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有限公司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服务。根据上级关于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与调度使用、维修与保养及车辆费用管理、违规与事故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三条公司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是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农用车由公司社区办管理,治安警用摩托由综治办管理;公司纪监科对公司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与调度使用
第五条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车辆驾驶证。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公司公务车证照的保管,车辆年审及车辆保险、养路费的购买缴纳等事务,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六条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IC油卡定点加油制度,加油卡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加油站每月提供的加油记录,与驾驶员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对,准确掌握每台车的耗油情况。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因特殊情况要在非定点油站加油的,经办公室主任报主管领导批准,用车领导签名,凭发票实报实销。禁止采用变相手段,为非本车加油或有其他盗油行为。农用车用油由用车单位负责,治安警用摩托用油xx元/月,维护费用经相关部门核定,凭发票实报实销。
第七条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办公室统一印制《公司公务用车记录簿》,每台车辆均要建立出行记录台账。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用车记录簿》,不得遗失。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用车记录簿》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有必要时汇总成册送相关领导审核用车情况。凡用车后不登记的除通报批评外,一律按公车私用处理,并由当次用车部门(人)负责费用。
第八条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停车场;下班后,所有公务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公司停车场停放的,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同意该车在外停放的领导承担相应责任;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安排用车,所有公务车辆须封存停驶。因工作需要用车时,事前应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办公室凭批示可安排派车。驾驶员到公司本部开车,用完后立即将车开回公司本部停车场停放。
第九条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驾驶员公车私用两次以上(含两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扣发月度绩效工资xx元/次。
第十条公司本部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办公室申请预约调派,;部门用车于公司内公务的,一般情况下不派车。办公室派车根据申请先后顺序、工作轻重缓急、同线路合并用车的原则进行安排。在特殊情况下,优先保证重点工作之需的部门用车。部门领导因公出差超出xx地区,原则上不派车。
第三章维修与保养及费用管理
第十一条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小车日常的安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车辆“带病”上路,严防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厂维修,否则费用一律不准报销。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到其他厂家维修;必要时需经董事长同意。车辆的维修、保养及装配随车装具,费用在xx元以内的,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费用在xx元以上的维修,需经董事例会讨论。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禁止巧立名目或有夸大维修费用占为己有的行为。
第十三条公司公务车辆因故障需要维修(或定期保养)的,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说明修理(保养)项目内容及所需费用,办公室根据申请单,组织小车维修鉴定小组人员进行鉴定签署意见,凭审批意见才能进厂维修(保养)。没有维修保养申请单的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不予报销。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应征得主管领导的批准,否则不予报销。维修更换的旧零件、旧轮胎要回收交办公室登记保管。
第十四条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驾驶人负担。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项目和质量进行监督,统一负责所有车辆年审,并负责其他如车辆保险、车辆行驶统计、费用开支及专职司机差旅费用审核报账等工作。
第十六条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报费用、将加油卡交与他人或其他车辆使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办公室、审计科负责定期统计每台车辆行驶的行驶公里数及耗油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