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以“根治违规吃喝顽疾涵养优良党风政风”为主题召开专题党课,既是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作风建设的具体行动,也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要求,对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一次集体提醒、集体加压。作为县委政法委书记,我常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中央三令五申“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但违规吃喝问题仍禁而未绝?为什么明明知道“酒桌陷阱”“饭局风险”,仍有少数干部“前赴后继”?这些问题的答案,既藏在“舌尖上的腐败”的细节里,也暴露出思想防线的松动、制度执行的漏洞、责任传导的虚化。今天,我想结合近期调研发现的典型案例、上级通报的违纪数据,以及咱们机关日常监督中的具体问题,和大家一起剖开“违规吃喝”的“伪装衣”,找准“作风之弊”的“病根子”,共商“长效治理”的“硬招子”。
一、认清“七种伪装”:违规吃喝绝不是“小事小节”,而是“大贪大患”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违规吃喝不是简单的生活问题,而是关系党的作风和形象的大问题。”但从近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案例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甚至把违规吃喝当成“社交刚需”“潜规则”,衍生出五花八门的“变形记”。结合咱们政法系统实际,我梳理了当前违规吃喝的“七种常见伪装”,大家务必高度警惕。
第一种是“不吃公款吃老板”——隐蔽性更强的“利益输送”。有的干部表面上“自掏腰包”,实则由管理服务对象“埋单”。比如,去年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某乡镇干部违规接受企业主宴请问题中,当事人声称“是朋友请吃饭”,但调查发现,所谓“朋友”是其分管领域的工程承包商,餐费高达3000余元,且饭后还收受了对方赠送的高档香烟。咱们机关去年也查处过类似问题:一名基层法庭庭长以“同学聚会”为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私人宴请”,席间还“顺便”了解案件进展,最终因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被党纪处分。这种“不吃公款吃老板”的本质,是把公权力异化为“私人资源”,把“亲清”政商关系变成“吃拿卡要”的交易链。
第二种是“不吃本级吃下级”——层层转嫁的“隐形负担”。有的单位以“工作交流”“调研指导”为名,要求下级单位“安排接待”;有的领导干部下基层时“只挂名不买单”,让基层干部“打肿脸充胖子”。今年3月,市纪委通报的某县司法局违规接待问题就很有代表性:该局局长带队到乡镇司法所调研,全程由司法所负责订酒店、买烟酒,餐费共计2800元,事后以“基层调研误餐补助”名义报销。这种“上级吃下级”的做法,不仅加重了基层负担,更助长了“官贵民贱”的歪风,损害的是党群干群关系。
第三种是“虚列开支搞变通”——账目背后的“数字游戏”。有的单位通过虚开发票、拆分账单、伪造会议记录等方式,将违规吃喝费用“包装”成公务支出。比如,某单位将3次违规聚餐的费用拆分成“办公用品采购”“资料印刷费”“差旅补贴”等6张发票,分散报销;还有的利用下属企业、行业协会“做掩护”,将吃喝费用转嫁到企业账上。咱们机关在去年内部审计中发现,个别科室存在“以培训名义列支餐费”的问题,虽然金额不大,但暴露出财务监管的漏洞——只要动歪心思,“账本”就能变成“遮羞布”。
第四种是“不吃现场吃远程”——技术手段下的“隔空宴请”。随着纠治力度加大,有的干部开始利用微信红包、外卖平台“代付”等方式搞“线上吃喝”。比如,某街道干部与管理服务对象约定“各自点外卖,互发红包结算”,表面上看没有“面对面”聚餐,实则是“换汤不换药”的违规交往;还有的通过“家庭聚餐”名义,组织管理服务对象“轮流坐庄”,每次由不同人买单,试图规避“同一对象多次宴请”的监管。这种“线上+线下”结合的违规方式,更具隐蔽性,查处难度更大。
第五种是“借公行私搞摊派”——公共资源中的“私用漏洞”。有的干部以“单位工会活动”“职工福利”为名,超标准、超范围组织聚餐;有的将公车用于接送参加私人宴请的人员,用“公务用车”掩盖“私人应酬”。今年6月,省纪委监委通报的某国企负责人违规吃喝问题中,当事人不仅用单位公车接送朋友聚餐,还以“工会慰问”为名,从工会经费中列支高档酒水费用,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这种“公权私用”的行为,本质上是对公共资源的侵占,是对纪律规矩的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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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在县委政法委机关2025年“根治违规吃喝顽疾涵养优良党风政风”专题党课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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