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定法:写作里的“关系学”
我一直有个观点:章是一个字生态系统,由主题、结构、语言、料、表述和字、词、句、段等不同要组成,各要之间必然有特定的系统关系,不可孤立地理解。
学习写作,需要把握好不同方法间的关系,系统理解其中要义,摒弃“偏见”方能快速精进。归纳起来,有六对关系要把握好。
.方法上,把握好“有”“无”的关系
关于写作方法问题,理论界一直有“无定法”之说。比如,金代王若虚在《滹南遗老集·辨三》说:“夫岂有定法哉!意所至则为之。题意适然,殊无害也。”,元代郝经《陵川集·答友人论法书》说:“有大法,无定法。”,清代叶燮《原诗·内篇上》也有“诗一道,岂有定法哉?”之说,章学诚在《史通义·古十弊》中说:“成法立,未尝有定格也。”这几种观点都强调写章没有固定不变的方法。
然而,也有大量观点认为,写章“有一定之法”。比如,刘勰在《心雕龙·总论》中说:“场笔苑,有术有门。务先大体,鉴必穷源。”,王若虚在《辨》也说:“定体则无,大体须有。”,清代沈德潜《说诗啐语》中评论道:“诗贵性情,亦须论法。乱杂而无章,非诗也。然所谓法者,行所不得不行,止所不得不止,而起伏照应,承接转换,自神明变化其中。”
这都说明写作是有方法的,不管是曹丕的《典论·论》、陆机的《赋》、刘勰的《心雕龙》、司空图的《诗品》,还是现代写作教程,无不说明写作是是一门学问,甚至是一个学科体系,肯定“有法可依”,否则,就不会有写作学了。那问题来了,到底是有法,还是无法,该如何理解呢?以笔者之见,不能一概而论,既可谓有法,也可谓无法。
首先,写作是一种规范性写作,“有术有门”,它除了要遵循写作的基本方法外,还要遵循特定种的体例范式、语体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是有“一定”之法的。不妨看看实际工作中,有几个人写是凭着自己的性子自由挥洒?都是“戴着镣铐跳舞”,按照规范要求来起草。
同时,写作也不是简单“照章办事”,也有很大的自由发挥空间,正所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因为没有那种方法能够“通吃”,也没有那种方法可以为写作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绝大数情况,需要写作者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自由发挥、灵活把握。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没有“定”法。
这个问题,我最欣赏清代姚鼐这几句:“有一定之法,有无定之法。有定者,所以为严整也;无定者,所以为纵横变化也。二者相济不相妨。”我以为,这是关于方法“有无”问题最好的相对论。
2.篇幅上,把握好“长”“短”的关系
我们知道,毛泽东同志倡导写短章,他在《反对党八股》一中旗帜鲜明地批判空洞无物的长章是“懒婆娘的裹脚,又长又臭”,呼吁“应该研究一下章怎样写得短些,写得精粹些”。
一直以来,我们都把“写得短些”作为写作之条,然而是否就意味着章越短越好?或一切章都写短才好呢?
我看不尽然。
首先,毛泽东强调“求短”,是在“战争时期”这个大背景下提出来的,如果是和平时期,需要对某些问题研究的深、专的话,恐怕篇幅就不能简单求短了。
其次,毛泽东也没有一味反对长章。事实上,他除了有《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愚移山》这样的千字短外,也有《论联合政府》《新民主主义论》这样的万字长。谁又敢说这些章不好、不经典了呢?
毛泽东所反对的,是那种空话连篇、言之无物的“八股”。这个观点,领导人在“之江新语”专栏章里也谈到了。他说:最要反对的是空话连篇言之无物的八股,诸如“穿靴戴帽”、空泛议论、堆砌料、空话连篇、套话成串、“大而全”、“小而全”等弊病,都要防止和克服。当然,我们提倡短、短话,并不是说凡是长就一定不好。有些重要的内容,有些深刻的道理,该强调的还是要强调。总的原则是,当长则长,当短则短,倡导短风,狠刹长风。“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为也是这个道理。所以,大家一定要领会好长与短的相对性内涵,根据表述的客观需要,当长则长,当短则短,不必过于拘泥于形式。
3.内容上,把握好“虚”“实”的关系
一直以来,我们都批评不实的章,主张避虚就实、以实为上,把章写实。然而,“虚实”同样也是一组相对概念。要知道,它们只是内容的两种属性而已,都是章不可或缺的表述方式,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