者实质上丧失了对领导工作的主导权,自己的领导意图和领导行为受制于某个下属,无法自主地运用法定的权力,自身的权力、权威、尊严和影响乎其甚或荡然无存,自己只是名义上的领导,是典型的自己当官、别人当政;往轻里讲,指领导者在某一时期、某一特定背景下或某一方面的工作上过于依赖某位下属,下属则以这种依赖来反制甚至要挟领导,而领导却一时缺少有效的手段来制约下属,不得不与下属达成某种妥协,迁就和容忍下属一些明显过分的要求和行为。领导被下属“劫持”与领导对下属充分授权具有截然不同的性质。前者,领导是无奈的,也是无力的,下属左右着领导;而后者,领导仍是权力的操控者,能自主地指挥下属。
领导被下属“劫持”,不仅削弱了领导的控制力、影响力,损害了领导尊严,造成了领导的心理和情绪恶化,为严重的是,由于领导者丧失了对职权的实际掌控力,权力容易偏离正确的运行轨道,容易被挪用、滥用和恶性利用,极大地挫伤群对法定权威的赖,危害群和社会的利益,不利于单位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关注领导被下属“劫持”这一现象及其产生的原因,探讨有效防范措施和解决办法,这对领导者恪尽职守和保障领导权力的规范运行意
领导被下属“劫持”,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是下属或以忠诚或以逸乐或以私情哄住了领导。下属投领导所好,取得了领导的任,以领导所好来置换领导的权力,从而反过来支配领导、取代领导。秦二世之于赵高、明熹宗之于魏忠贤即属此种类型。
二是下属从实力上强制性地控制了领导。某些下属往往比其领导有能力、有背景、有实权、能获得下属和团体成员的支持,领导实质上成了摆设和传声简,这些下属尽管不能合法地取得领导的职位,却是单位真正的控制者,领导要看其脸色行事,按其意图发施令。历史上的汉献帝之于董卓和曹操,现实中有些单位出现的“小二管大王”现象当属此类。
三是下属由于具备某些特殊能力,而在特殊工作领域、取得特殊功绩方面有效制约了领导。有些下属在某个专业领域深耕年,能力突出、业绩突出、作用较大,对单位整体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且一定时期内无可取代,领导不得不对其格外看重和优待,或对其有违单位规定的行为也迁就让步,甚至屈从于其些明显不符合单位利益、不符合常情常理和领导自身意愿的过分要求。
四是下属获得了某种程度上与领导讨价还价的实力和机会。一般而言,领导在上下级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主动地位和有利地位,能够有为充分的资源调控下级。但是,有些下级在总体服从的前提下,也有可能利用特殊的情势反制领导,达成自己在正常情况下不可能被满足的要求。如楚汉相争时生死存亡之际,手握重兵、足以决定刘邦和项羽成败的韩向刘邦提出要当“假”齐王的要求,刘邦当时尽管怒火中烧,但还是领会了张良的暗示,强颜欢笑地封韩为“真”齐王。此时,刘邦实质上就是被韩“劫持”,不得不忍气吞声地满足韩出格的要求。
五是下属掌握了决定领导荣辱的把柄。不可否认,能够成为领导的人都有过人之处,都是某种意义上的强者。但是,即使实力再强大的领导也会存在某些软肋,甚至存在一些被有些下属窥视并可能被利用的把柄。一般而言,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绝大数下属对领导都不存在求全责备心理,只要不是原则问题或者性质十分恶劣的问题,都会善意地或自觉地维护领导的形象。但是,也有一些下属会搜集并利用领导的把柄来要挟领导,以达成自己不正当或过分要求的目的。如一些媒体披露的下级向上级行贿或了解上级受贿,最后以此来敲诈和控制领导,就属此种类型。另外,许单位出现的中层干部当家甚至秘书做主、司机干政、领导被大款牵着鼻子走等现象,也属此种类型。
六是领导溺于亲情,友情或私情而出让、丧失手中的权力。现实中有一个很奇怪又很普遍的现象,有些领导的头脑似乎长在朋友肩上、妻子肩上、孩子肩上甚至情人肩上,许不正当的事领导自己不会主动去办也不想办,但只要转而通过其亲属、朋友乃至情人从中操作便可以顺利办成,这也导致一些下属通过领导的朋友、亲属来“劫持”领导。例如,官妻垂帘听政衙内出面招财纳贿、朋友做托介绍贿赂等,都是领导被不正当的情感“劫持”的典型事例。
领导被下属“劫持”,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是质能力相对优势不明显甚至呈现劣势状态,难以有效驾驭局面。领导的质和能力除了具有绝对值外,还有两个相对值:一个是相对于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和下级的质能力的高低值,另一个是相对于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质能力的高低值。如果一个领导者的质和能力与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相比没有优势,甚至处于劣势,就很难提出令他人服的主导性意见,即使提出了意见和想法,也容易被人推翻,造成自己被他人所主宰和左右,此种情况可称为“人劫”:如果一个领导者质和能力低于或不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就会被问题牵着鼻子走,难以发挥主导性作用,此种情况可称为“事劫”,“事劫”最终也将转变为“人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