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2025-07-10 07:03:52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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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守牢耕地红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系列要求,全面动员、系统部署我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刚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详细解读了目标任务、实施内容、方法步骤、支持政策和工作要求,特别是对《云南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进行了系统阐释,并对摸底调查工作进行了技术培训,内容详实、要求明确,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落实。

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新发展阶段,着眼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这项工作不是简单的土地整理复垦,而是对国土空间格局的系统优化、对乡村各类资源要素的深度整合、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整体重构。对于云南这样一个集边疆、民族、山区、美丽于一体的省份而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这是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的“生命线工程”。云南“九分山、一分田”,优质耕地资源尤为珍贵且零散。通过整治,能够有效破解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资源利用低效化等问题,推动耕地“小田变大田”,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端牢中国饭碗贡献云南力量,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这是激活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新动能的“引擎工程”。云南拥有得天独厚的生物资源、民族文化资源和气候资源优势,但乡村产业发展往往受限于用地保障不足、布局散乱、配套滞后。整治通过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休闲康养、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供坚实的要素支撑,打通“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通道。

这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筑基工程”。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整治聚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进农房建设、村庄道路、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设施等一体化建设与提升,着力解决村庄“脏乱差散”问题,保护乡村风貌和地域特色(特别是民族特色村落),让云岭乡村既有“颜值”更有“品质”,留住乡愁记忆。

这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共同富裕的“纽带工程”。整治有助于破解城乡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显化农村土地资产价值,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同时,优化城乡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距,走出一条具有云南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新路。

这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实践工程”。整治是落实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抓手和平台。它以规划为引领,对“三区三线”进行精细化、动态化优化调整,促进农业空间集约高效、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城镇空间宜居适度,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当前,我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已进入全面推开、纵深攻坚的关键阶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我们抢抓机遇、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前期,我们在政策制定、试点探索、技术支撑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特别是《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出台,标志着工作有了更规范的操作指引。但也要清醒看到,这项工作面广、量大、政策性强、涉及利益关系复杂,推进过程中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机制协调不顺畅、摸底调查不扎实、方案编制质量不高、政策运用不灵活等问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下面,我就扎实有力、高质高效推进全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和紧迫要求

要胸怀“国之大者”,扛牢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中的基础性作用,在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中的战略性意义。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要把握历史机遇,勇于担当作为。国家层面政策支持力度空前,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明确。各地务必抢抓政策窗口期和发展机遇期,克服畏难情绪和观望心态,主动作为、迎难而上,把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统筹协同。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深刻理解整治工作涉及国土空间优化、耕地保护、产业发展、生态修复、乡村建设、权属调整、资金整合等多个维度,必须打破部门壁垒、区域界限,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系统集成,形成工作合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构建高效协同的推进格局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原则。

一是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尽快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日常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政策支持。

二是健全部门协同机制。自然资源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主动加强与财政、发展改革、农业农村、林草、水利、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文旅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要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审查、协同监管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在规划衔接、项目审批、资金整合、政策配套等方面,要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决不允许出现“铁路警察各管一段”、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

三是压实乡镇(街道)和村级组织责任。乡镇(街道)是具体实施的关键层级,村级组织是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明确其在群众动员、意愿调查、项目实施、权属调整、后期管护等方面的具体职责,确保工作“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

三、全面精准摸底,夯实工作基础,确保实施方案编制有的放矢

摸底调查是编制高质量实施方案的前提和基础,必须做实做细做准。

一要明确调查范围与对象。严格按照《编制指南》要求,聚焦拟实施整治的区域(可以是一个或几个完整行政村,或乡镇内的部分区域),以县、乡、村三级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进行地毯式、精细化调查。

二要突出调查重点内容。

群众意愿与诉求是根本。必须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通过问卷调查、村民代表会议、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全面、真实、准确地了解群众对整治的期望、担忧和建议,特别是涉及农房搬迁、土地权属调整、产业发展方向等切身利益问题。坚决杜绝“替民做主”、“闭门造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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