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投资者:
近日我办收到辖区内私募基金管理企业反馈,称有不法分子冒用该企业名义实施非法集资行为。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非法集资诈骗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我办特作出以下提醒:
一、凡是公开募集的私募基金均不合规。私募基金姓“私”,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短信、微信、博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本文标题:xx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防范非法集资行为的风险提示函
链接地址:http://www.bibiwenku.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406955.html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