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2026-05-28 07:03:52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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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县委巡察一组对XX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XX月XX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狠抓巡察整改落实,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巡察整改政治要求。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精准深刻、切中要害,整改建议政治性、指导性、操作性强。院党组深刻认识到,本次巡察是对我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院党组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学习传达全国、全省、全市、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深刻领会巡察核心要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全力推进整改落地见效。院党组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完全认同、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推动整改落实落地。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扎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反思,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过程中,院党组坚持标本兼治,既着力解决具体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又深挖问题根源,健全制度机制,修订完善7项相关制度规定,切实扎紧制度笼子,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问题严肃问责,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整改工作真改实改、取得实效。

(三)深化巡察成果运用,以整改促提升强履职。院党组以此次巡察整改为重要契机,持续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走深走实、向纵深发展。切实将巡察整改与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度融合,与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与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一体推进。以扎实有效的整改举措,进一步增强院党组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持续规范司法办案行为、锤炼务实过硬工作作风,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为奋力打造闽浙边现代化生态新城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 关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1)审限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新受理非羁押案件”跟踪预警台账。实时更新案件取保候审情况。就某赌博案未在七日内采取强制措施,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常务副检察长代表本院党组与承办人进行谈话,要求办案人员严把证据审查等各环节关口,杜绝同样问题再次发生。2025年XX月以来,我院受理非羁押案件25件29人,均已在7日内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不存在未及时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二是开展专题培训,多次组织第一检察部干警学习《刑事诉讼法》及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就巡察反馈的某非法经营案中出现的超期取保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要求办案干警加强法条学习,严控时限节点,确保案件零超期。三是建立非羁押审查起诉案件受理台账,实时跟踪案件办理情况。对11件在办非羁押案件进行认真审查,追踪办理进度,及时退查8件需要补证的案件。

(2)案件办理有瑕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逮捕必要性审查。2025年11月以来,办理2起审查逮捕故意伤害案件,办案检察官除重点关注案件事实、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外,注重矛盾化解,促成1起案件的双方成功调解,被害方对本院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无异议。针对余某某故意伤害案,检察长与承办人进行谈话,要求办案人员规范办案、严谨履职。二是规范办案程序及文书制作,要求办案人员制发文书时逐字逐句进行细致检查,确保法律文书内容完善、表述规范,并填写《案件质量检查表》,现办案中文书格式错误、错别字等情况明显减少,法律文书严肃性、规范性有效提升。三是落实案件质量自查工作机制,案件办结前对案件开展自查,同时各办案人员间开展案件交叉核查,填写《案件质量核查表》,围绕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进行全面检查。

(3)行刑衔接不够顺畅。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协调配合。常态化走访行政执法机关6次。二是加强行刑衔接工作监督。刑事检察部门对1起不起诉案件及时通过行刑反向衔接程序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对在办4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依法开展审查,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其中,对依法应当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向主管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3件;对不具备行政处罚条件的,依法终结审查1件。三是跟进检察意见落实。对自查整改前已制发检察意见书的3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指定专人跟进,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目前均已作出行政处罚。

2. 关于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弱项的问题。

(4)对刑事侦查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公正与效率并重的理念,发挥审前主导作用,积极引导证据的收集、判断和运用。目前已提前介入案件2件,常务副检察长、一部主任多次到县公安局进行案件交流指导,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二是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将提升案件质量的重心前移至侦查环节。制定值班表,安排干警每周三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值班。2025年11月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2件24人,审查后,均未改变定性。三是组织开展侦查人员旁听庭审、同堂培训等活动。组织侦查人员观看庭审录像1次,开展关于金融犯罪、电信网络犯罪新意见、新解释的同堂培训20人次。有针对性解决取证不规范、法律适用偏差、程序意识薄弱等问题,侦查人员的专业办案能力得到提升。

(5)刑事执行监督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运用“清单式”跟踪问效工作方式。按季度建立监督文书台账,梳理2025年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等情况,实时跟踪看守所落实整改情况,提升整改实效,2025年以来制发的17份纠违及5份检察建议均已及时整改反馈。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力度,适时开展“回头看”,如针对看守所混管混押的违法情形,通过加强驻所日常监管、督促看守所按要求每月完成2次投牢工作,从源头上防范混管混押情况发生。二是加强刑事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监督水平。在第18届51次检委会上组织学习《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典型案例》,在部门周例会上学习《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助推刑执监督水平。三是举一反三,加强类案监督。针对刑事执行中存在的类案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并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刑事执行监督力度。如针对司法局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禁止令执行监督不严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份,并针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公开听证,同时联合司法局等部门签订《涉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社区矫正对象禁止令执行协作机制(试行)》,确保禁止令有效落实。

(6)刑事立案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刑事检察部门已于2025年5月21日将“张某申请立案监督案”审查结果反馈给当事人。二是畅通立案监督信访案件受理渠道。控申接访人员对立案监督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登记建档,经审查后明确是否受理及答复期限,对于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充的材料清单,对于明显不属于本院管辖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引导其向有管辖权机关提出。三是强化内部监督,提高立案监督案件办理质效。建立立案监督案件办理台账,从受理、分流、办理、答复全过程重要节点做好记录,了解办理进度,督促承办部门及时开展实体答复。例如近期受理的1起立案监督案,控申干警受案后及时分流至第一检察部办理并进行程序性答复,后针对申请人李某某提出的到现场查看的要求,控申干警及时联合第一检察部共同接待,并开展释法说理。四是提升立案监督实体办理答复质效。与公安机关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规范》完善刑事案件办理、法律监督等工作统一对口衔接模式。2025年12月以来,新受理1起依申请立案监督案件,第三检察部受理后移送第一检察部开展实体办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受理通知书1份,告知分流情况。第一检察部接收案件后,依托侦协办及时向公安机关调卷,在法定期限内告知当事人案件办理进度,于2026年1月15日主动联系申请人会同公安民警到涉事房屋实地走访,摸清房屋相邻及受损情况,有效安抚申请人情绪。

3. 关于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不足的问题。

(7)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建议”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在部门周例会中深入学习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统一了干警的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方向,推动“一号检察建议”的核心要义与部署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落细落实。二是全面排查梳理。依托法治进校园活动,先后深入XX县第三中学、开来学校、第五实验幼儿园、第六实验幼儿园等学校,实地摸排可能存有安全隐患的地方20余处,并开展预防性侵法治宣讲,通过“监督+服务”切实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合公安局、教育局完成对县教育系统聘用的编外教职工的入职查询289人,发现2人曾涉嫌违法犯罪,该情况已由XX县公安局移交教育局处理,通过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三是开展校园安全“回头看”。与学校相关负责人座谈,了解学校安全管理情况,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四是制定2026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计划在开学季对县域内学校拟聘用教职工开展入职查询,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培训,监督公安局、文体旅局对县域内娱乐场所开展的清查活动等。

(8)检察建议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锚定问题根源。针对2021年至2024年发送给县公安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的相关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复盘,并召开专题联席会,逐一核查整改措施落地、违规问题反弹等情况。二是提升检察建议精准度。在部门周例会中明确检察建议制发流程,同时总结相关工作经验,促进对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衔接更加顺畅、协作更加高效。三是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会同县公安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组织县域娱乐场所经营者进行集中培训,通过案例讲解、法律解读、警示教育等方式,向场所经营者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明确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等行为的法律后果。

(9)对未成年人保护未形成合力。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涉未成年人新情况、新问题,通过联合公安、教育、团委部门召开专题磋商会,同步发出磋商函1份,有效凝聚部门共识,明确协作方向,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协同发力、精准落地。就2025年镇前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的调解情况形成专项报告向政法委领导汇报,同时将该案的办理经验,作为今后办理类似案件的借鉴。二是构建起多方联动、资源整合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与县委宣传部、教育局、团县委等多部门联合签署《XX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构建全方位育人格局奠定坚实制度基础;与第二检察部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涉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案件移送程序,推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从“刑事终结”向“综合治理”延伸;与第三检察部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协同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对在矫未成年人进行家庭走访、开展座谈,多方面了解其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实现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复学。三是构建“检察+社工”二重工作机制。通过签订《XX县人民检察院、XX县向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关于2025—2026年度“春晖·润薇”未保关爱项目补充协议书》,积极探索社工服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的新模式,进一步丰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供给,推动检察保护专业化、多元化发展。

4. 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0)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存在缺学、漏学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内容;参照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并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列入计划,通过细化学习重点、优化学习形式,切实提升学习实效;同时,通过领导领学的方式传达中共XX县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当前我县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进一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二是为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在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学好“四史” 永葆初心、永担使命》《习近平总书记论中国共产党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等关于党史的重要内容,并把党史学习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常设学习议题。

(11)未严格执行意识形态“8个纳入”。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八个纳入”机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巡察民主生活会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必述内容。2025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中已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2025年度班子工作总结及2025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有效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压紧压实。

(12)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制定《XX县人民检察院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为全院各项工作在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下运行提供坚实制度保障,有效提升我院应对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二是强化门户网站管理。开展门户网站等级保护测评工作,依托博约智能媒体审校系统,开展规范化评查5次,及时纠正存在错字、漏字、敏感词汇等问题的宣传报道20余篇。三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当供稿人员为政治部工作人员时,由宣传人员初审、办公室主任复审、政治部主任终审,未再出现二审与三审为同一人的情形。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月28日,发布公众号文章13篇,均做到“三审三校”,并登记备案。通过持续规范流程,信息发布的政治关、内容关、文字关得到进一步筑牢,稿件质量与意识形态安全性显著提升,宣传阵地的管理规范化水平切实增强。

5. 关于统一战线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3)对统战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纳入议事学习。党组已将统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5年11月6日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了统战工作相关内容,2025年11月24日党组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重要讲话精神1次,并提出我院贯彻落实意见。通过持续深入学习,班子成员对统战工作的政治性、重要性认识得到进一步深化,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统战实践、防范化解风险的政治能力有效提升,为全院统战工作的扎实深入开展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二是要求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2025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中。三是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聘请党外人士担任听证员,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民主监督之下,切实把社会各界的真知灼见转化为履职尽责、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等务实举措。2025年以来,邀请政协委员、党外人士参加检察听证26人次。

(14)对《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的宣传不够。

整改情况:加强统战工作宣传,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优势,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宣传格局。一是线上载体同步刊载,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全文发布于院内官方网站,引导全体人员深化学习理解,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新媒体矩阵广泛推送,依托本院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转发《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及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等统战相关内容,借助线上传播优势拓宽宣传半径,有效提升政策知晓度与覆盖面,充分发挥宣传教育、思想引导的积极作用。

(15)对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养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对本院党外干部进行了摸底排查,已建立党外干部花名册,进一步规范了党外干部的信息管理,为后续培养使用干部提供了数据支撑。二是实施“导师帮带制”,为5名优秀党外年轻干部配备导师;组建2个综合履职团队,安排3名党外年轻干部参与重大疑难案件办理,进一步凝聚了团结奋斗的思想共识。在2025年度公务员考核中,2名党外干部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1名党外干部在司法责任制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检察辅助人员。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 关于工作作风存在形式主义倾向的问题。

(16)检察建议重数量轻质量。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对存在“类案多发”“一案多发”情况的案件进行全面分析,并通过部门会议进一步明确类案办理和检察建议制发要求,督促干警强化规范意识,持续提高办案质效,针对同类问题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力求“一份检察建议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经整改,截至目前未出现“类案多发”“一案多发”情况。二是抓实质量提升。围绕高质效办案要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强化质量管控意识,重点把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检察建议内容审核等关键环节,确保监督依据充分、对策措施精准可行、检察建议制发合法合理,切实提升监督质效和办案规范化水平。整改期间,办理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经审查属于不需要制发检察建议的情形,遂制发磋商函2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完成并收到答复。

(17)案件自查失于宽泛。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XX县院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实施细则》,着力提升评查质效。2025全年累计开展案件评查60件,抽调6位检察官作为评查员进行交叉评查,经评查,所评案件结果均为“合格”。针对评查中发现的文书未及时入卷、文书格式未调整、部分法律分析意见简单等问题督促承办人及时整改。二是开展案件质量点评活动。2025年11月组织召开案件质量点评会,集中复盘案件质量评查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剖析根源症结、明确整改方向,以精准点评推动案件质效稳步提升,切实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18)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5年12月31日向县委政法委报告2025年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二是系统梳理近两年县域内非法采矿犯罪多发的问题、原因、建议后,以情况反映的形式向县委报告。

2.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9)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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