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与下属“擦枪走火”了,该怎么办?
上下级之间发生一些误会、出现一些冲突是很正常的,关键是如何处理。
一、别和下属过不去
领导干部与下级发生冲突后,最忌讳的就是不正。不正对待自己和别人,不正地对待不同下级,甚至在升迁、分配工作等问题上做章,搞小动作,以此满足私欲,滥用权力。这种做法是完全违背领导处理与下级关系的基本原则和领导的职业道德的,影响也是极坏的。正是正确调控领导干部与下级冲突的前提。在冲突发生后,把下级放在与自己平等的地位上,认真思考冲突的实质根源,并首先在自我批评上下功夫。这样,才能客观地看待事物,最终树立起高的威。
二、别借冲突来“整人”
领导干部与下级除工作职能外,在法律和人格面前是平等的,没有谁高于谁的问题。因此,下属不仅有权决定自己的命运,而且有资格和必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并为自己的胆识和见解争得一个平评价的地方,这是最起码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都无权压制,而应给予积极的支持。所以,领导干部与下级的冲突发生后,如果利用组织权限“随意”制裁或处理下级,唯自己意志是准确做法,虽可以暂时压服对方,抑制冲突,却无法根本协调上下级关系,最终解决冲突;同时,这也不只是认识和做法问题,而是涉及对群的根本态度和领导质问题。
三、别让权力太过格
下级有了过失,领导严格把关是对的,但在方式方法上未必非“大杀大砍”不可。和气商量可以解决的问题,就不要硬板面孔;单独可以处理的事情,也无必要兴师问罪。小题大做只会把情况弄得糟,何况人人都会犯错误,就是领导有时也在所难。当然,“让”“不让”要看问题的性质,原则问题无论如何不能让,这关系到组织纪律和整体利益问题。领导对待这类冲突,必须是非清楚,分寸把握得当。
四、别拿芝麻当西瓜
实事求是地讲,领导干部与下级的矛盾一般不是一下子产生的,往往有一个由小到大、由隐到显的转化过程,而且也不是无条件转化的,经常与时空条件、事件性质有密切关联。这就要求领导对各方面情况的掌握必须周密,对各方面矛盾的发现必须及时,并根据具体的人、具体的事和具体的环境,釆取适当方法,及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