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次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本人紧密围绕会议主题,结合自身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特别是分管的督查督办与基层减负工作职责,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方面
一是系统性、深入性有欠缺。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关于新发展理念、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从严治党等重要论述的学习,有时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通读多、精研少,对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的理解还不够系统透彻,未能完全做到融会贯通。在运用其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督查工作中遇到的复杂矛盾、推动基层减负工作向纵深发展方面,结合点找得不够准,转化运用效果有待提升。
二是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存在一定的“本本主义”倾向,将理论学习视为“软任务”,与督查实际工作结合不够主动自觉。例如,在谋划督查重点时,如何更精准地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推动减负过程中,如何更好地运用“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的方法论,区分轻重缓急,有时思考不深、办法不多,理论学习的“溢出效应”未能充分转化为提升工作质效的强大动能。
三是对分管领域相关论述钻研不深。虽然注重学习中央关于督查工作和为基层减负的总体要求,但对蕴含其中的治理智慧、方法论创新(如“四不两直”“督帮一体”)等,钻研的深度和拓展的广度不足。对标党的创新理论中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检视自身工作思路、方法和成效的标准有时不够高、不够严。
(二)在加强党性锻炼方面
一是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待加强。对一些社会上的错误思潮、模糊认识,有时未能从政治高度第一时间进行深刻辨析和坚决抵制。在督查工作中,对发现的问题,有时更多是从业务层面、工作层面进行分析,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角度进行深层次审视、研判的自觉性和敏锐性还需提升,未能时时处处将“政治三力”的要求贯穿于工作全过程。
二是党性修养的主动性和常态化不足。参加组织生活有时存在“事务化”倾向,将党性锤炼视为阶段性任务,未能完全内化为日常习惯和终身追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进行自我检视、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不够强,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够经常、不够有力,尤其是在“红脸出汗”方面尚有顾虑。
三是斗争精神有所弱化。在面对督查中发现的难点、堵点问题,特别是涉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或需要多方协调的复杂矛盾时,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和“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怕伤和气,敢于较真碰硬、一督到底的锐气和韧劲有所减退。在推动基层减负工作中,对上级一些可能增加基层负担的“隐形”要求,有时缺乏据理力争、提出建议的勇气。
(三)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
一是深入基层一线“蹲点”调研不够扎实。虽然经常下基层督查、调研减负情况,但有时“走马观花”多,“下马看花”少。习惯于听干部汇报、看书面材料,真正沉到社区村组、田间地头,与普通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交流,了解他们最真实、最急迫的诉求和负担感受不够经常、不够深入。对基层反映的一些“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过度留痕”等负担,有时感受不深、体察不够。
二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主动性不强。督查工作有时更多关注上级决策部署的落实、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主动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环境等民生领域的难点痛点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推动解决的力度不够。在减负工作中,有时侧重于为基层干部“减文山会海”,对如何通过减负让基层干部有更多精力服务群众、从而间接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思考和实践不够深入。
三是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坐在办公室发通知、要情况的时候多,主动“上门服务”、帮助基层解决督查和减负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的时候少。有时不自觉地以“管理者”“检查者”自居,对基层同志的态度不够谦和,未能始终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造福人民。
(四)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
一是攻坚克难的标杆作用不突出。在牵头负责一些难度大、协调复杂的督查任务或减负专项整治时,有时存在按部就班、求稳怕乱的思想,主动创新督查方式方法、探索减负长效机制、啃“硬骨头”的劲头不足。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在创造性开展工作、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督查减负工作亮点方面,思考不深、行动不多,先锋模范作用未能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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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县委办公室干部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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