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2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息采集工作方案》、《市2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息采集工作方案》、《xx县2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息采集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脱贫户的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息、农户和行政村乡村建设相关息等息采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动态管理年度息采集新。针对乡镇(街道)、行政村(居)、自然村、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口自然增减变化等进行年度动态管理和息采集新。
.采集镇(村)发生变化的息。包括基本情况、人口息、土地息、财政息、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殊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化建设、出列村息化、雨露计划、小额贷等相关息。
2.采集村(社区)发生变化的息。包括常住户数、常住人数、农村户籍户数、农村户籍人数等相关息。
3.采集行政村(居)发生变化的息。包括基本情况、人口息、收入息、基础设施、共服务、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息化建设、签约医疗服务团队、驻村工作队、帮扶措施情况等相关息。
4.采集自然村发生变化的息。包括基本息、人口息、生产生活条件等息。
5.采集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及其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息,包括收入、“三保障”及饮水情况、在校生状况、务工等状况、家庭成员详细息、家庭人员自然变化情况、帮扶责任人以及帮扶联系人等相关息。
(二)乡村建设监测息采集。
.采集全国农村户籍农户基础息及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以及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共服务等息。
2.采集行政村和自然村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共服务等息。
二、进度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和动员培训。月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强统筹协调。在省、市、县统一培训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逐级开展培训,确保参与息采集工作的基层同志都能熟悉掌握工作内容和要求,掌握系统操作流程。镇级于月日前,将方案及培训情况报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室备案。
(二)行政区划补充采集。月日前,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区(县)、乡镇(街道)、行政村(居)、自然村的行政区划。
(三)进村入户息采集。月日,组织基层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息采集工作,严格落实入户核查工作,各村(社区)按周上报进村入户息采集进度情况,确保进村入户息采集工作在月2日前完成。
(四)数据息录入。月8日起,由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室汇总报市局,再由市乡村振兴局向省局提出申请,开放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息系统相关功能,并开始录入,确保所有数据月3日前完成录入。乡村建设有关息录入工作可以继续开展至223年2月28日24时。
(五)数据质量分析和问题数据整改。各村(社区)要在采集息时坚决做到一边采集、一边录入、一边清洗、一边整改。动态管理年度息采集方面,县级在月24日至28日,县级将组织各乡村振兴办室统一开展数据质量清洗维护工作,月日-月8日,市级统一开展数据质量清洗维护工作,并将提取月8日24时数据,形成数据质量报告;223年2月上旬开展乡村建设监测数据质量分析,形成乡村建设监测数据质量报告。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镇级,再由镇级反馈给各村(社区),并立即组织开展进村入户核查,待申请开放息系统相关功能时进行问题整改。
(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息采集工作总结。2月2日24时,将关闭全国息系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功能,封存2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库。镇级于2月日前将工作总结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以正式件报县委乡村领导小组办室。223年2月28日24时,将关闭全国息系统乡村建设监测息采集相关功能,封存222年度乡村建设监测数据库。镇级于2月28日前将工作总结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以正式件报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