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机构管理制度的通知

2025-07-11 07:03:52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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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管理制度

(一)值班制度

1.养老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晚上和节假日应安排1-2人值班;

2.每夜查铺次数不少于2小时一次,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查铺的次数。主要查看供养人员在位、睡眠和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并做好记录工作;

3.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确有要事需离开岗位时,必须有代理人,交代清楚工作事项并告知自己所去的地点和时间后方可离开;

4.养老机构应当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妥善保管视频监控记录。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是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消防安全措施,敬老院所有人员应树立消防安全第一,消防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进行一次全院性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

3.按消防安全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及设备;

4.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GA部61号令,加宣

传、培训力度,对工作人员及院民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做到“一知四会”;

5.必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岗位责任人,会使用灭火器、消防卷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常用消防设施、器材,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

6.明确专人每日开展防火巡查,日间巡查不得少于1次,夜间巡查不得少于2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7.每年组织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2次;

8.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应急方案;

9.加强火源、电源及充电桩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除火险隐患;

10.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

(三)住房安全管理制度

1.切实落实院内建筑主体责任,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严禁实施违规加层背包、违规拆改主体机构、擅自改变使用房屋用途功能等行为,切实履行房屋维修保养义务;

2.加强院内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排查,对房龄较长、地基主体有明显变形、房屋外墙有明显裂缝、房顶漏水、擅自改造结构布局的房屋进行重点排查;

3.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立即组织鉴定,“一幢一档”形成工作台账,“一楼一策”闭环整治隐患;

4.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果断做好人员转移工作,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

5.定期召开安全工作分析会,重视做好思想ZZ教育工作,根据不同情况及时修订各种安全防范措施,真正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第二部分岗位职责

(一)院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养老机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热爱本职工作,谦虚谨慎,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供养对象服务。不利用养老院场所进行个人经营活动;

3.组织制定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组织制订养老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完成计划的措施;

5.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养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6.做好与各部门名单位的协调工作,主要争取他们对养老院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7.充分发挥院务管理委员会的作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8.经常与供养人员谈心,征求他们对院务工作的意见,了解

他们的困难,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9.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养老院财产和供养人员人身安全;

10.加强养老院工作人员队伍自身建设,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财务人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供养老人员服务,做到态度和蔼、耐心细心、热情周到、视供养人员为亲人;

2.劝导供养人员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树立以院为家的思想;

3.坚持服务制度,遵守服务规定,认真做好日常服务工作;

4.经常与供养人员进行情感交流,熟悉和掌握他们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状况,消除供养人员的心理障碍;

5.遇供养人员病故,及时向院长汇报,协助做好遗物清点和火化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会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制度,对院内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核算和监督;

2.负责政府采购物品办理及经费申请;

3.审核各种票据和原始凭证;

4.负责办理工资发放和差旅等费用的报销及各种款项的核算业务;

5.及时登记经费明细账,做到数字准确,说明清楚,月份余额与总分类账核对结果相符,并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6.负责登记、汇总会计凭证,按月装订成册按规定及时归档;

7.按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表及时;

8.负责组织各阶段的结算、现金收款、存款记账工作;

9.负责本院安全、卫生,严格执行现金保管制度,搞好本院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10.及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四)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供养人员服务的思想,刻苦钻研烹调知识,不断提高烹调技术;

2.虚心接受院领导对膳食的监督、倾听供养人员意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不断调剂好伙食;

3.穿戴工作衣、帽上班,搞好餐厅、厨房内外的卫生工作,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劝阻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伙食房内,防止发生意外;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5.负责食品仓库、厨房、餐厅内食品、物资、设备、公用餐

具、厨具的管理。

(五)炊事员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以院为家,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2.炊事员作为食堂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在院领导及有关人员指导下进行工作,负责食堂卫生、保洁工作;

3.定期对餐饮用具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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