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根为树化本为纲——如何从无到有地拟制写作提纲
近日读书,偶见晋代哲学家杨泉的名言“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物理论》)。把这句言翻译过来,意思是:抓住渔网的总绳,渔网自然而然就会张开;抓住问题的根本,其它末节也会随之跟上。这讲的是做事的普遍规律,在论及写作规律的时候,也常常被引用。
杨泉的这句名言,我并不是第一次见到,然而这一次却有了新的感悟:在写作中,我们不仅要善于抓住根本性问题,还要善于“发根为树”“化本为纲”——抓住写作目的这个根,聚焦“体用”这个本,推导、拟制出呈树状结构的写作提纲。杨泉所说的“纲”,单指总绳,“秉纲”和“执本”是同意类比。我在这里所说的“纲”,则是写作提纲,实际上已经把“纲”和“目”都包含在内了。
相很人都有切身体会,写作之难,往往首先表现为理清思路难。如果完全没有思路或者思路不清晰、打不开,写作就是一件折磨人甚至憋死人的事。提纲是章架构的设计图,也是稿写作的施工图。拟制提纲的过程,也就是打开思路、理清思路的过程。提纲拟好了,剩下的事情不过是照图施工罢了,数人都能顺利完成。
下面,我围绕广义或者说机关稿的写作,紧扣“发根为树”“化本为纲”这两点,就如何无中生有地拟制提纲,从实操上展开来谈一谈。我认为,拟制写作提纲的过程,主要可分为三步走。
第一步:明确写作目的
写作具有鲜明的目的性,起草稿一定是有所“为”,不是为而,而是为了处理务、推动工作而行。不管是领导派活的“授命写作”,还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启动的“职守写作”,行目的都是写作活动的根由。所以,我们在拟制提纲之前,首先要搞清楚、想明白为什么要写这个料,或者说写这个料要达到什么目的。目的不明,就如同射箭没有靶子、走路没有方向。
《党政机关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中明规定,“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行目的,跳不出这个大范围。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起草一篇稿,可能同时抱有个目的。比如,起草一篇讲话稿,既是为了总结前一段的工作,肯定成绩、激发干劲,又是为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析形势、把握趋势,部署任务、给予指导,以推动下一步的工作。遇到这种情况,就要从个目的中找出主要目的,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如同在树木复杂的根系中找出主根,这是“执本”的内在要求。
比如,上面所说的讲话稿,如果主要目的是总结工作,那就把重心放在前面,或拉条或分块来写,对下一步工作的安排只在最后写一段,线条可以粗一些;如果主要目的是部署工作,那就把重心放在后面,前面的总结成绩可以只作为导语,简笔做些勾勒即可。
就部署工作来说,如果主要矛盾是对所写工作重视不够,那就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作为重点,把需要着重解决的思想认识问题作为矛盾的主要方面,拉出若干条进行分述,其他内容可以适当少写一些,层次简明一些。甚至整个稿子可以不写其他内容,专写思想认识问题,把工作揉到思想认识问题中去写。后面这种写法,叫做“以虚带实”,思想认识为“虚”,具体工作为“实”,很认识问题解决了,工作问题就迎刃而解。
当然,实际工作中主要矛盾往往不止一个,每个主要矛盾都可以提炼成为稿中的一级标题,矛盾的主要方面则可提炼为二级标题,形成“大点套小点”的结构形式。这是最常见的,也是最常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