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为深化“践行核心价值、打造好人xx”主题实践活动,把“xx好人”季度评选表彰作为公民道德建设常态长效的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实,经过推荐、评议、审核、公示等程序,决定授予王海韫等9名同志2023年第四季度“xx好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再创佳绩。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向“xx好人”学习,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德向善、见贤思齐,推动全县公民道德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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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关于表彰2023年第四季度“xx好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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