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提拔的规律,说透了!
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做好干部提拔任用工作,重中之重就是真正让那些工作高效、群口碑良好的干部晋升到高的职位上去。
归纳起来看,提拔任用干部需要做到“三个重视”。
一、重视实绩
在干部晋升的“双系统规律”中,“任务型因”是肉眼可观察的工作实绩,通过与特定干部的岗位要求对比、与其岗位责任书对照,就可以看出其好坏。在我国干部的日常管理中,考察干部是否具备“任务型因”的办法已经非常成熟,既有每年由组织部门展开的年度绩效考核,也有人事部门、本部门、本单位展开的年度考核,还有委托高校等第三方机构展开的实绩考核与评价工作。
当然,即便这些办法十分成熟,在考核过程中也要特别提倡说干话、办实事,以实绩考核反推干部的综合能力,谨防有些干部做的工作不,汇报起来天花乱坠、热闹非常,工作总结采飞扬、自我标榜。
二、重视“非任务因”
顾名思义,“非任务型因”是与“任务型因”相对的一种因,是以“非成法”的柔性方式存在。我国干部晋升的“非任务型因”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①“好人因”
此处的“好人”是一个与传统上认为的绩效相对而生的概念。所周知,传统认为的绩效就是“显绩”,是干部实际上产生的工作效果等可以通过一定手段测评出来的成绩,比如GP提升、财政收入提升等,这种成绩无论何种类型的干部经过努力都能够实现。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类绩效对于个别政绩观错位的官员可能容易达成,因为通过破坏环境、非法收、败坏道德等方式容易产生“绩效”。但这类绩效是“带血的绩效”,迟早会被组织与人民群识别出来,因此而获得的晋升最终也会被“清零”,个人也会被严肃问责。
在这种情况下,要实现科学地晋升,在合法取得绩效(显绩)的同时,还需要展现自己有别于那些违纪官员的因,是德与绩相匹配的优秀干部、好人。就我国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指向的内容,无疑可以看作是判断干部和普通群是否成为“好人”的“最大约标准”。
②“表达因”
“表达因”是指需要有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这乍一看似乎简单至极,但深究起来却并不简单。
第一,能够将国家政策向群表达清楚,让群理解政策本意,并在理解本意的前提下遵守、配合国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