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仁:
今天,能围绕“抵制违规吃喝”这一主题与大家交流,我既感责任重大,又觉受益匪浅。作为一名长期在办公室工作的财政干部,我深知“舌尖上的小事”从来不是无关紧要的“私事”——它关乎党纪国法的尊严,关乎财政队伍的形象,更关乎群众对政府的信任。结合近期参与单位警示教育、纪律督查的所见所闻,以及自身工作中对干部作风的观察思考,我想从“思想防线、行为边界、制度约束、责任引领”四个维度,谈谈对抵制违规吃喝问题的认识和体会,不当之处,还请各位批评指正。
去年底,县纪委监委通报了某乡镇干部借“项目验收”之名违规接受企业宴请的案例,其中涉及我县一名财政所干部。通报里提到,该干部起初认为“就是吃顿便饭,没拿东西不算违纪”,直到被群众举报、立案审查才懊悔不已。这让我想起办公室日常整理的信访件——近三年,涉及财政系统的群众投诉中,60%以上与“吃拿卡要”“宴请办事”相关;去年审计抽查的12个财政专项项目,竟有3个项目存在“超标准接待”“虚列餐费套取资金”问题。这些数据背后,是群众的利益受损,是干部的前途断送,更是财政资金的“跑冒滴漏”。
有人说:“违规吃喝大多发生在‘八小时外’,下班了、周末了,谁还管你?”但现实是,违纪行为往往就藏在“非工作时间”的细节里。今年3月,我们在核查某单位差旅费报销时,发现一张“晚上7点在某农家院”的餐饮发票,备注写着“加班餐”。但经查,当天该单位并未安排加班,所谓的“加班”其实是与项目承建方谈合作——这就是典型的“借公务之名,行违规之实”。类似的情况,我在整理财务凭证时见过不止一次:有的把“私人宴请”包装成“工作餐”,有的把“高档餐厅”换成“农家小院”,有的甚至让管理服务对象“代付账单”,以为“换个马甲”就能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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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在2025年县财政局抵制违规吃喝问题专题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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